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开展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征集工作的通知

省有关单位,各市数据资源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国资委,省属企业:

为贯彻落实“人工智能+”行动,科学总结推广各地各领域、省级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基地在高质量数据集建设运营方面的成效,强化数据高效供给,现组织开展高质量数据集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重点。面向科学研究、工业制造、农业农村、智慧能源、交通运输、金融服务、医疗卫生、教育教学、电子商务、人力资源、文化旅游、应急管理、气象服务、绿色低碳、公共安全、城市治理、住房建设、自然资源、流域治理等重点领域,以及低空经济、具身智能、智能驾驶、生物制造、新材料、航空航天、量子信息等创新领域,征集一批产业亟需、规模庞大、模态丰富、质量过硬、富有特色的行业高质量数据集,赋能人工智能纵深发展。

(二)申报主体。申报单位应在安徽省内注册,未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数据专业能力、质量控制体系及市场化应用成效,同时承诺履行数据质量、安全合规与长期维护的主体责任。涉及多个主体的,可结合实际情况联合申报,并明确牵头单位。原则上省级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基地至少报送1个高质量数据集。

(三)数据集要求。经过采集、清洗、标注等数据处理环节,具备鲜活度、真实性、大样本、完整性、多样性和高知识密度等特征,可直接用于开发和训练人工智能模型,并有效提升模型性能和智能体服务效能,与行业需求紧密结合,与应用场景深度契合。

二、遴选程序

(一)组织申报。请省有关单位、各市数据资源局会同相关部门、省属国企(以下简称“推荐单位”)组织申报单位认真对照本通知要求,按照《安徽省行业高质量数据集申报书(模板)》(附件1)编写申报书,填写《行业高质量数据集质量自评估表》(附件2),提供1个用于评测的数据集样例【其总量约为200—500条,数据应覆盖主要类型(如常见情况、边界情况、异常输入等),每种类型应随机抽取约50条具有代表性的样本,并确保数据来源的多样性】,并将申报材料盖章扫描版和可编辑word版以“单位名称+高质量数据集名称申报”命名,报送推荐单位汇总。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修改申报书格式,要求信息真实、数据准确、尽量用可量化指标描述,申报书篇幅不超过3000字。可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先进性证明、建设运营成熟度证明、产权登记证书、专家技术成果鉴定、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

(二)检测评估。省数据资源局组织相关专业机构依据国家数标委研制的《高质量数据集质量评测规范》从数据质量、合规安全、应用价值和成效、技术支撑与创新、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对申报的高质量数据集进行检测评估。

(三)遴选发布。省数据资源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检测评估结果,遴选一批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培育典型案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布。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

推荐单位填写《安徽省行业高质量数据集申报汇总表》(附件3)并盖章,连同申报材料(电子版)于2026年2月6日前报送至省数据资源局数据资源处(邮箱:sjzy_sun@ 163.com)。

四、支持政策

1.支持入选高质量数据集通过产权登记进入数据要素市场安全合规流通,探索市场机制和运营模式,以高效应用促进高效供给,视情予以政策支持;

2.将入选高质量数据集建设主体纳入安徽省数据基础设施重点支持范围,指导并支持建设成为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业务节点;

3.将入选高质量数据集择优纳入我省数据要素改革发展专项经费、人工智能专项等政策支持范围,助力高质量数据集应用推广。

联系人:朱青,0551-62998991;孙剑,0551-62999897。

附件1:安徽省行业高质量数据集申报书

2:行业高质量数据集质量自评估表

3:安徽省行业高质量数据集申报汇总表

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1月13日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0551-62586667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