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提升市级科技攻关项目实施质量,根据《合肥市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相关要求,现就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绩效自评范围:2021年-2025年市级立项的科技攻关项目。
二、请各有关单位从创新能力、创新质量、创新实效、创新贡献等方面对承担的市级科技攻关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如承担过多个市级科技攻关项目的单位,分项目进行自评,自评材料提纲详见附件。
请各有关单位于11月30日前将自评材料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285865334@ qq.com)。
附件:XX项目绩效自评材料.doc
联系人:李志刚,联系电话:0551-63538652
合肥市科技局
2025年11月24日
附件
XX项目绩效自评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包含项目名称、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起止时间、项目负责人,项目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内容。
二、创新能力情况
简述项目实现的核心技术突破,与立项时相比的技术进步程度,是否解决了行业关键共性技术难题;与国内外同类技术相比所处的水平(国际领先、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国内先进)。通过项目实施,培养、引进的科技人才情况(如博士、硕士、高级职称人员等)。是否依托项目建立了或提升了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
三、创新质量情况
对照项目任务书,简述各项考核指标(技术、经济指标)实际完成情况。简述项目成果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是否通过中试。通过项目牵头或参与了国家、行业、地方或团体标准制定情况。
四、创新实效情况
实现新增销售收入、新增利润、新增纳税等情况。成果是否已实现转化应用(如技术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描述转化方式、金额及应用效果。通过项目带动上下游产业链发展,或促进了相关产业技术的升级换代情况。
五、创新贡献情况
项目在解决社会民生问题(如环保、医疗、公共安全等)、促进就业、提升公众科学素养等方面的贡献情况。是否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奖励、行业权威认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