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

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奖励有多少?大数据企业申报流程有哪些步骤? 下面整理了关于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申报材料、申报流程、申报奖励,想要申报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的可以了解一下。

 

申报材料


  1. 自主创新扶持政策财政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 ;
  2. 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见附件2) ;
  3. “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 (见附件3) ;
  4. 申报项目的合同、发票以及其他证明项目已完成研发并上线运营的材料;
  5. 申报项目中应用的企业自主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限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
  6. 体现申报项目整体情况的相关支撑材料(可根据项目实际选择提供如项目建设方案、投标文件、验收报告等):
  7. 企业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8. 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合肥市大数据企业申报流程


  1. 企业自评。企业应对照《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进行自评,符合条件的,按照附件4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2. 线上申报。企业使用法人用户注册、登录市数据资源局综合管理系统,在“企业信息管理”栏目进行认定、复审或备案申请。首次使用系统的企业,点击首页【注册】按钮,跳转至合肥市统一身份认证中心,选择【法人注册】。注册成功后,账号需经过系统管理员激活后方可登录。
  3. 县区初审。各县区数据局登录合肥大数据产业综合管理系统 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着重审核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并针对完整性、规范性等问题指导企业完善申报材料,企业可在初审期间对初审退回的材料进行补充完善。各县区数据局对于初审未通过的负责向企业说明原因,对于初审通过的出具初审推荐意见汇总表(附件5)并报送至市数据资源局规划处。对于符合省级认定条件的,应在初审推荐意见汇总表上注明。
  4. 专家评审。市数据资源局按照公平公正原则组织专家评审,由专家组提出评审意见。
  5. 审查认定。市数据资源局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对申报企业进行综合审查,结果在合肥市数据资源局官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经核查无问题的,向企业颁发“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证书。

 

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补助政策


(1)合肥市:

  1. 鼓励经市级认定的大数据企业围绕智慧城市、区块链、人工智能,加强业务驱动,开展场景应用创新。经市级备案,运用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开发智慧城市场景应用产品,且经专家委员会评审认定研发完成并上线运营的项目,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
  2. 经市级认定的大数据企业,从事数据采集、加工处理、交易等数据资源服务,年度数据资源服务收入总额累计首次达2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补助。

(2)包河区:

  1. 对新认定的市级大数据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

(3)经开区:

  1. 对当年新认定的市级大数据企业,且当年大数据产品(或服务)收入不低于300万元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

(4)高新区:

  1. 首次认定为市大数据企业,且当年营业收入、税收增长超20%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

(5)庐阳区:

  1. 认定补助。对首次认定的市级大数据企业,给予企业管理团队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2. 贡献补助。对经市级认定的大数据企业,当年税收达到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且税收保持正增长的,给予企业管理团队5万元、2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本条款与其他经济贡献指标条款不重复享受。
  3. 鼓励大数据企业(机构)开展政务、交通、市政、环保、医疗、工业、安全等领域的大数据应用示范,区政府优先向企业开放数据资源支持其开发特色应用。对重大应用示范项目优先安排区级项目资金扶持并进行大力推广;对相关项目在庐阳区落地的,按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Z高不超过100万元。

(6)蜀山区:

  1. 对新引进的世界500强、国内行业20强(或细分行业前10强)大数据企业,根据固定资产和研发投入,给予“一事一议”支持。
  2. 租用蜀山经济开发区内办公或生产用房的新落户大数据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第一、二、三年分别给予每月24元/平方米、17元/平方米、12元/平方米租金补助。如果第二年、第三年,年综合税收达到其租用面积1000元/平方米,可继续享受房屋租金每月24元/平方米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执行部门:区数据资源局、蜀山经济开发区)
  3. 首次认定的市级大数据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
  4. 支持大数据企业(机构)开展政务、交通、市政、环保、医疗、工业、安全等领域的智慧城市场景应用示范,由区内企业(机构)主导研发,经认定该应用的核心技术属于企业自有知识产权,经区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研发完成并首次上线运营的项目,给予研发费用50%补助,高不超过30万元。

(7)瑶海区:

  1. 培育新增大数据企业。对首次认定的市级大数据企业,给予8万元一次性补助。(执行部门:区数据资源局)
  2. 鼓励大数据企业开展场景应用创新。鼓励经市级认定的大数据企业在数字经济、智慧城市、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大健康等领域开展场景应用创新,对运用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开发场景应用产品,经认定研发完成并首次上线运营的项目,给予管理团队10万元一次性补助。(每家企业当年度只享受一次该项扶持政策)。(执行部门:区数据资源局)

(8)肥西县:

  1. 鼓励经市级认定的大数据企业围绕智慧城市、区块链、人工智能,加强业务驱动,开展场景应用创新。对已经市级备案,运用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开发智慧城市场景应用产品,且经专家委员会评审认定研发完成并上线运营的项目,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
  2. 对经市级认定的大数据企业,年度数据资源服务收入首次超过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的,分别给予企业10万元、2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补助。

(9)肥东县:

  1. 对获得市大数据企业认定或申报并通过初审的企业,给予Z高10万元一次性补助

(10)巢湖市:

  1. 经合肥市级新认定的大数据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新引进世界500强、国内行业20强(或细分行业前10强)大数据企业,在巢湖市直接投资且当年固定资产和研发投入累计达500万元以上的,在项目正常运营一年后,经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认定,分别给予固定资产和研发投入累计投资额10%和5%的一次性补助,Z高不超过300万元和150万元。
  2. 对在巢湖市内开展数据资源服务的大数据企业,项目实际投资额达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的,分档给予Z高10万元一次性补助。
  3. 经合肥市认定的大数据企业,年度营收总额累计首次达500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的,分档给予Z高50万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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