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关于做好2026年度省级绿色工厂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工信局:

为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绿色工厂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中的基础性和导向性作用,根据《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节〔2024〕13号)以及《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2025)国家标准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省级绿色工厂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年度起省级绿色工厂采用国家绿色工厂同一标准体系,按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2025,可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与相关行业评价指标进行评价。请有关企业参照最新评价指标体系开展省级绿色工厂创建和自评价工作。

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企业,不得申报:

1.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工商注销、连续停产12个月以上、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且未被移出等);

2.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参照“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3.被动态调整出国家或省绿色制造名单的;

4.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

5.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

6.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具体要求

各市组织企业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如实自主填报数据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

为突出节能降碳导向,巩固提升产业绿色竞争力,重点推荐并优先支持53个重点行业(具体清单见附件1)企业建设绿色工厂,属于重点行业的企业登录管理平台按照相应行业要求进行自评价,不属于重点行业的企业登录管理平台依据通则进行自评价。原则上推荐重点行业绿色工厂自评总分应达到60分及以上,非重点行业自评总分应达到75分及以上。

三、工作程序

(一)组织推荐。各市根据本地培育计划,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把关并择优推荐(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2),推荐的企业原则上应先纳入市级绿色工厂名单或培育库。

(二)初审报送。各市要加大对企业各项评价指标数据和佐证材料真实性、准确性的审核力度,确保推荐质量,于6月26日前在管理平台完成省级绿色工厂材料的推荐审核工作,同步上传推荐文件及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

(三)评审确定。我厅将按照工作程序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在征求省直有关部门意见并公示后,确定2026年度省级绿色工厂名单并按程序发布。如发现企业存在申报数据或材料造假,将从申报名单中移除,并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联系人:朱小奕;电话:0551-62871859;邮箱:zhuxiaoyi @ahjxw.gov.cn。

附件:1.重点行业清单

2.各市推荐名额

3.2026年度省级绿色工厂推荐汇总表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5月18日

相关附件:

1、附件1-3

附件1

重点行业清单

一、钢铁行业

长流程钢铁,短流程钢铁,铁合金,焦化。

二、石化化工行业

石油化工一体化,精对苯二甲酸,煤制烯烃,烧碱,纯碱,电石,黄磷,尿素,磷铵,钛白粉,聚氯乙烯,轮胎,涂料。

三、有色行业

铜冶炼,锌冶炼,铅冶炼,电解铝,工业硅,氧化铝。

四、建材行业

水泥,平板玻璃及制品,建筑陶瓷,卫生陶瓷。

五、机械行业

汽车整车,船舶,铸造,锅炉,内燃机及其零部件,压缩机,电机,变压器,电线电缆,风电装备。

六、轻工行业

造纸,家用电器,日用陶瓷,皮革,制糖。

七、纺织行业

印染,化学纤维,棉纺织,色纺纱。

八、电子行业

光伏,锂离子电池,计算机,印制电路板,集成电路,显示器件,移动通信终端。

备注:各行业的涵盖范围详见管理平台。

附件2

各市推荐名额

地区 推荐名额  

 

 

地区 推荐名额
合肥市 22 六安市 16
淮北市 13 马鞍山市 16
亳州市 13 芜湖市 18
宿州市 12 宣城市(含广德市) 18
蚌埠市 15 铜陵市 13
阜阳市 15 池州市 13
淮南市 15 安庆市(含宿松县) 17
滁州市 17 黄山市 12

注: 以上名额以各市规上企业规模、省级绿色工厂数量为基准分配,综合考虑市级绿色工厂创建、工业能耗强度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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