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升级创业安徽行动若干措施》印发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支持升级创业安徽行动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5日

支持升级创业安徽行动若干措施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及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创业支持力度,升级创业安徽行动,优化以创业聚人才、兴产业、增动能、促就业的生态体系,推动就业创业友好型省份建设,增强创业带动就业效应,提出如下措施。

一、进一步激发创业城市活力

1.升级创业城市创新创造空间。深入推进城市功能品质活力提升行动,构建全省创业城市活力指标体系,探索发布创业城市活力指数,打造各具特色的创业友好型城市,增强城市对产业、人才、技术、资金等要素的吸引力、集聚力。建设创业安徽中心,建立各市分中心,探索市场化管理服务模式,链接面向全球的创业资源。依托高能级创新创业平台及创业楼宇等创业空间,深化人工智能与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加快培育一批产业特色显著、创业者集聚、运营机制灵活高效、新业态消费场景丰富的特色创业街区,打造开放多元的创业工作场景和更具活力的城市生活空间,根据成效利用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一定补助。(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各市人民政府。以下均需各市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推动科技和产业融合创新引领创业。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大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支持组建创新联合体强化创新创业能力。推广“赋权+转让+约定收益”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模式,健全科技成果“沿途下蛋”机制,加快重大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每年安排1000万元支持省市县三级联动的科技大市场,培养技术经理人,围绕企业提供成果评估、需求凝练、供需对接等服务,推动企业不断做强做优。(牵头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等)

3.支持经营主体二次创业。围绕增资扩产、技术迭代、模式创新等需求,推动经营主体二次创业提质增效。鼓励链主企业牵头共建产业园区,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和产业生态供给,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支持组建省产业创新研究院,推行合伙人制、创业体管理等灵活机制,推动龙头企业带动上下游配套企业协同创业。(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实施“海创计划”,联动“徽动全球”出海行动,发布外资投资重点领域和项目招引清单,引导外资参与二次创业项目。(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等)

二、进一步健全创业能力提升体系

4.强化多元化创业教育培训。完善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创业教育体系,推进安徽高等研究院等高端人才培养平台建设,深化多学科交叉融合、专创融合,增强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牵头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推广“技能+创业”模式,打造技能型创业品牌。创优“马兰花”创业培训品牌,聚焦创业者多元需求,分层分类开展创业安徽训练营、未来新徽商特训营、新徽商培训工程等创业培训,迭代创业培训课程体系,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政策。(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

5.开展实战化创业实践。畅通校企地合作通道,提升中国科大科技商学院等院校人才培养实战实训水平,加快培育懂科技、懂产业、懂资本、懂市场、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围绕产业链补链、强链及经营主体二次创业需求,针对性组织开展创业实战训练。实施创业者培育行动,组织重点群体创业者到创业孵化载体及优秀企业、校友企业等实践锻炼。开发募集有创业经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辅助类岗位,组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参加经营管理实践。采用数字化、虚拟现实等新技术手段,搭建创业场景模拟实训平台,通过提供沉浸式实战体验提高创业者能力。(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教育厅、中国科大等)

6.提升创业研究及师资力量。发挥创业研究院等智库功能,开展创业重点课题“揭榜领题”,根据课题研究数量和成效,给予一定补助。加强全省创业导师队伍建设,举办创业培训讲师选拔大赛,实施创业指导师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优化调整“筑梦”创业导师团,开展星级创业导师评定。举办创业安徽专题研修班,提升党员干部服务创业的意识、素质、能力。(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

三、进一步支持各类人才投身创业

7.引育高层次人才创业。发布产业人力资源和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引导创业人才向重点产业领域集聚。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健全高校院所科技人员在皖兼职或离岗创业机制。采取人事关系落户在高校院所、以双聘形式全时在企业工作方式联合引进高层次创业人才。(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等)完善海外人才评价机制,积极用好海外留学生组织、华侨华人社团、海外离岸创新中心等资源,吸引更多海外人才来皖创业。实施高层次科技团队创新创业项目,对拥有核心技术的科技团队创新创业,每年择优以资金扶持和股权投资方式给予最高2000万元支持。(牵头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商务厅、省外办等)

8.促进重点群体创业。鼓励高校与行业企业建立校外创新创业实践教学基地,推动创业培训课程学时纳入学分管理范围,允许本科生用符合学位论文规范要求的创业成果申请学位论文答辩。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从就业补助资金中一次性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探索成立数字创客联盟,促进数字游民等创客聚皖兴业。实施巾帼创业行动,支持妇女创业就业。加强退役军人创业扶持,优化退役军人创业贷,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等平台建设。支持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发展投资少、风险小、见效快的特色创业项目,强化培训、资金、场地、用工、营销等扶持。(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妇联等)

9.支持返乡入乡创业。发挥国内外商协会作用,建立徽商常态化联系沟通机制,鼓励各市依托驻外办事机构和异地商会建立服务站,搭建交流平台,通过项目合作、学术交流、聘任兼职等途径引进创业项目,每年新建亿元以上徽商回归项目500个。(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民政厅、省商务厅、省工商联、省贸促会等)发挥“1+5”农业科技创新联盟作用,支持联盟单位高层次科技人才来皖创新创业。鼓励本土能人、城市人才等各类人员返乡下乡入乡创业,因地制宜培养一批乡村创业带头人。(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配合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四、进一步优化创业平台支撑

10.打造多层级创业平台。建好一批创业安徽青年创业园、留学生创业园等平台载体,提供创业集成服务,按规定给予补助。(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等)引导科技孵化器与各类高校、创业投资基金建立“创投+研究+孵化”联动机制。对服务企业科技研发、具有公共服务属性的成果转化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每年依据绩效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支持建设顶尖孵化器,省级依据绩效评价结果给予运营奖补支持,单个孵化器每年最高500万元。(牵头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

11.加强创业平台管理。引入行业领军企业、创投机构、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推动创业平台加强自身建设和运营管理,吸引更多优质资源,形成“孵化—成长—反哺”良性循环。建立安徽省重点创业孵化平台名录,实施有进有出动态管理。支持有条件的市、县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孵化载体面向重点群体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用于登记不超过3年的存续创业主体入驻。(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

12.优化创业孵化服务模式。依托创业平台完善培训、孵化、融资、服务“四位一体”模式,推进政策、资金、平台、导师等各类创业孵化资源集成服务。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推动创业投资基金等创业服务资源入驻创业平台,促进创业与投资协同,加速培育优质中小微企业等创业主体。支持各市主动对接沪苏浙等先发地区,依托其优质孵化园区、大中专院校等资源,推广“飞地孵化”、设立分园等合作模式,可根据运营服务成效给予一定的运营补贴。支持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转化中心。(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等)

五、进一步强化创业融资支持

13.发展耐心资本。加快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天使基金群募投运营,推动天使基金群与新型研发机构、科技孵化器等对接,支持小微科创企业创新创业。改革完善国有基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尽职免责机制。省级天使母基金投资损失容忍率最高可达80%,不再以单一基金或单一项目的盈亏作为考核依据。鼓励产业链、供应链“链主”企业聚焦主责主业设立创投基金。(牵头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等)推动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与国有资本开展战略合作,共同设立AIC创业投资基金。(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14.丰富创业金融产品。开发“创业安徽险”,支持保险公司面向创业者群体探索开发创业责任类保险,分散创业失败风险,给予一定保费补贴。(牵头单位:安徽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等)推出“创业安徽贷”,调整原再就业担保基金用途,对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提供贷款支持。优化创业担保贷款线上办理,逐步降低或免除反担保要求,推行银行网点“就近办”服务。拓展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合作银行范围,符合条件的创业个人单户最高可申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1000万元,小微企业单户最高可申请5000万元。鼓励各地通过“创业担保贷款+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的组合方式给予创业融资支持。(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等)

15.链接资本市场与创业融资需求。深入开展万企融资对接活动和万企资本市场业务培训专项行动。依托省项目融资对接平台设立创业金融板块,构建统一的科技产业融资项目归集、共享、监测数据库,健全“线上+线下”项目融资对接机制。通过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安徽)线上开展预授信、全流程贷款发放,增强科技型企业融资可得性和便利度。(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等)强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开展质量融资增信。(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推广实施企业创新积分制,引导金融机构依据创新积分核心指标对企业进行创新能力量化评价,推动实施差异化融资审批。(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六、进一步涵养创业文化生态

16.优化创业服务环境。拓展高效办成个人创业“一件事”功能,推动创业服务数智化、高效化。优化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功能,健全省、市电子创业券管理发放制度,由就业补助资金按规定给予补贴。建立分层分级的创业安徽活动月历,开展“源来好创业”等资源对接服务活动。发挥长三角区域公共创业服务联盟作用,拓展制度化、常态化的区域创业交流合作,营造近悦远来的就业创业环境。(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数据资源局等)

17.举办创业安徽系列大赛。探索市场化办赛模式,提升创业安徽大赛能级和影响力,对创业安徽系列大赛中获奖项目按规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推动以赛造势、以赛引才、以赛招商,支持各地、各部门针对不同群体举办专业化、差异化、区域化创新创业大赛,对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依托大赛建立创业安徽项目投资库,搭建创业项目、创业者、投资者对接平台。(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团省委等)

18.培育新时代创业文化。适应传播新趋势,创新推出系列轻量节目,常态化推出《创业这些事》新媒体视频,升级拓展《创业安徽》节目,持续讲好创业故事。举办年度创业盛典,打造特色创业活动,全方位展现创业者风采。升级打造以“创业安徽”为引领的“1+N”创业品牌矩阵,培育更多有特色、叫得响的地区性创业品牌。开展“创业安徽和谐同行”创建活动,建设一批创业安徽和谐同行示范单位,将优秀创业者和优秀创业从业人员纳入就业工作表彰范围,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创业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安徽广播电视台等)

以上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有特殊期限要求的从其规定。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0551-62586667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