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信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工业遗产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政法〔2023〕24号)和《安徽省工业遗产管理办法》(皖工信产业〔2026〕37号)要求,决定开展2026年安徽省工业遗产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需要工业特色鲜明,有一定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基础,在安徽工业发展史或行业中有标志性意义和突出价值,体现安徽厚重的工业文化,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产权明晰;
(二)已制定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管理制度、工作措施;
(三)符合安徽省工业遗产评价指标(附件1)要求。
二、申报程序
(一)按属地原则申报安徽省工业遗产。遗产所有权人为申报主体,填写《安徽省工业遗产申请书》(见附件2),同时提交《安徽省工业遗产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所列文件资料,经当地县(市、区)工信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向市工信局提出申请。
(二)各市工信局对本辖区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初审,确定推荐名单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我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和现场核实,对评审合格、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安徽省工业遗产,并公布名单。择优推荐安徽省工业遗产申报国家工业遗产。
三、报送要求
请各市工信局要深入挖掘工业遗产资源,积极组织相关遗产所有权人认真做好申报工作,于2026年7月31日前,将推荐文件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政策处)。
联系人:周菁;联系电话:0551-62871132 62871938;
电子邮箱:zhoujing@ ahjxw.gov.cn。
附件:1.安徽省工业遗产评价指标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6月18日
附件1
安徽省工业遗产评价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特性 |
| 遗产
价值 |
1 | 见证了本行业在中国或安徽省的发端 | 历史价值 |
| 2 | 对安徽省工业化进程具有一定的推进作用 | 历史价值 | |
| 3 | 技术或工艺具有创新性、重要性或独特性 | 科技价值 | |
| 4 | 对行业发展进程具有一定影响 | 科技价值 | |
| 5 | 对社会经济文化生活变迁具有一定影响 | 社会价值 | |
| 6 | 形成了有影响力的工业精神、生产制度或企业文化 | 社会价值 | |
| 7 | 反映了安徽省工业生产及其相关社区生活的时代特性和社会风貌 | 社会价值 | |
| 8 | 工业生产或生活设施构成的工业景观具有一定的独特性或代表性 | 艺术价值 | |
| 9 | 设施设备、建构筑物、产品对某一生产技艺或企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 艺术价值 | |
| 10 | 涉及与重要历史事件、人物的相互联系 | 历史价值 | |
| 11 | 属于洋务运动、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156项工程”和“三线建设”重大项目 | 历史价值 | |
| 保存
状况 |
12 | 涉及遗产价值描述的文字材料基本可信 | 真实性 |
| 13 | 整体布局和核心物项建设、重建、修复及保存状况具有较为可信的记录和呈现 | 真实性 | |
| 14 | 有较高的完整程度,通过现存核心物项可以完整呈现有代表性的生产布局、生产工艺或相关的生活 | 完整性 | |
| 管理
水平 |
15 | 建立了保护利用工业遗产的规划 | 延续性 |
| 16 | 建立了保护利用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 | 延续性 |
评价指标说明:
安徽省工业遗产评价采用定性评价的方式,针对国家工业遗产特性设置了3项一级指标、16项二级指标。如果已经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仅需符合“遗产价值”标准即可。
对于“遗产价值”指标项,1-8项二级指标中需至少有1项达到相应标准,9-11项二级指标作为评价参考;对于“保存状况”指标项,12-14项二级指标均需达到相应标准;对于“管理水平”指标项,15-16项二级指标中均需达到相应标准。
3项一级指标均达到相应标准,判定为满足评价指标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