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数据要素改革发展专项资金2026年重点支持方向(第二批)政策兑现的通知

各市数据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做好《安徽省数据要素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方向(2026年版)》(第二批)政策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准备材料。项目单位按照申报指南准备申报材料,通过所在市数据资源局申报。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实行属地化管理,通过企业注册地所在市数据资源局申报。

(二)网上申报。项目单位访问“皖企通”PC端(申报网址:https://www.ahzwfw.gov.cn/hqw-bsdt-portal/static/zcwj/detail?id=2044011514312749057)惠企政策服务应用,使用统一身份认证法人账号登录进行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市数据资源局初审后上报省数据资源局。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通过系统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应规范准确。“免申即享”政策无需申报,开展“数据券”政策试点由市数据资源局作为申报主体进行申报。各市局负责惠企政策服务应用相关同志做好网上申报支撑保障工作,如遇到“皖企通”惠企政策服务应用技术问题,可联系0551-62999041。(申报指南见附件1)

(三)市级初审。市数据资源局按照规定核实项目单位是否正常经营、是否被相关部门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024年以来是否发生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重大事故,并对项目单位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初审,重点审核:①项目是否符合政策申报条件要求;②提交的相关材料是否完备;③相关票据材料真实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四)市级推荐。市数据资源局对“即申即享”项目初审、全部项目核实后,向省数据资源局法规标准处报送推荐文件及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jjbzgfc@ 163.com。

二、有关要求及情况说明

(一)各地应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其中:系统网上申报功能端口开放时间为2026年7月27日8时,申报功能端口关闭时间为2026年8月7日24时(开展“数据券”政策试点申报功能端口关闭时间为2026年8月14日18时)。市数据资源局推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4日18时,逾期不再受理。推荐函正文要体现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初审结果。

(二)申报材料要求见省数据要素改革发展专项资金2026年重点支持方向(第二批)申报指南。

(三)项目单位不得以项目的全部或部分内容,重复申报省级政策同类条款,对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截留、挪用、转移或侵占奖补资金,擅自改变承诺实施事项等行为,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停止拨付资金、限期收回已拨付的资金,同时按规定对项目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将项目单位列入名单管理、取消其3年内省级所有财政资金申报资格。

(四)省数据资源局按规定履行专家评审、涉企核查预比对、集体决策等程序确定拟支持项目后,向社会公示。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法规标准处刘尚,0551-62999625;数据资源处孙剑,0551-62999897,数字安徽处王西良0551-62999663。

附件:1.省数据要素改革发展专项资金2026年重点支持方向(第二批)申报指南

2.专项资金申请表

3.专项资金申报承诺书

4.省数据要素改革发展专项资金2026年重点支持方向(第二批)申报项目汇总表

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

2026年7月9日

附件1

省数据要素改革发展专项资金2026年重点支持方向(第二批)申报指南

根据《安徽省数据要素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安徽省数据要素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方向(2026年版)》,现将有关情况明确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安徽省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政机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基础材料

申报各条款(“免申即享”政策条款除外)均须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行政机构除外);

2.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2);

3.专项资金申报承诺书(附件3)。

三、政策内容及兑现要求

(一)开展“数据券”政策试点

政策内容:开展“数据券”政策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市建立数据补贴机制,支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在依法依规设立的数据交易场所采购数据产品和服务,开展数据产权登记和数据资产入表、增信融资、质押融资、作价入股、资产证券化等数据价值化活动。省级根据有关市财政资金兑付“数据券”实际支出,按照30%比例补助有关市。

奖补条件和标准:省级对市级财政资金在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8月13日期间兑付“数据券”实际支出,按照30%的比例给予补助。

兑现方式:即申即享。

申报材料:

1.市级“数据券”有关政策文件、实施细则、工作方案等;

2.补助企业名单及财政资金支付佐证材料;

3.用于补贴数据产品和服务交易的,应提供省数交所流通交易平台成交记录佐证材料。

咨询电话:法规标准处,0551-62999625。

(二)打造“皖美数据”品牌

政策内容:打造“皖美数据”品牌。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探索建立数创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首购首用”专项政策,推动数创企业成果更快开拓“首市场”,在市场验证中加速成熟。省级评选一批全省首创性数据产品,并对数创企业、数据企业等首创性数据产品通过依法依规设立的数据交易场所达成的首份合同给予不超过20%、最高50万元一次性补助。

奖补条件和标准:对2026年获评的安徽省首创性数据产品在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8月6日期间,通过省数据交易所流通交易平台达成的首份交易合同给予不超过20%、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补。具体比例根据资金盘子确定。

兑现方式:即申即享。

申报材料:

1.安徽省首创性数据产品通过省数据交易所流通交易平台达成的首份交易合同及对应的发票、付款凭证等(采取框架合同的,以合同签订日至2026年8月6日期间实际结算的交易流水为合同成交额);

2.省数据交易所出具的首份交易合同证明和交易凭证。

咨询电话:法规标准处,0551-62999625。

(三)支持建设高质量数据集

政策内容:建设一批高质量数据集。支持企业强化数据治理和质量管理能力建设,建设安全、合规、开放的语料库。支持掌握行业性或专业性数据资源的市场主体提供高质量数据集,形成数据产品或服务。开展高质量数据集建设试点,择优评选一批试点项目,按照企业项目投入的20%,每个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补助。

奖补条件和标准:对获评省级标杆型行业高质量数据集项目,按照项目投入的20%,每个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补助。

兑现方式:即申即享。

申报材料:1.省数据资源局网站公示的安徽省标杆型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名单截图;2.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加工生产平台(包括数据采集、汇聚、清洗、标注、质检、管理等精细化加工处理模块,数据加工处理的工具链,服务于高质量数据集存储、治理、流通的数据库、安全软件、云平台、服务器、存储、网络、芯片等硬件设备)以及数据采购合同和对应的发票、付款凭证等。3.能够证明数据集产权归属的有效凭证。

咨询电话:数据资源处,0551-62999897。

(四)支持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建设

政策内容:鼓励各市以深化智慧城市发展为目标,建设城市智能中枢,深化感知体系建设,打造统筹集约城市数字底座,建立城市数据运营、场景运营、设施运营等立体化运营体系,提升城市治理、民生服务、产城融合等能力,服务城市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为支持争创国家全域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择优评选一批省级全域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每个给予300万元一次性补助。

奖补条件和标准:对获评2026年度省级全域数字化转型试点的城市,每个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咨询电话:数字安徽处,0551-62999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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