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园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举措任务清单的通知》(淮府〔2024〕33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实施规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发展三年倍增行动方案的通知》(淮府办秘〔2023〕6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淮府办秘〔2024〕50号)《淮南市级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淮财教〔2022〕194号)文件精神,现就2024年度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兑现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市政府通知要求,把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切实把政策掌握到位,宣传到位,落实到位。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发展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促进我市综合创新能力不断提升。
二、申报范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时段内,符合《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举措任务清单的通知》(淮府〔2024〕33号)文件中第十二条“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第十五条“加强科技创新要素支撑”,符合《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实施规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发展三年倍增行动方案的通知》(淮府办秘〔2023〕6号)三、重点举措(三)“实施创新赋能,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符合《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淮府办秘〔2024〕50号)文件中第9条“支持企业加大技术攻关”、第10条“支持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符合《淮南市级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淮财教〔2022〕194号)第六条(一)绩效奖补经费所规定支持兑现的内容。
三、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采用线下申报方式。报送材料时间:2025年8月18日起至2025年8月25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四、注意事项
1、为便于各单位做好政策兑现申报工作,我们制定了《2024年度淮南市支持科技创新发展政策兑现申报须知》(附件2)。详细规定了申报主体、方式、程序、条件、附件材料等,请按要求规范有序操作。
2、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装订成册,报送至安徽省淮南市政务中心G座企业服务专区F2、F3窗口。
五、联系方式
政策兑现补助相关业务咨询联系电话:详见附件2。
附件1.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举措任务清单的通知(1)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实施规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发展三年倍增行动方案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淮南市级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2024年度淮南市支持科技创新发展政策兑现申报须知.docx
附件3:2024年度淮南市支持科技创新发展政策兑现补助申报表
2025年8月13日
附件1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举措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皖政〔2024〕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举措任务清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细化落实举措。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坚持“稳即期、管长远”的原则,逐项细化落实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及完成时限,全流程、清单式推动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见效,持续增强经济活力、改善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
二、提升政策质效。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对接,注重政策衔接,打好惠企政策“组合拳”,加快推进各项政策措施“免申即享”“即申即享”,确保政策兑现依法依规、操作简便、及时到位,真正做到政策惠企、服务便企、保障助企。
三、加强工作督查。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谋划部署,把与政策相匹配的项目等前期准备工作做充分做扎实,积极主动向上对接,精准高效争取政策支持、资金扶持、项目布局,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将适时组织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淮南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7日
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举措任务清单
序号 | 主要任务 | 政策内容 | 牵头市领导 | 责任单位 |
一、不断扩大有效益的投资 | ||||
1 | 深入开展有效投资专项行动 | 围绕“五大攻坚行动”重点领域,实施投资专项行动,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实施先进制造业投资“领跑”计划,工业投资、制造业投资分别增长20%、25%以上。积极参与“投资安徽行”系列活动,落实“驻点招商+专班推进+投资淮南月月签+周调度”机制,新引进亿元以上省外项目资金额570亿元以上、亿元以上工业项目240个以上,力争50亿元、百亿元项目招引实现新突破。完善投资“赛马”激励机制,深化重点项目周调度和“五比”考评,推动项目建设提速提效,亿元以上重点项目新开工330个、续建371个、竣工110个以上。聚焦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投向,紧抓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政策机遇,分领域集中开展项目谋划储备。 | 孙良鸿 | 市发展改革委
市投资促进局 |
2 | 激发民间投资更大活力 | 全面落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38条”,执行好要素保障“3个70%”、招投标“六不准”等政策。落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选取成熟项目向民间资本集中推介。建立市级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加强要素保障和融资支持。落实常态化民营企业家恳谈交流制度。积极争取省促进民间投资引导专项资金,力争全年民间投资增速、占比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 孙良鸿 | 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3 | 加强要素配置保障 | 充分发挥重大项目要素保障专班作用,制定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指引、工业项目土地要素保障工作导则。积极向上争取重大项目用地用林指标,对民生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做到应保尽保。按照省统一部署,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 张劲松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林业局 |
对新上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煤以上的高质量项目,市级做好能耗保障。用足用好国家绿证抵扣能耗政策,鼓励支持经营主体购买绿证,绿证对应电量不纳入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 | 孙良鸿 | 市发展改革委 | ||
落实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组织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指导商业银行对已纳入“白名单”的房地产项目尽快授信、放贷。 | 孙良鸿
张劲松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 总局淮南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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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碳排放权、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等纳入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 孙良鸿
张劲松 程俊华 |
市发展改革委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水利局 市林业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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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充分激发有潜能的消费 | ||||
4 | 稳定和扩大传统消费、大宗消费 | 用好用足省财政奖补政策,围绕家电、百货家居、住宿餐饮等领域开展系列促消费活动,鼓励企业配套开展让利促销活动,按计划发放“优质淮品”消费券和文旅消费券,引导激发有潜力的消费,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 | 张劲松
乌吉阿哈买提·吐尔逊 |
市商务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 |
延续实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和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推动符合条件的个税退税“免审即享”。 | 孙良鸿 | 市税务局 | ||
出台充换电基础设施布点规划,加快补齐县城、乡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全年新建公共充电桩1200个、换电站5个。落实充换电基础设施用电峰谷时段电价政策。 | 孙良鸿
张劲松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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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各县区对购买非营运性质新能源汽车的个人,以及购买新能源商用车、专用车和驾驶培训使用新能源汽车的企业或个人给予消费补贴。机关公务、公交、出租、邮政、环卫、园林等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使用新能源汽车。 | 孙良鸿
乌吉阿哈买提·吐尔逊 |
市发展改革委
市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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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壮大商贸业经营主体,全年新增限上商贸单位130家以上;支持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培育精品国潮国货消费,力争2024年新增省级老字号企业2家。 | 乌吉阿哈买提·吐尔逊 | 市商务局 | ||
5 | 加快消费载体提质扩容升级 | 大力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积极参与皖美消费新场景评选活动,打造高品质消费新场景18个。 | 孙良鸿
乌吉阿哈买提·吐尔逊 |
市发展改革委
市商务局 |
落实省级特色商业街奖补政策,鼓励特色商业街区改造升级,培育特色商业街区5个。培育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社区4个。 | 乌吉阿哈买提·吐尔逊 | 市商务局 | ||
大力培育淮南马拉松、龙舟邀请赛等品牌赛事,打造“跟着赛事去旅行”精品项目。 | 陆 晞 | 市教育体育局 | ||
6 | 推动高品质旅游强市建设 | 组织演艺进景区、进乡村旅游重点村、进商文旅综合体等“六进”活动。积极推动具有淮南文化符号的文创产品发展,加快打造寿州古城历史文化旅游区、八公山生态文化旅游区、焦岗湖休闲度假旅游区。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和乡村民宿,积极参与省金牌民宿评选,争创省级旅游民宿品牌。开展乡村旅游“风景道”“主题村”“后备箱工程基地”等创建活动,培育乡村旅游集聚区。 | 张劲松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积极打造本地精品职工疗休养项目,推进我市纳入长三角地区职工疗休养基地互认共享。 | 程俊华 | 市总工会 | ||
7 | 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 | 允许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和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的自住房加装电梯等改造。 | 张劲松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新机制,因地制宜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落实落细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 孙良鸿
张劲松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人行淮南市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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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高开放性经济发展水平 | ||||
8 | 打好外贸组合拳 | 深入推进“徽动全球”出海行动,支持企业参加境内外重点展会,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RCEP市场。对参加商务部门统一组织的国内外外贸展会的企业给予展位费、布展费相应补贴。大力培育引进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在线交易,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争创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 | 乌吉阿哈买提·吐尔逊 | 市商务局 |
落实出口退税限期办结制度,建立市、县(区)两级出口退税全流程专人跟踪督办工作机制,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 | 孙良鸿 | 市税务局 | ||
鼓励支持国内外知名认证机构在淮设立子公司或办事处,积极引导本地企业开展国际产品认证和标准化建设。 | 陆 晞 | 市市场监管局 | ||
鼓励商业银行为外贸新业态相关市场交易主体及个人提供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降低经营主体业务办理成本。 | 孙良鸿 | 人行淮南市分行 | ||
9 | 加大吸引和利用外资力度 | 积极参加“海客圆桌会”“走进跨国公司总部”等专题活动。创新利用外资渠道、平台、模式,充分发挥中投公司、中德基金等平台作用,积极构建与跨国公司、国际商协会、双边基金机构合作机制。支持外商投资在淮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等,支持企业赴境外上市融资、并购后返程在淮直接投资,支持境内外资企业利润再投资,资金到位按一定比例给予激励。发挥市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作用,健全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和外商投诉处理机制,为外资企业快速反映意见诉求提供便利。 | 孙良鸿
乌吉阿哈买提·吐尔逊 |
市商务局
市发展改革委 |
对符合产业发展重点方向,投资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的重大项目,积极帮助争取省统筹用能用地用林指标。 | 孙良鸿
张劲松 |
市发展改革委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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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提高出入境和居留许可便利度 | 加大口岸签证政策宣介和解答力度。加快推动外国人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落地执行,并与沪苏浙联动实施。为应邀入境从事紧急商务、未持来华签证的外籍人员,提供口岸签证入境服务。帮助外资研发中心以团队为单位,凭工作许可和单位函件为团队外籍成员依法依规申请有效期5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为海外人才长期居留、永久居留提供便利。 | 晁友福 | 市公安局 |
四、深入推进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建设 | ||||
11 | 支持技术攻关突破 | 支持在淮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谋划申报国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争取获批1—2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统筹市级科技创新专项,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发展共性难题,实施3—5项“揭榜挂帅”项目。组建市级科技创新基金,积极争取安徽省雏鹰计划专项基金支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 乌吉阿哈买提·吐尔逊 | 市科技局 |
12 |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 支持企业牵头承担科技研发项目,产业类科研攻关项目来自企业技术需求数不低于80%,应用类项目原则上均由企业牵头承担。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发展三年倍增行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倍增行动、规上重点制造业企业无研发活动无研发机构“两清零”行动,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重新认定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首次进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评审组的给予3万元资助。组织1—2家企业牵头申报省产业研究院。 | 乌吉阿哈买提·吐尔逊 | 市科技局 |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对本市企事业单位,当年登记的技术合同交易总额达500万元,予以3万元一次性奖励;技术合同交易总额达1000万元,予以5万元一次性奖励;技术合同交易总额达3000万元,予以10万元一次性奖励;技术合同交易总额达8000万元,予以20万元一次性奖励;技术合同交易总额达2亿元以上,予以30万元一次性奖励,且每增加1亿元再奖励5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支持创新创业大赛安徽赛区淮南赛获奖项目,给予一等奖3万元、二等奖2万元、三等奖1万元奖励。支持市属科研机构、高校院所、企业开展科技研发项目、重大关键技术攻关;省重点研发、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项目研发投入中,承担单位投入不低于60%,市(县)先行按1:1投入不超过20%,单个项目累计资助最高300万元。 | 乌吉阿哈买提·吐尔逊 | 市科技局 | ||
在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时,对研发投入视同利润予以加回,对承担关键技术攻关任务以及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的研发投入,加回比例可提高到150%。 | 孙良鸿 | 市财政局(国资委) | ||
落实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若干政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对获得驰名商标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安徽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的组织给予10万元奖励,对获得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维持十年以上的高价值发明专利给予1万元补助;对已授权的PCT国外发明专利(限G20国家及新加坡),每件资助2万元(每项发明专利最多资助2个国家)。对专利权人维权诉讼费,按2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维权费用补助,最高补助10万元。对企业以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融资额达到300万元及以上的,按贷款利息15%和评估费用50%一次性予以补助,最高补助15万元。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新认定的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奖励10万元、5万元;新认定的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每件奖励1万元;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发明人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获得安徽省专利金奖、银奖和优秀奖的分别给予发明人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新增注册或备案的专利代理机构成立满一年,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经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遴选开展专利导航、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通过评审验收的单位,给予10万元补助;对首次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单位,给予1.5万元奖励。对企业投保知识产权保险,按投保企业实际支出保费的5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5000元;保险机构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保险费率不超过3%的,补助承保保险机构实际保费的50%用于风险补偿,最高不超过10万元。 | 陆 晞 | 市市场监管局 | ||
13 | 打造高能级创新平台 | 积极组织在淮省重点实验室重组升级,统筹给予科技项目等支持。积极争创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国家技术(产业、制造业)创新中心等,优先在人才、项目、资金方面给予支持。对新获批的国家级创新平台,统筹给予奖补资金、科技项目等支持。支持市内企业、事业或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与院士及其带领的科研团队共同组建安徽省院士工作站,经省科技厅登记备案,一次性给予50万元经费资助。对新组建的安徽省实验室和安徽省产业创新研究院,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对新组建的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省企业研发中心、省特色产业研究院,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 孙良鸿
乌吉阿哈买提·吐尔逊 |
市科技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积极培育争创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 | 孙良鸿 | 市发展改革委 | ||
14 | 扎实推进人才强市建设 | 赴合肥工业大学等高校常态化开展“人才安徽行”系列活动,深入落实江淮战略帅才计划、江淮英才计划和万名博士后聚江淮行动。畅通民营企业人才评价渠道,落实安徽省高层次人才分级分类目录,将薪酬待遇等作为企业人才层次认定的主要依据。支持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省人社厅授权开展的产业联盟、龙头和链主企业工程系列职称自主评价。落实海外高层次人才来皖创新创业绿色通道。深入开展创业淮南行动。全年支持高层次创业团队60个左右、600名左右科研人员创业。推进创业担保贷款线上办理,落实个人和企业创业贷款贴息。 | 乌吉阿哈买提·吐尔逊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 |
完善高校院所科研人员与企业“双向交流”机制,开展“产业教授”省级遴选推荐,推动校企合作、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 | 陆 晞
乌吉阿哈买提·吐尔逊 |
市教育体育局
市科技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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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指导试点单位制定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方案和配套政策。 | 乌吉阿哈买提·吐尔逊 | 市科技局 | ||
15 | 加强科技创新要素支撑 | 加强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做好高新企业资格认定税收服务工作,辅导企业及时准确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基础研究投入税收优惠等政策。 | 孙良鸿 | 市税务局 |
扎实开展批而未供、闲置、工业低效用地全域治理工作,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力度。 | 张劲松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对国家、省规划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及科研平台项目,落实省级层面配置能耗指标。 | 孙良鸿 | 市发展改革委 | ||
引导金融机构提高“共同成长计划”企业签约授信额、贷款户数覆盖率,并给予相关金融机构“再贷款再贴现+共同成长计划”的央行资金支持。 | 孙良鸿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
总局淮南监管分局 人行淮南市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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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纳入国家研发经费统计范围、当年研发投入占上年销售收入比重超过3%的单位,研发投入首次超过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万元、3万元、5万元;年度研发经费达到500万及以上且年增长率高于30%、40%、50%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万元、2万元、3万元。 | 乌吉阿哈买提·吐尔逊 | 市科技局 | ||
支持标准化建设。获得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中心)、国家标准应用试点(验证点)在通过验收后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获得全国企业标准“领跑者”或者标准创新型企业(中级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补3万元。对主持(排名第一)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通过实施效果评估良好的团体标准的,每项标准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15万元、10万元、3万元、2万元;对参与(排名第二或者第三)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主持制定同类标准奖补额度的50%给予一次性奖补。每项标准仅奖补排名最前单位,获得奖补的单位可提取50%奖补资金对制定标准做出重要贡献的团队给予奖励。 | 陆 晞 | 市市场监管局 | ||
五、加快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 | ||||
16 | 全力支持打造汽车“首位产业” | 市财政统筹安排资金支持汽车产业发展。对汽车领域新组建的省级及以上实验室、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按不同类别和等级给予最高200万元一次性奖励。统筹安排500万元,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建立产学研用合作关系并共同开展项目开发,对在淮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承担省级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的,最高可按研发和设备投入的2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1000万元。积极鼓励智能网联汽车在我市学校、园区等特定场景推广应用。支持以市场化方式举办新能源汽车展,对在淮举办供应商大会(邀请供应商企业100家以上)的企业,给予实际场地租赁费及会场搭建费50%补贴,单个企业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年度活动专项补贴总额200万元。结合绿电制氢和工业副产氢提纯等,加快培育发展氢能产业。 | 孙良鸿
乌吉阿哈买提·吐尔逊 |
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科技局 市商务局 |
17 | 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 积极对接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争取更多子基金在淮南落地、争取母子基金直投淮南项目。 | 孙良鸿 | 市财政局 |
大力谋划产业基础、新材料等领域产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新材料领域重大研发产业化项目、工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积极争取省级资金支持。 | 孙良鸿 | 市发展改革委 | ||
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打造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新材料等战新产业集群,积极申报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 | 孙良鸿
乌吉阿哈买提·吐尔逊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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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持续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 实施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工程,落实技术改造投资税收优惠和专项再贷款政策,广泛应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加快重点行业改造升级。 | 孙良鸿 | 市税务局
市财政局 人行淮南市分行 |
实施亿元以上重点技术改造项目80项以上,新增规上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改造210家以上。对新认定为国家绿色工厂、省级智能工厂、省级数字化车间、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且未获得国家、省级奖补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20万元、10万元、10万元。 | 孙良鸿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支持建筑业加快转型升级,积极培育特级资质企业。 | 张劲松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19 | 大力推进数实融合 | 落实数字产业能级提升等6大行动,培育壮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 孙良鸿 | 市发展改革委 |
支持企业申报省级数字化转型典型示范项目,支持省级以上开发区建设数字化改造园区样板。 | 孙良鸿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支持通用大模型、行业大模型、安全可控技术以及通用人工智能其他路径探索的应用研究。 | 乌吉阿哈买提·吐尔逊 | 市科技局 | ||
培育省级大数据企业7家,省级大数据产业园1个。 | 孙良鸿 | 市数据资源局 | ||
20 | 支持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 加大“三首”产品培育力度,完善落实“三首”产品奖励政策。对新认定的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且未获得省级奖补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加大政府采购和国有企业采购等支持力度。 | 孙良鸿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国资委) |
完善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机制,研究推动落实基于评价结果运用的差别化政策,分类加强土地、用能、技术、金融等要素保障。加大县区、园区闲置低效企业整治力度,加快资产盘活,推动工业企业亩均税收年均增长10%以上。 | 孙良鸿
张劲松 乌吉阿哈买提·吐尔逊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科技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 总局淮南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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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专精特新企业三年倍增行动,新增省级专精特新企业60家,对获得省级专精特新企业,且未获得省级奖补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增的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当年发生的一年期或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奖补。 | 孙良鸿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支持企业品牌建设,对每个获得市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分别给予人民币10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等额奖励标准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荣获皖美品牌企业的单位奖励10万元,对每个获得“品质淮南”的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荣获安徽省卓越绩效奖的单位奖励5万元。对主动实行缺陷消费品召回、并在省级以上相关平台发布召回公告、召回产品货值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按10%的比例予以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不超1万元。 | 陆 晞 | 市市场监管局 | ||
21 | 加强制造业发展服务保障 | 全面落实我市金融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全年制造业贷款增速20%,新增新型政银担业务放款30亿元以上,平均担保费率不高于1%。进一步提高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占比,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3—5年中长期制造业金融服务方案,单列制造业专项信贷计划。 | 孙良鸿 | 市财政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 总局淮南监管分局 人行淮南市分行 |
积极组织企业申报省级制造业融资贴息、皖北地区经济发展财政贴息、制造业数字化改造等各项省财政贴息政策,按政策兑现市级专精特新、“四化”技改、农产品加工等各项制造业贴息资金。对制造业企业以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融资额达到300万元及以上的,按贷款利息15%和评估费用50%一次性予以补助,最高补助15万元。积极推进工业大用户直供气,降低供气成本。 | 孙良鸿 |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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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按90%收取,水土保持补偿费继续按现行收费标准80%收取。 | 孙良鸿
程俊华 |
市水利局
市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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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及时优化系统调整参数,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均按0.5%的缴费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单位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支持经营主体稳定岗位。强化企业用工服务保障,深入推进“三级三方服务企业”活动。 | 乌吉阿哈买提·吐尔逊 | 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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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快现代服务业提质增效 | ||||
22 | 支持打造服务业重点平台 | 积极争创国家和省级冷链物流基地、省级集配中心、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省级供应链服务示范平台等,争取省级资金支持。 | 孙良鸿 | 市发展改革委 |
支持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申报各类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创新基金以及重大科技专项,定期开展银企对接会。 | 孙良鸿
乌吉阿哈买提·吐尔逊 |
市发展改革委
市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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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 | 推动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支持发展工业设计、软件信息、科技服务等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培育“检验检测+产品诊断”“源网储+大数据中心”“智慧环保+环保管家”“会展+消费”等服务,力争培育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3个、省级工业设计中心3个。对新认定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 孙良鸿 | 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积极培育省级商文旅融合发展集聚区。 | 张劲松
乌吉阿哈买提·吐尔逊 |
市商务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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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实施服务标准化发展战略。对列入国家、省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在通过国家、省级验收后,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10万元。 | 陆 晞 | 市市场监管局 | ||
24 | 推动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 | 培育现代服务业集聚创新区5家左右,引进3A级以上物流企业5家。 | 孙良鸿 | 市发展改革委 |
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 孙良鸿 | 市税务局 | ||
七、统筹农业强市建设和乡村全面振兴 | ||||
25 | 扛稳粮食安全重任 | 深入推进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落实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粮大县奖励等政策。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标准,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建设高标准农田25.65万亩、补充耕地0.75万亩。认真落实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玉米种植收入保险政策,推动实现全市覆盖。支持实施种质资源保护和良种联合攻关,加强本地粮食新品种的培育和推广,加快建设1万亩高标准良种繁育基地。稳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推动农业生产“大托管”改革扩面提质增效,建设综合农事服务中心21个,全程托管面积350万亩以上。 | 孙良鸿
张劲松 程俊华 |
市农业农村局
市财政局(国资委)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6 | 做大做强绿色食品产业 | 加快推进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建设,高水平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支持实施“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推动肉牛振兴计划与淮南牛肉汤产业联动发展,积极申报肉牛国家特色产业集群,建设5个肉牛标准化养殖基地、1个现代化屠宰加工供应基地,肉牛饲养量超11万头。对获得市级、省级、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认定的肉牛养殖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全力加快淮南牛肉汤区域公共品牌申报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注册,大力发展预制菜产业,实施百城万店计划,加快牛肉汤全要素市场等项目建设。鼓励支持养殖企业和养殖户、金融机构等,运用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粮头食尾”“畜头肉尾”“农头工尾”等重点领域服务专区开展金融对接活动。 | 孙良鸿
陆 晞 程俊华 |
市农业农村局
市财政局(国资委) 市市场监管局 |
27 | 深入推进“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 | 市财政安排不少于1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和美乡村建设。新建省级精品示范村10个、省级中心村40个。在省财政政策支持的基础上,市财政按照每个精品示范村批准实施投资总额20%的比例进行奖补(最高800万元)。指导谢家集区完成农村改厕长效管护提升县(区)建设任务。市财政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000万元以上,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带动就业等促进农民增收的产业发展。 | 孙良鸿
程俊华 |
市农业农村局
市财政局(国资委) |
取得国家级、省级农业农村标准化示范项目,在通过项目验收后,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10万元。 | 陆 晞 | 市市场监管局 | ||
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定期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绩效评价,对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较好”等次,分别给予0.8万元、0.5万元工作经费补助;定期开展省级科技特派团工作绩效评价,对评价结果为“优秀”、“较好”等次的,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一次性奖励5万元;定期对市级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绩效考核,经考核“优秀”、“良好”的,分别奖励8万元、5万元。 | 乌吉阿哈买提·吐尔逊 | 市科技局 | ||
八、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 ||||
28 | 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 深入推进“全省一单”制度体系建设,深化政务服务清单标准化业务支撑,丰富“皖事通”“皖企通”淮南专区功能,积极推动高频事项在全省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深化综合窗口改革,推行联动审批、集成办理,打造政务服务“总客服”,更好发挥企业服务专区作用,提升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帮办代办响应率、解决率和满意度。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加强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业务协同,创新实施和复制推广更多“高效办成一件事”。在涉企“一件事”、公共服务事项、国家垂管系统事项等方面推动市场监管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拓展电子执照在纳税、社保、公积金等领域的应用。实施经营主体信用提升行动,培育新增1750家A级纳税人等守信激励对象,帮扶推动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及时退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引导完成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 | 孙良鸿
陆 晞 |
市数据资源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市场监管局 市税务局 |
29 | 高效推进政策兑现 | 持续优化政策兑现流程,实现申报、审核和资金兑付“一网通办”。对符合“免申即享”“即申即享”要求的,原则上1个月内逐条制定实施细则并“颗粒化”拆解政策服务,推行政策预录入制度,依托“皖企通”统一发布和快捷兑现。建立市级惠企政策兑现“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优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平台功能设置和运转流程,持续提升数字赋能水平。 | 孙良鸿
晁友福 |
市司法局
市数据资源局 市财政局(国资委)等 |
30 | 强化政策统筹协调 | 严格落实政策制定前评估机制,加强社会预期引导,慎重出台有可能产生需求收缩效应的政策,多出台有助于需求扩张的政策。清理和废止有悖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规定。 | 各分管
副市长 |
市有关部门 |
落实落细省级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要求,加强向上对接沟通,强化政策协同效应,增强政策取向一致性,推动形成政策合力。 | 孙良鸿 | 市发展改革委 |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实施规上工业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发展三年倍增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淮南市实施规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发展三年倍增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2月16日
淮南市实施规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
专精特新企业发展三年倍增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工业强市”“科技强市”步伐,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工业强市战略不动摇,把培育和发展规上工业企业摆在突出位置,把握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机遇和产业升级,优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路径,围绕专精特新方向,培育更多优质中小企业,推动我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
二、目标任务
到2025年底,净增规上工业企业830户以上,总数达1660户以上;净增高新技术企业220户以上,总数达450户以上;净增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280户以上,总数达550户以上;净增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40户以上,总数达300户以上;净增省级专精特新企业122户以上,总数达245户以上;净增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6户以上,总数达25户以上;净增“重点小巨人”企业5户以上,总数达10户以上,实现倍增。
三、重点举措
(一)实施政策赋能,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实施“八企”培育工程。按照“创新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规上工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省专精特新企业→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国家级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成长路径,实行梯次培育。
对新增规上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小升规”企业分三年支付,每年10万元)。对整体迁入我市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上述奖补资金由市、县区(园区)共同承担,市与县(园区)承担比例为1:2,市与区承担比例为2:1。
对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及以上的规上制造业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7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新增的省级创新型企业,各县区(园区)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对获得省级专精特新企业,且未获得省级奖补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增的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新增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新增的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40万元,对新增的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对当年新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的企业,年产值超5000万元,且年产值增速高于20%、25%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12万元。对已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的企业,年产值超1亿元,且年产值增速高于20%、25%、30%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12万、15万元。对当年新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的新投产企业,年产值超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一次奖励12万元、15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县区(园区)按职责分工)
(二)实施金融赋能,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贯彻落实《关于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若干措施》(工信部企业函〔2023〕4号),制定出台我市《金融支持制造业发展实施办法》。强化对金融机构的考核机制,持续开展“十行千亿万企”融资服务淮南专项行动,建立拟入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名单推送共享机制,每月定期举办政银企对接活动,重点支持拟入规企业融资。鼓励金融机构与拟培育规上企业建立中长期合作关系,推动实现制造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占比逐年提高。设立专精特新企业二期子基金5亿元,吸引集聚社会资本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坚持以基金为纽带,推广“投资招引”“融资融智”等模式,投早投小投长期,不断加大对企业的资金支持。加大专精特新融资支持力度,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当年发生的一年期或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奖补。
健全金融服务机构敢贷、愿贷长效机制,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对拟入规企业采取“展期贷”“无还本续贷”,调整还款方式、延长还款期限,增强拟入规企业发展信心。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为拟入规企业打造“设备贷”“知识产权贷”“政采贷”“园区贷”等信贷产品。提升拟入规企业信用额度,通过新增新型政银担业务,解决拟入规企业融资需求。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市级上市(挂牌)动态后备资源库,提供政务服务绿色通道,鼓励和扶持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及时兑现有关财政奖励政策,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融资担保机构在按照省规定的优惠担保费率标准下开展的为企业信用担保的贷款业务,在省财政对担保费给予补贴的基础上,市财政再按照省财政补贴费总额的30%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人行淮南市中心支行、淮南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县区(园区)按职责分工)
(三)实施创新赋能,激发企业创业活力。
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企业持续提升研发费用总额与同期销售收入总额占比。支持企业申报国家、省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引导和鼓励企业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积极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科技领军企业,对首次通过认定的科技领军企业推荐申请省级财政资金奖励,享受科技计划项目指标单列以及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对开展校企合作且纳入国家研发经费统计范围的企业,享受国家推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业孵化载体、技术交易等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当年研发投入占上一年销售收入比重超过3%的,研发投入首次超过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万元、3万元、5万元;年度研发经费达到500万元及以上且增长率高于30%、40%、50%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万元、2万元、3万元。
支持企业创建各类创新平台,建设各类“双创”载体,参与各类“双创”大赛。培育建设一批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每年建设双创基地不少于5个,对首次获评省级双创基地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双创基地每培育一户规上工业企业,给予该双创基地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新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对新认定的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且未获得省级奖补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对获得驰名商标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安徽省商标品牌基地、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对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申报组织一次性奖励20万元,荣获安徽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一次性奖励40万元,荣获皖美品牌示范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荣获安徽省卓越绩效奖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战略和工业精品培育行动计划,对新认定的安徽工业精品、省级新产品,且未获得省级奖补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
支持企业参加世界制造业大会等各类专业性展会,组织参加“皖美制造畅行全球”展会活动,对企业参加广交会等境内外展会给予倾斜支持。引导企业参加“精品安徽皖美智造”央视宣传系列活动,对规模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在中央媒体进行“精品安徽”集中宣传推介的,入选企业的宣传推广费在省级奖补的基础上,再按照3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园区)按职责分工)
(四)实施数字赋能,推动企业提质降本增效。
制定支持以数字化转型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若干政策,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应用,提升制造业品质品牌。推动企业内外网改造升级,对于投入不低于50万元的内网改造项目给予设备及软件投入20%的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获批国家级省级“5G+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典型应用、优秀案例及解决方案等企业按照与省政策不重复享受原则,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推动制造业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全覆盖,对规上及拟入规工业企业实施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的,按照项目购置额的15%给予奖补,单个项目不超过150万元;符合市产业发展路径、六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之一,列入《淮南市工业转型省级项目投资导向计划》,按照项目设备购置额的10%给予奖补,单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重点银行建立数字化改造名录库,通过贷款贴息支持企业数字化改造融资,对企业为数字化改造产生的一年期或以内的贷款,在未享受省级补助的基础上,按照上年末一年期LPR(贷款市场报价率)的50%给予贴息,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新认定为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且未获得省级奖补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绿色工厂,且未获得国家级和省级奖补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绿色工厂,且未获得省级奖补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企业实施重点改造项目,并进入《全省工业领域节能环保产业“五个一百”推介目录》,且未获得省级奖补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数据资源局,各县区(园区)按职责分工)
四、工作保障
(一)完善推进机制。市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全市规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工作,各县区、园区要比照市里成立专班抓细抓好抓实,将四类企业发展情况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建立四类企业培育库,每月开展动态更新监测,按月调度、按季“赛马”、按年考核,突出奖惩激励导向,梯次培育,实现倍增。
(二)加强财政扶持。市财政设立专项产业资金,称号类的实行免申即享,补助类的通过业务标准化和数据比对,最大程度实现免申即享,提高政策兑现效率。合理运用亩均效益评价结果,原则上只对A类(优先发展类)、B类(鼓励提升类)工业企业予以扶持或奖补。《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财政支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2022—2023年)》(淮府〔2022〕56号)文件中有关政策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三)强化双招双引。加快建设并依托县区(园区)现代制造业产业园,围绕六大新兴产业,全力以赴开展“双招双引”工作,在各县区(园区)的制造业产业园快速集聚一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大力开展“创业淮南”行动,激励本土企业二次创业,并享受招商引资同等政策,加速汇聚项目、资金、人才等要素资源,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四)创优营商环境。为拟培育的规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配备1名服务专员,推行顶格服务机制,表格化、清单式协调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和问题。定期发布支持企业发展政策清单,直达培育企业。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挖掘先进典型,讲好企业家故事,在每年年初召开的市委市政府表彰大会上,对新增四类企业予以通报表扬,努力营造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浓厚氛围,推动我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淮南市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4日
淮南市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制造业是实体经济的主体,是城市经济发展的根基和综合实力的体现。当前,我市制造业正处于爬坡过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为加快推进“工业强市”战略,促进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制定以下若干措施。
一、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1.鼓励企业快建快投。对新招引入驻现代制造业产业园或独立选址的企业,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提前竣工并投产的,县区(园区)给予项目投产奖励。(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2.壮大企业规模能级。对当年营业收入超过亿元且不低于前2年年营业收入最高值的企业给予奖励:年营业收入在1亿元(含)—5亿元之间的企业,增速高于15%、20%、25%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年营业收入在5亿元(含)—10亿元之间的企业,增速高于15%、20%、25%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40万元奖励;年营业收入在10亿元(含)以上的企业,增速高于15%、20%、25%分别给予40万元、60万元、8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培育高精尖特企业。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最高奖励30万元,对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最高奖励10万元。对新增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奖励最高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4.支持企业品牌建设。对获得中国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分别奖励最高300万元、60万元,对获得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分别奖励最高100万元、20万元。对获得驰名商标的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标志性产品、安徽工业精品、省级新产品,分别奖励最高20万元、10万元、5万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支持企业转型升级
5.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最高奖励10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企业,分别奖励最高50万元、20万元。对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重点行业型、区域型、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分别奖励最高100万元、5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最高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最高奖励10万元。对首次认定的省级大数据企业最高奖励1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数据资源局)
6.加快企业智能化转型。鼓励企业运用5G等新兴技术实施内网改造,对投入不低于50万元的内网改造项目,按设备及软件投入的20%给予奖补,最高50万元。对新获批的国家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5G全连接工厂”、工业互联网等相关领域试点示范、典型应用、优秀案例及解决方案等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7.加快企业绿色化转型。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企业、资源综合利用“领跑者”企业,分别奖励最高5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绿色工厂,最高奖励2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8.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对经主管部门备案的规模以上先进制造业企业实际完成投资额1000万元(含)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按项目设备、工业软件购置额,给予10%的奖补,最高200万元。已享受超长期特别国债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资金和省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支持的工业领域设备更新项目不再享受。(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9.支持企业加大技术攻关。对纳入国家研发经费统计范围、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超过100万元、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3%的规上企业,按照研发投入给予0.5%补贴,最高50万元。支持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开展科技攻关,按照有关规定比例配套。对新认定的“三首”产品按其产品单价分级分档予以支持,最高奖励2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分别奖励最高50万元、2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0.支持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对承担国家、省重点研发专项和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企业,其研发成果实现就地转化的,按照项目自筹资金的10%给予单个项目最高奖励100万元。对企业当年登记的技术合同交易总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分级分档予以支持,最高奖励5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11.支持企业建设创新平台。支持企业建设服务产业建圈强链、面向行业开放的概念验证、中试熟化、小批量试生产等中试平台,按设备购置费用的20%给予最高300万元补贴。对企业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分别奖励最高50万元、20万元。对新建备案的省级院士工作站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加大企业要素保障
12.实行差异化土地供应。动态调整工业用地基准价标准,对鼓励类项目实行地价优惠政策,实行差异化土地供应价格。对符合规划导向和产业准入的重大产业化项目,在符合有关规定前提下,可按不低于宗地评估价(指导价)的70%、且不低于基准地价的70%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
13.建立“投贷担保补”融资模式。创新发展“投贷担保补”综合金融服务,引导金融资源大力扶持先进制造业发展。对政府产业基金、市场化基金、国有资本参股投资的先进制造业领域项目,简化程序、优化流程,通过投保贷、投贷、跟贷、保贷、补贴等多元组合方式提供资金支持。鼓励各类担保机构为制造业企业融资提供担保。(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淮南市分行、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局)
14.降低企业贷款成本。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逐年增加制造业贷款规模。对企业为实施设备更新和数字化改造项目获得的1年期及以上且不低于1000万元的项目贷款,按照同期贷款银行市场报价利率(LPR)40%给予贴息(若实际贷款利率低于LPR的,按实际贷款利率计算),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淮南市分行)
15.发挥基金引导作用。进一步完善产业基金运行管理体制,积极运用市级产业发展基金,支持主导产业、重点培育的各类企业和项目发展,以股权方式给予项目资金支持。对投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含省级)及进入省级上市后备资源库企业的基金机构,并持有股权满两年的,可按投资总额(不含市级、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国企出资部分)的3%由受益财政给予奖励,单户机构最高奖励500万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投资促进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16.加强人才用工保障。按照《进一步加强制造业企业人才保障的若干措施》《加强制造业企业用工保障激励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紧扣产业链布局人才链,进一步优化人才、用工投入保障机制,推动形成产业集聚人才、用工支撑产业的良性循环。(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健全奖补兑现机制
17.强化资金统筹保障。本措施第1条奖补资金由企业所在县区(园区)财政全额承担、第15条奖补资金由受益财政承担;其余条款由市级财政全额承担,具体兑现细则由市主管部门会商市财政局制定。企业同一事项涉及多项补助或奖励的,按照就高但不重复享受原则执行。本措施与《淮南市实施规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发展三年倍增行动方案》《淮南市实施“1234”数字赋能行动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交叉重叠部分以本措施为准,不重复兑付。对达到本措施兑付条件的企业,当年已享受国家、省同类支持政策或者获得相关称号的,市主管部门可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予以支持。
18.强化政策引导作用。原则上只对上年度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A类、B类的企业予以扶持。鼓励各县区、园区结合实际出台本地促进制造业发展政策。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未尽事宜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会同相关牵头部门负责解释。实施过程中,如国家、省出台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淮南市市级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淮南市市级科技特派员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制定《淮南市市级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淮南市科技特派员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淮南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巩固坚持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淮农工组〔2022〕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技特派员资金(以下简称“资金”)是指由市财政设立专项用于科技特派员工作的资金。
第三条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坚持“市级引导、分类支持、竞争择优、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分工
第四条资金由市财政局和市科技局及相关单位共同管理。
市财政局职责如下:
(一)负责统筹安排资金和预算下达。
(二)健全完善资金管理制度。
(三)组织指导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
市科技局职责如下:
(一)负责年度预算申请和组织预算执行。
(二)负责发布年度申报通知,开展省级科技特派员选认,省级科技特派团、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及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审核备案,组织实施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项目等。
(三)负责资金使用的过程管理、绩效管理、监督检查等。
第五条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职责如下:
(一)负责专项资金统筹整合。
(二)负责项目日常监管,实施绩效管理,监督经费使用。
第三章支持内容与范围
第六条资金用于市级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项目、科技特派团、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等绩效奖补,以及科技特派员培训等。实施中注重困难地区,科技水平较低地方,以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为支持重点。
(一)绩效奖补经费。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采取绩效奖补的方式发放,绩效考核优秀的给予1万元补助、绩效考核达到良好的给予0.8万元补助。对市级科技特派团依据绩效给予每个最高15万元奖补,用于科技服务活动支出,其中奖励团队、个人的比例不低于50%。对创新创业示范基地依据绩效给予每个最高8万元奖补。
(二)创新创业项目经费。对公开竞争类、农业物质技术装备(良种)“揭榜挂帅”类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项目,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经费支持。
(三)培训经费。加强科技特派员骨干培训,每年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第七条对于带动性强、成效明显的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支持。
第八条牵头组建单位、项目承担(依托)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单独核算项目资金。鼓励组建单位、合作单位、服务对象等给予配套支持。
第四章项目和预算管理
第九条市科技局及相关单位根据本办法规定,制定年度申报指南,明确资金支持重点、方向及具体要求,原则上于每年2月底前发布申报通知。各县区及有关部门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按政策规定提供相关材料,组织实施申报工作,对申报单位申报材料审核把关,于每年3月底前统一报送市科技局。
第十条市科技局及相关单位对各县区、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估,确定拟支持的项目向社会公示。
第十一条市科技局及相关单位对公示无异议项目提出资金细化方案,原则上于每年4月底前报市财政局。
第十二条采取绩效后补助支持的,不需签订任务书,资金拨至项目承担(依托)单位,由承担(依托)单位按规定安排使用。
第十三条项目资金预算管理、预算调整、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结转结余资金使用等,参照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
第十四条牵头组建单位、项目承担(依托)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规定。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属于国有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的管理规定执行。企业使用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等相关规章制度执行。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资金绩效及监管
第十五条各县区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及相关单位根据需要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重点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资金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资金管理和使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规章制度,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县区财政部门、科技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牵头组建单位、项目承担(依托)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有效。
第十七条各级财政、科技及相关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在资金审批工作中,存在违反规定分配资金、向不符合条件的单位(或项目)分配资金、擅自超出规定的范围或标准分配资金,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资金“谁使用、谁负责”,对于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财政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收回财政资金,三年内取消牵头组建单位、项目承担(依托)单位申报本资金的资格,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及相关单位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各县区可根据本办法规定制定本级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淮南市财政局 淮南市科学技术局
淮南市农业农村局 中共淮南市委组织部
淮南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9月2日
附件2
2024年度淮南市支持科技创新发展政策兑现申报须知
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举措任务清单的通知》(淮府〔2024〕33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实施规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发展三年倍增行动方案的通知》(淮府办秘〔2023〕6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淮府办秘〔2024〕50号)《淮南市级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淮财教〔2022〕194号),为规范支持科技创新发展政策资金的申报管理,本着分类指导、简化程序、提高效能和公正透明的原则,制定本申报须知。
一、申报主体
在本市境内注册且主体税种在本市缴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淮的高校、科研院所、市级科技特派员。申报的项目须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实施,在申报通知规定的时段内当年发生并符合政策措施的规定的条款内容,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均在本政策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之内。本政策兑现均为一次性奖励,不重复享受。
二、申报和审核程序
项目申报和审核按“线下申报、部门审核、部门联审、媒体公示、会议审定”的程序执行。申报通知在“淮南市科学技术局”网站公开发布。申报材料由县区(园区)科技部门初审,市科技局业务主管科室负责审核,并将业务范围内审核明细表,统一汇总至市科技局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科。兑现方案与市财政局联合会商后,经市产业发展资金联审小组审核后,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为申报单位名称、项目、申报金额、核定金额等,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后,经市科技局会议研究通过,报经市政府批准后,按程序拨付兑现资金。
三、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线下申报资料为附件3+下列各条款要求的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报送至安徽省淮南市政务中心G座企业服务专区F2、F3窗口。
1、申报条件:《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举措任务清单的通知》淮府〔2024〕33号第十二条“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兑付。
申报事项:技术合同登记奖励。
申报资料: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登录系统截图打印并盖章);年度技术合同交易发票(在2024年12月31日前合同已执行完毕的,提供80%以上金额发票;在2024年未执行完毕的,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期限,提供已完成部分的80%以上金额发票。未能按要求足额提供发票的,不予兑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审核部门:市科技局成果科,电话:6657657
2、申报条件:《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举措任务清单的通知》淮府〔2024〕33号第十五条“加强科技创新要素支撑”,《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实施规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发展三年倍增行动方案的通知》(淮府办秘〔2023〕6号)三、重点举措(三)“实施创新赋能,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淮府办秘〔2024〕50号)第9条“支持企业加大技术攻关”。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兑付。
申请事项:研发投入经费奖励。
申报资料:企业近两年(2023年、2024年)申报享受研发经费加计扣除的相关资料、企业近两年(2023年、2024年)国家统计系统研发投入相关报表(包括:企业在线打印研发统计表107-1、107-2;研发经费辅助账明细证明材料等;)
审核部门:市科技局规划科,电话:6664173
3、申报条件:淮南市财政局、淮南市科学技术局、淮南市农业农村局、中共淮南市委组织部、淮南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淮南市级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淮财教〔2022〕194号)第六条绩效奖补经费
申报事项:科技特派员工作绩效补助
申报材料:2024年科技特派员绩效奖补经费申报表;2024年市级科技特派员考核结果的通知;科技特派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审核部门:市科技局农社科电话:6662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