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补贴申请

本文汇总的合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各区县申报补助、条件、流程和常见问题。合肥市、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经开区、新站区、高新区、肥东县、肥西县、庐江县、长丰县、巢湖市想要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可以了解一下。

一、合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各区县补助政策


  1. 合肥市:对符合条件的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的研发费用的15%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低10万元,最高100万元。
  2. 瑶海区:对当年完成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的企业(不包括入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0.2万元一次性补贴。
  3. 蜀山区:对当年完成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的企业(不包括入库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0.5万元一次性补贴。当年从区外迁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视作首次认定。
  4. 经开区:对入驻双创平台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至少拥有Ⅰ类知识产权1件或者Ⅱ类知识产权6件,且当年知识产权申请或授权量在3件以上的,按照2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补贴期不超过2年。
  5. 高新区: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合创券,鼓励企业使用“合创券”购买研发设计、技术转移、检测验证、评估认证、委托研发等专业化科技服务,推动企业运用市场化专业服务加快企业发展。
  6. 庐阳区:对当年完成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的企业(不包括入库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0.5万元一次性补贴。
  7. 巢湖市:对当年入库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0.5万元补贴(当年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不再享受该政策)。
  8. 巢湖经开区:首次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2万元补贴。

二、合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或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
  • 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 企业所在行业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的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 企业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严重弄虚作假和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二)直通车条件

符合上述评价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不受综合评价所得分值高低限制,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 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 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
  • 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 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三、合肥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流程


  1. 全流程网上办理。各市科技局要认真落实“放管服”要求,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业务工作全流程网上办理。广泛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登录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注册单位用户(法人)账号、选择办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企业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的受理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
  2. 组织形式审查。各市科技局应于每月3日前完成辖区内上月申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信息的形式审查工作,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交到省科技厅,由省科技厅分批进行公示公告及入库。
  3. 加强日常管理。各市科技局要进一步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对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监督管理,强化诚信体系建设。对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入库企业,由各市科技局提请省科技厅撤销,并在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上进行公告。
  4. 做好动态监测分析。各市科技局要做好辖区内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动态监测和分析工作,并于每季度最后一月(3/6/9/12月)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填写调查数据,及时掌握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运行情况,为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情况提供数据支撑。
  5. 做好宣传总结工作。各市科技局要加强政策宣传推广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并认真做好本地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总结工作,11月10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和企业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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