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项目是指以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为内容而单独立项的项目,其目的在于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出现的科学技术问题。
不同的科技项目,根据其性质、实施范围、运作特点有不同的分类。
一、按照项目研究所产生的成果来分类,可以把科技项目分为:
基础研究项目:指为获得关于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及新知识而进行实验性和理论性工作的项目,这类项目一般不以任何专门或特定的应用或使用为目的。
应用研究项目:指为获得新知识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的项目,这类项目主要是针对某一特定的实际目的或目标。
实验发展类项目:指利用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际经验中所获得的现有知识,为产生新的产品、材料和装置,建立新的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对已产生和建立的上述各项做实质性的改进而实施的项目。
二、按照项目的投资部门不同,可以把科技项目分为:
政府投资项目:如我国科技支撑(攻关)计划项目、国家863计划项目等;
行业部门投资项目:如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等;
企业技术开发立项项目;
科研群体(机构)自筹项目;
有关国际组织或国内外知名人士资助项目。
三、根据项目的性质不同,可以将科技项目划分为:
计划项目:计划项目既包括政府计划项目,也包括企事业单位、科研单位以及高等院校等组织机构的计划项目。其中,由各种类型、各个层次的政府科技计划而形成的项目就称为政府计划项目。此外,各企事业单位或科研单位、高等院校根据本单位科技发展的需要也会编制各类科研和开发计划;凡是被列入某一组织机构科研计划的项目,也可以称为计划项目。
合同项目:指科研单位和企业接受政府或企事业单位的委托,承担某一方面的研究或开发课题,通过合同约束双方权利与义务的科学技术项目。
合作项目: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科研单位或地区共同承担,协作配合承担的科学技术项目就称为合作项目。合作项目又可进一步划分为国际合作项目、省际合作项目、行业合作项目和基层合作项目等几种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