关于做好2024年度芜湖市绿色工厂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局,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产发部,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经发局,自贸试验区芜湖片区贸易投资促进局:

根据《芜湖市绿色工厂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现就2024年度芜湖市绿色工厂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符合办法基本要求、企业自评总分达到标准总分70%以上、未获得省级或国家级绿色工厂称号的工业企业(企业自评表见附件)。

二、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对照办法要求,结合产业基础、行业特点和企业自评等情况,推荐符合标准的企业申报市绿色工厂应报尽报,于3月29日前将推荐文件和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上报市经信局节能科。市经信局将组织专家依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符合条件的企业认定为市级绿色工厂。

附件1:芜湖市绿色工厂基本要求评价表

附件2:芜湖市绿色工厂自评价评分表

附件3:2024年芜湖市绿色工厂推荐汇总表

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8日

(联系人:何谷伟,联系电话:3837819,邮箱:ziyuanke2009 163.com。)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0551-62586667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