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5〕137号)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人才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省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科研实验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含在皖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省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省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人才系列职称评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申报。
各申报人员可经市人社局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后出具委托评审函,委托省科技厅评委会代为评审。中央驻皖单位人员或外省人员因工作需要委托我省评审的,应由本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
或外省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技处复核备案后方可在我省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申请职称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申报人员进入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首页,在“资讯中心”页面下方的“专题专栏”中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下方“安徽政务服务网”,跳转至安徽政务服务网页面,使用安徽政务服务网个人账号密码进行登录。申报前,请先在“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下载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和上传材料。2025年起,申报人须同时上传提交2份申报材料,1份为原始材料扫描件(以下简称“原始版”)、1份为打码隐去申报人关键敏感信息(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等)的申报材料扫描件(以下简称“打码版”),具体要求见附件1《职称申报材料打码要求》。申报人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真实性、一致性负责,并提交《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2.申报人所在单位初审、公示。因单位属地会影响职称申报流程,用人单位必须正确选择所属地,如配置错误将导致本单位人员职称申报流程无效。申报人所在单位须认真审核本单位申报人情况,对申报人提交材料、证件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及申报材料“原始版”和“打码版”的一致性进行确认。初审后将申报人基本情况、评审材料、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署审核人姓名和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并出具《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人审签表》《单位公示证明》方可上报。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应严肃对待,认真核查,调查结果不影响其申报的,方可申报。
3.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复核。市属及以下单位逐级审核通过后,由市人社局提交至省科技厅;省直企事业单位由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至省科技厅。其中,破格申报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另须填写《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从系统中自行下载打印,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并将纸质版一式两份线下报送至省科技厅。
4.省科技厅审核。省科技厅按照职称评审标准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将退回至本人,待材料符合要求后重新提交并再次逐级审核。
5.评审结果公示和审批。职称评审结束后,省科技厅将在门户网站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审通过人员经审批下文后,可自行在“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打印电子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二)申请中初级认定程序。
申请中初级认定人员所需材料如下:1.《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2.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后的《安徽省自然科研(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2份);3.《委托评审函》,根据申报对象人事和档案隶属关系由具有委托权限的单位开具,需要写明申报人身份、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申报职称级别和类别、材料初审情况。其中,中央驻皖单位委托评审,需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4.《2025年度申报认定自然科研(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申报人单位盖章纸质件1份,excel电子版1份);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后退还)。
(三)时间要求。
个人网上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有关企事业单位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纸质材料报送及缴费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至28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纸质材料报送地点。
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601号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5楼505室(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五)评审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要求,高级职称每人300元;中级职称每人160元;初级职称每人100元;面试答辩人员需额外缴纳面试答辩评审费用100元。
三、申报注意事项
(一)关于任职、聘任、考核等年限的计算。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或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本年度申报人员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及聘任年限计算至2025年12月31日(如:2020年12月31日及以前任职的,任职年限满5年;2021年1月1日及以后任职的,任职年限不满5年,以此类推)。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基本合格等次的年度,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相应顺延(以印发考核结果的文件为准)。
(二)关于继续教育。严格按照《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皖人社秘〔2025〕109号)要求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低于60学时)。
(三)关于面试答辩。申报晋升研究员、正高级实验师资格和直接(破格)晋升研究员、副研究员、正高级实验师、高级实验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均需参加由省科技厅组织的面试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关于同级转评。其他专业职称转评本系列同级职称的,申报要求与正常申报相同。申报转评高、中、初级职称的,需在完成正常年度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后,另分别完成400学时、200学时和100学时的自然科研相关专业科目学习。转评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
(五)关于职称认定。直接认定仅限首次认定。直接认定无需网上申报,由所在单位统一线下报送。直接认定范围:对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一致、相近或相关),大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大学本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均可初次认定初级职称,博士研究生毕业可初次认定中级职称。如申报人所具备学历的专业与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人才所要求专业不一致、不相近或不相关,需按照《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第六十一条规定,接受本专业继续教育或转岗培训后,通过评审取得职称。
(六)业绩、论文著作要求。申报的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应是申报人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资格以来,重点是近5年来的情况。业绩成果材料应突出代表性,多人共同完成的项目,需提供本人在该项目中承担工作及发挥作用的相关证明材料。论文著作材料应包括刊物或著作的封面、目录、双刊号或标准书号的印刷页、正文等,并同时上传论文Word版。全外文版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稿。所提供的学术论文均须进行重复率检测。论文重复率检测采取申报人自查与评审委员会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即由申报人使用维普网、万方数据或中国知网等论文数据库网站对报送的论文进行重复率检测,并提交申报论文的重复率检测报告,评委会组建单位将适时进行抽查核实。
(七)关于上传材料要求。申请人务必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图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上传的附件材料若无法提供原件扫描件,须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一致”字样,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并有经办人签字和落款时间。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同时提供“原始版”和“打码版”材料。今年起,所有“打码版”申报材料均不得出现个人关键敏感信息,一经发现,判定申报材料无效,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四、有关要求
(一)严格审核把关。申报人所在单位、各业务主管部门推行资格审核AB岗实名制,审核人员应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标准条件、时间要求等认真开展资格审核工作。审核人员应及时告知审核结论,向申报人或推荐单位反馈未审核通过原因;对申报人材料确需补充的,须告知申报人或推荐单位在规定时限内补充相应材料。审核中,申报人所在单位、各业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重点加强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现有职称、业绩材料的真实性、一致性以及论文发表期刊的合规性进行认真查验,推动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提高查验效率。
(二)完善诚信体系。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
(三)禁止多头申报。申报人同一年度只能向同一个评委会、同一个专业、同一个层级申报职称(含申请认定各层级职称资格)。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委会,不得多头报送。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切实负担起主体责任。
五、联系方式
省科技交流与人才服务中心,李晴,0551-63875003
省科技厅科技人才处,赵云飞,0551-62655987
附件:1.职称申报材料打码要求.docx
4.2025年度申报认定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人才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
2025年10月9日
附件1
职称申报材料打码要求
问题1:申报人的职称材料需要隐藏哪些个人关键敏感信息?
答: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凡涉及申报人关键敏感信息均须打码隐去。主要类别为:
(一)姓名。主要包括:申报人签名、笔名、代名、代号、代字符、个人签章,以及汉语姓名、拼音姓名、英文姓名的全称及缩写等。
(二)单位信息。主要包括: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单位中英文全称及缩写等。
(三)其他身份标识。主要包括:本人照片、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等。
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关键敏感信息。申报人申报材料中有影响评审公平、公正的其他信息,也应隐藏。
申报人、用人单位、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各评委会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人申报的原始件及打码件两类文件真实性负责。
问题2:如何打码隐去个人关键敏感信息?
答:方法一:将文件材料打印成纸质稿后,用马克笔涂抹或用便签纸盖住关键敏感信息,再扫描成PDF材料后上传;方法二:图片类文件材料可选用各类画图软件,使用矩形工具框选中要打码的区域,调整填充颜色为鲜艳醒目的颜色或使用马赛克功能进行打码均可;方法三:PDF文件材料可以使用各类PDF编辑工具对个人敏感信息进行打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