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信局:
根据《安徽省制造业优质企业成长计划》(皖政〔2024〕90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关于开展专精特新夯基提质行动的通知》(工企业函〔2025〕188号),现就2025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企业须符合《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皖经信中小企函〔2022〕140号)中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二、申请程序
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实行网上申请,程序如下:
(一)企业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见附件2),申报端口开放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至10月13日;
(二)县(市、区)工信部门根据认定标准,对企业申报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初审通过的向市工信局推荐;
(三)各市工信局对参评企业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将审查通过的企业推荐上报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工作要求
(一)各市、县(市、区)工信部门要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加大政策宣贯力度,为申请企业提供便捷周到的咨询辅导和培训服务,引导企业自主申报,防范不良中介违规参与申报工作。
(二)各市、县(市、区)工信部门要落实审核把关主体责任,完善审核流程,加大实地抽查和数据交叉核验力度,确保内容规范、数据真实、佐证材料完整,提高推荐质量。
(三)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对《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意见,近三年受到过行政处罚的企业,须在申报前完成信用修复,并出具信用修复后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四)请各市工信局于10月24日前将推荐文件和汇总表(见附件3)行文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附件:1.省及各市咨询电话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推荐汇总表
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佐证材料清单
4.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9月17日
相关附件:
附件1
省及各市咨询电话
序号 | 单 位 | 联系电话 | |
1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中小企业局 | 0551-62871861
、62871935 |
2 | 合肥市工信局 | 民营经济发展处 | 0551-63537876 |
3 | 淮北市工信局 | 中小企业办公室 | 0561-3193529 |
4 | 亳州市工信局 | 中小企业办公室 | 0558-5555312 |
5 | 宿州市工信局 | 中小企业局 | 0557-3022317 |
6 | 蚌埠市工信局 | 中小企业科 | 0552-3125048 |
7 | 阜阳市工信局 | 中小企业科 | 0558-2552815 |
8 | 淮南市工信局 | 中小企业科 | 0554-6642370 |
9 | 滁州市工信局 | 中小企业发展办公室 | 0550-3926017 |
10 | 六安市工信局 | 中小企业科 | 0564-3379292 |
11 | 马鞍山市工信局 | 中小企业科 | 0555-8355684 |
12 | 芜湖市工信局 | 中小企业发展科 | 0553-3835160 |
13 | 宣城市工信局 | 中小企业促进科 | 0563-3022749 |
14 | 铜陵市工信局 | 中小企业局创业指导科 | 0562-2824876 |
15 | 池州市工信局 | 中小企业发展办公室 | 0566-2038450 |
16 | 安庆市工信局 | 中小企业办公室 | 0556-5515812 |
17 | 黄山市工信局 | 中小企业科 | 0559-2355868 |
附件3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佐证材料清单
一、基础材料
1.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须签名、盖章)
2.如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须提供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须是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佐证材料,包括银行到账凭证或融资报告
3.近3年审计报告(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完成报备且赋码,须体现主营业务收入、研发费用等关键指标)
4.2024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
5.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核查版,信用安徽网站下载,近三年未受到行政处罚的可不提供)
二、符合四项直通条件之一的企业佐证材料(可选)
6.近3年获得的省级科技奖励证书复印件,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的国家级科技奖励证书复印件,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7.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证明材料
8.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佐证材料,包括银行到账凭证或融资报告(同时提供是合格机构投资者的证明材料)
9.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证明材料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三、评价指标对应的佐证材料(可选)
10.质量管理水平对应的证书(包括获得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情况、自主品牌佐证材料、参与制修订标准的佐证材料)
11.企业技术水平先进性自我说明(包括产业链关键领域实现“补短板”“填空白”、为知名大企业配套等情况)
12.企业特色化生产经营加分项佐证材料(包括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省级以上数字领航企业、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绿色工厂、双创大赛获奖、拟上市情况等)
13.主导产品特色化加分项佐证材料(包括省级及以上“三首”产品的证明材料、安徽工业精品或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专利奖、皖美品牌示范、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等)
14.企业近三年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
15.I类、II类知识产权证书(Ⅰ类高价值知识产权须补充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16.研发人员占比的自证材料
17.建立研发机构佐证材料
18.可以证明符合得分标准的其他材料
请逐项将证明材料命名,并按上述顺序汇总整理,以1个不超过300M的压缩包形式上传;若佐证材料缺失,将影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