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

为加大对我省建筑业企业发展的赋能,引导建筑业企业科技转型投入,全面推动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暂行办法》(建市规〔2024〕6号),经商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通信管理局,现就开展2024年度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实行总量控制

认定总量为450家,其中:综合基础设施类33家、建筑工程类55家、市政工程类35家、交通运输类30家、水利工程类30家、通信工程类10家、其他总承包类15家、专业承包类40家、建筑劳务类25家、园林绿化类30家,装配式建筑类22家,勘察设计类30家,工程造价咨询类25家,工程监理类25家,全过程工程咨询类9家(勘察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企业各3家),工程招标代理类16家,施工图审查类5家,工程质量检测类15家。各市分配指标我厅后期印发。

二、企业按自愿原则参加认定

认定依据是以企业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社会责任履行、企业经营发展、企业管理创新、企业建造能力、企业文化建设五个方面表现情况,按《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和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标准(见附件),自主选择与企业资质等级或主营业务最相匹配的一项类别进行申报。

直报类(综合基础设施总承包类、通信工程类、建筑劳务类、工程质量检测类)的在线提交申报材料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其他类别的在线提交申报材料至企业注册地所在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企业在申报时,应以安徽政务服务网注册的企业法人账号登录并提交相关申报资料。申报网址: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www.ahzwfw.gov.cn/),在搜索栏中输入“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评选”进行搜索,进入“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评选”办事指南,点击“在线办理”进入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三、申报时间及推荐流程

申报直报类的企业应于2025年12月8日—12月14日上传申报材料,申报其他类的企业应于2025年12月15日—12月25日上传申报材料。

各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及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负责对申报企业资格及材料初审,按认定标准进行初步认定。

各市、省直管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及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应于2026年1月8日前将推荐企业名单和正式推荐文件通过申报系统在线推送至本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各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汇总推荐企业名单,形成正式推荐文件,于2026年1月15日前通过申报系统在线推送至我厅。

四、相关要求

1.企业申报时原则上只能选择一项类别申报,申报综合基础设施类的应具备特级资质或两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其中一项应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国有控股企业自评分不低于80分,民营企业自评分不低于70分;建筑劳务类企业自评分不低于60分;工程质量检测类企业自评分不低于60分;通信工程类企业暂不作分值要求。企业在某一类别、某一项标准有多个支撑材料的,可一并上传。

2.各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在组织申报过程中应严格纪律要求,认真做好组织认定工作,统一做好本地区申报系统权限分配,如系统认定负责人员有变更,请及时与我厅建设信息中心联系,办理认定人员权限分配调整。

3.申报过程中,如需咨询的,可与相关联系人咨询。

施工类联系人:蒋华明,联系电话:0551-62871218;

交通类联系人:王华夏,联系电话:0551-63623566;

水利类联系人:孙源,联系电话:0551-62128951;

通信类联系人:孙涛,联系电话:0551-65680712;

装配式建筑类联系人:张璐,联系电话:0551-62871981;

园林绿化类联系人:李萍,联系电话:0551-62871583;

工程监理类(含全过程咨询)联系人,张倩联系电话:0551-62871293;

工程招标代理类联系人:张印,联系电话:0551-62871559、0551-62876479(招标协会);

勘察设计(含全过程咨询)、施工图审查类联系人:程飞,联系电话:0551-62871515;

工程质量检测类联系人:吴大江,联系电话:0551-62876368;

工程造价咨询类(含全过程咨询)联系人:颜梦婷,联系电话:0551-62875022;

在线申报网络支持:0551-62999880按9。

附件: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标准(分类别)

2025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1.综合基础设施总承包类
项目 认定标准 分值
社会责任履行方面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诚信经营方面获政府部门表彰或认定的得2分;未有表彰或认定的但诚信守诺的得1分;其中,有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经查属实的(至认定时仍未解决),此项不得分。
2.在乡村振兴、稳经济方面获政府部门表彰或认定的得3分,未有表彰或认定的但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社会帮扶救助的得2分;未开展相关工作的不得分。
3.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产业工人培育方面积极作为,有自有劳务队伍且形成规模化培育产业基地、有计划地接纳高校毕业生就业10人(含)以上的得5分;有自有劳务队伍且定期开展产业技能培训、有计划地接纳高校毕业生就业5人(含)以上的得3分;没有自有劳务队伍但与专业劳务企业合作且注重用工培训质量的得1分;无体现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注:1、2项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表彰或认定文件复印件。未有表彰或认定的可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官方或本企业网站截图;3项提供相关人员名单及入职证明、社保证明等。
10分
企业经营发展方面 1.企业注重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项目覆盖率达到100%的得3分,95-100%的得2分,90-95%的得1分,90%以下的不得分。
2.企业建立了完善企业制度的得5分,未成立质量安全生产、信息化监管、科技研发部门或部门职责不清晰的每项扣1分,未形成企业基本架构的不得分。
3.(1)国有控股企业以产值每10亿元1分进行折算,按四舍五入以0.5作为最小单位,为鼓励企业“走出去”提高外向度,省外境外产值在折算中乘以2的系数后计入产值折算,最高不超过15分。
国有控股企业坚持以大带小,帮扶非国有控股企业的效果显著的得2分,未有实质性成效的不得分。
(2)非国有控股企业以产值每2亿元1分进行折算,按四舍五入以0.5作为最小单位,为鼓励企业“走出去”提高外向度,市外、省外、境外产值在折算中乘以2的系数后计入产值折算,最高不超过15分。
非国有控股企业与专业承包企业有合作协议且取得实质性成效的得2分,未有实质性成效的不得分。
注:1项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官方或本企业网站截图等;2项由企业提供本企业基本架构图(加盖企业公章)及相关部门职责说明,并附公司证明类文件;3项由企业填报境外、省外、市外项目(非国有控股企业)及产值填报系统截图以及合作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有关项目承包合同协议,该项认定采取“承诺制”,申报企业对所填数据真实性负责。
25分
企业管理创新方面 1.企业注重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引进院士或成立院士工作站的得5分;培育“长江学者”、“国家杰青”或在项目建立合作关系的得4分;成立博士后工作站的得3分;引进、培育正高级工程师得2分;引进、培育高级工程师的得1分。
2.设立国家级技术研发中心的得5分;省级的得4分;市级的得3分。
3.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得10分;国家科技进步奖三等奖或省(含外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华夏建设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的得8分;省(含外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或市(含外市)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得6分。
4.主编建筑行业类国家标准的得5分、参编的得3分;主编地方标准的得3分、参编的得1分;省(含外省)级工法的得1分;主编企业标准的得0.5分;主编标准图集的得0.5分。可重复累加,累计得分不超过5分。
5.企业研发投入占企业营收1%以上的得5分;0.5%-1%的得3分;0.5%(含0.5%)以下的得1分。
注:1项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2项由企业提供有权认定部门批准文件;3项由企业提供文件、证书复印件;4项提供标准、工法编写单位及主要信息页复印件;5项由企业提供相关材料。以上内容无体现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30分
企业建造能力方面 1.企业承建的工程建设项目获鲁班奖、詹天佑奖、大禹奖、李春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得20分;获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钢结构金奖、全国AAA标准化工地、省级优质工程奖的得15分;获省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协会或市级优质工程奖项的得10分。
2.企业在建或已竣工并验收合格的装配式建造项目装配率超过50%的得5分;超过30%的得3分;未超过30%的得1分。
注:1项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周期为2年的提供认定前一年文件(但应证明确属认定当年评选)、证书复印件;2项由企业提供相关承包合同及装配率的有关说明。以上内容无体现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25分
企业文化建设方面 1.企业具有核心文化且契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得1分。
2.企业成立工会,定期开展工作且成效明显,按时足额缴纳工会经费,并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未开展工作的不得分。
3.企业承办省级及以上赛事或承接省级及以上试点示范或代表安徽省获得省级及以上赛事荣誉的得2分;积极参加行业赛事或积极参与试点示范创建、积极开展省级观摩工地的得1分;未开展工作的不得分。
4.企业高度重视党建、群团工作,定期开展党建、群团组织活动且成效明显的得5分;一般的得3分;不能体现不得分。
注:1、2、3、4项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无体现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10分
2.建筑工程总承包类(特级、一级)
项目 认定标准 分值
社会责任履行方面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乡村振兴、稳经济方面获政府部门表彰或认定的得5分;未有表彰或认定但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社会帮扶救助的得3分;未开展相关工作的不得分。
2.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产业工人培育方面积极作为,有自有劳务队伍且形成规模化培育产业基地、有计划地接纳高校毕业生就业10人(含)以上的得5分;有自有劳务队伍且定期开展产业技能培训、有计划地接纳高校毕业生就业5人(含)以上的得3分;没有自有劳务队伍但与专业劳务企业合作且注重用工培训质量的得1分。

注:1项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表彰或认定文件复印件。未有表彰或认定的可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官方或本企业网站截图;2项提供相关人员名单及入职证明、社保证明等。

10分
企业经营发展方面 1.落实国家信用体系建设,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获省级及以上行业协会认定的“工程建设诚信典型企业”的得5分;获省级及以上行业协会评价的“AAA信用企业”的得3分;无法体现的不得分。其中,有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经查属实的(至认定时仍未解决),此项不得分。
2.企业注重施工现场“ 实名制”管理,项目覆盖率达到100%的得5分;95-100%的得3分;90-95%的得1分;90%以下的不得分。
3.企业产值以5亿元1分进行折算,按四舍五入以0.5作为最小单位,为鼓励企业“ 走出去”提高外向度,外向度产值在折算中乘以2的系数,最高不超过15分。

注:1、2项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 ,并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官方或本企业网站截图等;3项由企业填报境外、省外、市外项目(非国有控股企业)及产值填报系统截图以及合作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有关项目承包合同协议,该项认定采取“承诺制”,申报企业对所填数据真实性负责。

25分
企业管理创新方面 1.企业注重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正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的得5分;副高级工程师的得4分;中级工程师或相当职称等级的得2分;不能体现的不得分。
2.设立省级及以上技术研发中心的得5分;市级的得4分;设立企业研发中心的得3分;没有研发中心不得分。
3.获省(含外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及以上的得10分;获市(含外市)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及以上的得5分;不能体现不得分。
4.主编建筑行业类国家标准的得5分、参编的得3分;主编省级地方标准的得3分、参编的得1分;省(含外省)级工法的得1分;主编企业标准的得0.5分;主编标准图集的得0.5分。可重复累加,累计得分不超过5分;
5.企业研发投入占企业营收1%以上的得5分;0.5%-1%的得3分;0.5%(含0.5%)以下的得1分;相关材料不能证实有研发投入的不得分。

注:1项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相关职称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类文件;2项由企业提供有权认定部门批准文件、本企业基本架构图(加盖企业公章);3项由企业提供表彰文件、证书复印件;4项提供标准、工法编写单位及主要信息页复印件;5项由企业提供相关材料。

30分
企业建造能力方面 1.企业承建的工程建设项目获鲁班奖、詹天佑奖、大禹奖、李春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得20分;获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钢结构金奖、全国AAA标准化工地、省级优质工程奖的得15分;获省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协会或市级优质工程奖项的得10分。
2.企业在建或已竣工并验收合格的装配式建造项目装配率超过50%的得5分;超过30%的得3分;未超过30%的得1分。

注:1项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周期为2年的提供认定前一年文件(但应证明确属认定当年评选)证书复印件;2项由企业提供相关承包合同及装配率的有关说明。

25分
企业文化建设方面 1.企业具有核心文化且契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得1分。
2.企业成立工会,定期开展工作且成效明显,按时足额缴纳工会经费,并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未开展工作的不得分。
3.企业承办市级及以上赛事或承接市级及以上试点示范或代表地市获得市级及以上赛事荣誉的得2分;积极参加行业赛事或积极参与试点示范创建、积极开展市级观摩工地的得1分;未开展工作的不得分。
4.企业高度重视党建、群团工作,定期开展党建、群团组织活动且成效明显的得5分;一般的得3分;不能体现不得分。

注:1、2、3、4项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

10分
3.建筑工程总承包类(二级、三级)
项目 认定标准 分值
社会责任履行方面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在乡村振兴、稳经济方面获政府部门表彰或认定的得5分;未有表彰或认定但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社会帮扶救助的得3分;未开展相关工作的不得分。
2.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产业工人培育方面积极作为,有自有劳务队伍且形成规模化培育产业基地或有计划地接纳高校毕业生就业5人(含)以上的得5分;有自有劳务队伍且定期开展产业技能培训或有计划地接纳高校毕业生就业3人(含)以上的得3分;没有自有劳务队伍但与专业劳务企业合作且注重用工培训质量的得1分。

注:1项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表彰或认定文件复印件。未有表彰或认定的可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官方或本企业网站截图;2项提供相关人员名单及入职证明、社保证明等。

10分
企业经营发展方面 1.落实国家信用体系建设,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获省级及以上行业协会认定的“工程建设诚信典型企业”的得5分;获省级及以上行业协会评价的“AAA信用企业”的得3分;无法体现的不得分。其中,有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经查属实的(至认定时仍未解决),此项不得分。
2.企业注重施工现场“ 实名制”管理,项目覆盖率达到100%的得5分;95-100%的得3分;90-95%的得1分;90%以下的不得分。
3.企业产值以1000万元得1分进行折算,按四舍五入以0.5作为最小单位,为鼓励企业“ 走出去”提高外向度,外向度产值在折算中乘以2的系数,最高不超过15分。

注:1、2项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 ,并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官方或本企业网站截图等;3项由企业填报境外、省外、市外项目(非国有控股企业)及产值填报系统截图以及合作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有关项目承包合同协议,该项认定采取“承诺制”,申报企业对所填数据真实性负责。

25分
企业管理创新方面 1.企业注重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的得5分;工程师或相当职称等级的得4分;助理工程师或相当职称等级的得2分;不能体现的不得分。
2.设立市级及以上技术研发中心的得5分;设立企业研发中心的得3分;没有研发中心的不得分。
3.获市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的得5分;科技创新方面有投入有成效的得3分;不能体现的不得分。
4.主编建筑行业类省级标准及以上的得5分;参编的得3分;主编省(含外省)级工法的得3分;主编企业标准的得2分;主编标准图集的得2分;可重复累加,累计得分不超过10分。
5.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占企业营收1%以上的得5分;0.5%-1%的得3分;0.5%(含0.5%)以下的得1分;相关材料不能证实有研发投入的不得分。

注:1项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相关职称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类文件;2项由企业提供有权认定部门批准文件、本企业基本架构图(加盖企业公章);3项由企业提供表彰文件、证书复印件或科技创新投入、成效证明材料;4项提供标准、工法编写单位及主要信息页复印件;5项由企业提供相关材料。

30分
企业建造能力方面 1.企业承建或参建的工程建设项目获鲁班奖、詹天佑奖、大禹奖、李春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得20分;获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钢结构金奖、全国AAA标准化工地、省级优质工程奖的得15分;获省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协会或市级优质工程奖项的得10分。
2.企业在建或已竣工并验收合格的装配式建造项目装配率超过30%的得5分;超过10%的得3分;未超过10%的得1分。

注:1项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周期为2年的提供认定前一年文件(但应证明确属认定当年评选)证书复印件;2项由企业提供相关承包合同及装配率的有关说明。

25分
企业文化建设方面 1.企业承建或参建的工程建设项目获鲁班奖、詹天佑奖、大禹奖、李春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得20分;获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钢结构金奖、全国AAA标准化工地、省级优质工程奖的得15分;获省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协会或市级优质工程奖项的得10分。
2.企业在建或已竣工并验收合格的装配式建造项目装配率超过30%的得5分;超过10%的得3分;未超过10%的得1分。

注:1项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周期为2年的提供认定前一年文件(但应证明确属认定当年评选)证书复印件;2项由企业提供相关承包合同及装配率的有关说明。

10分
4.市政工程总承包类(特级、一级)
项目 认定标准 分值
社会责任履行方面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乡村振兴、稳经济方面获政府部门表彰或认定的得5分;未有表彰或认定但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社会帮扶救助的得3分;未开展相关工作的不得分。
2.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产业工人培育方面积极作为,有自有劳务队伍且形成规模化培育产业基地、有计划地接纳高校毕业生就业10人(含)以上的得5分;有自有劳务队伍且定期开展产业技能培训、有计划地接纳高校毕业生就业5人(含)以上的得3分;没有自有劳务队伍但与专业劳务企业合作且注重用工培训质量的得1分。

注:1项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表彰或认定文件复印件。未有表彰或认定的可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官方或本企业网站截图;2项提供相关人员名单及入职证明、社保证明等。

10分
企业经营发展方面 1.落实国家信用体系建设,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获省级及以上行业协会认定的“优秀市政企业”的得5分;获省级及以上行业协会评价的“AAA信用企业”的得3分;无法体现的不得分。其中,有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经查属实的(至认定时仍未解决),此项不得分。
2.企业注重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项目覆盖率达到100%的得5分;95-100%的得3分;90-95%的得1分;90%以下的不得分。
3.企业产值以5亿元1分进行折算,按四舍五入以0.5作为最小单位,为鼓励企业“ 走出去”提高外向度,外向度产值在折算中乘以2的系数,最高不超过15分。

注:1、2项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 ,并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官方或本企业网站截图等;3项由企业填报境外、省外、市外项目(非国有控股企业)及产值填报系统截图以及合作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有关项目承包合同协议,该项认定采取“承诺制”,申报企业对所填数据真实性负责。

25分
企业管理创新方面 1.企业注重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正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的得5分;副高级工程师的得4分;中级工程师或相当职称等级的得2分;不能体现的不得分。
2.设立省级及以上技术研发中心的得5分;市级的得4分;设立企业研发中心的得3分;没有研发中心不得分。
3.获省(含外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及以上的得10分;获市(含外市)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及以上的得5分;不能体现不得分。
4.主编建筑行业类国家标准的得5分、参编的得3分;主编省级地方标准的得3分、参编的得1分;省(含外省)级工法的得1分;主编企业标准的得0.5分;主编标准图集的得0.5分。可重复累加,累计得分不超过5分。
5.企业研发投入占企业营收1%以上的得5分;0.5%-1%的得3分;0.5%(含0.5%)以下的得1分;相关材料不能证实有研发投入的不得分。

注:1项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相关职称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类文件;2项由企业提供有权认定部门批准文件、本企业基本架构图(加盖企业公章);3项由企业提供表彰文件、证书复印件;4项提供标准、工法编写单位及主要信息页复印件;5项由企业提供相关材料。

30分
企业建造能力方面 1.企业承建的工程建设项目获鲁班奖、詹天佑奖、大禹奖、李春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得20分;获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钢结构金奖、全国AAA标准化工地、省级优质工程奖的得15分;获省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协会或市级优质工程奖项的得10分。
2.企业在建或已竣工并验收合格的装配式建造项目装配率超过50%的得5分;超过30%的得3分;未超过30%的得1分。

注:1项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周期为2年的提供认定前一年文件(但应证明确属认定当年评选)证书复印件;2项由企业提供相关承包合同及装配率的有关说明。

25分
企业文化建设方面 1.企业具有核心文化且契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得1分。
2.企业成立工会,定期开展工作且成效明显,按时足额缴纳工会经费,并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未开展工作的不得分。
3.企业承办市级及以上赛事或承接市级及以上试点示范或代表地市获得市级及以上赛事荣誉的得2分;积极参加行业赛事或积极参与试点示范创建、积极开展市级观摩工地的得1分;未开展工作的不得分。
4.企业高度重视党建、群团工作,定期开展党建、群团组织活动且成效明显的得5分;一般的得3分;不能体现不得分。

注:1、2、3、4项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

10分
5.市政工程总承包类(二级、三级)
项目 认定标准 分值
社会责任履行方面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乡村振兴、稳经济方面获政府部门表彰或认定的得5分;未有表彰或认定但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社会帮扶救助的得3分;未开展相关工作的不得分。
2.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产业工人培育方面积极作为,有自有劳务队伍且形成规模化培育产业基地或有计划地接纳高校毕业生就业5人(含)以上的得5分;有自有劳务队伍且定期开展产业技能培训或有计划地接纳高校毕业生就业3人(含)以上的得3分;没有自有劳务队伍但与专业劳务企业合作且注重用工培训质量的得1分。

注:1项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表彰或认定文件复印件。未有表彰或认定的可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官方或本企业网站截图;2项提供相关人员名单及入职证明、社保证明等。

10分
企业经营发展方面 1.落实国家信用体系建设,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获省级及以上行业协会认定的“优秀市政企业”的得5分;获省级及以上行业协会评价的“AAA信用企业”的得3分;无法体现的不得分。其中,有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经查属实的(至认定时仍未解决),此项不得分。
2.企业注重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项目覆盖率达到100%的得5分;95-100%的得3分;90-95%的得1分;90%以下的不得分。
3.企业产值以1000万元得1分进行折算,按四舍五入以0.5作为最小单位,为鼓励企业“ 走出去”提高外向度,外向度产值在折算中乘以2的系数,最高不超过15分。

注:1、2项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 ,并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官方或本企业网站截图等;3项由企业填报境外、省外、市外项目(非国有控股企业)及产值填报系统截图以及合作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有关项目承包合同协议,该项认定采取“承诺制”,申报企业对所填数据真实性负责。

25分
企业管理创新方面 1.企业注重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的得5分;工程师或相当职称等级的得4分;助理工程师或相当职称等级的得2分;不能体现的不得分。
2.设立市级及以上技术研发中心的得5分;设立企业研发中心的得3分;没有研发中心的不得分。
3.获市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的得5分;科技创新方面有投入有成效的得3分;不能体现的不得分。
4.主编建筑行业类省级标准及以上的得5分;参编的得3分;主编省(含外省)级工法的得3分;主编企业标准的得2分;主编标准图集的得2分;可重复累加,累计得分不超过10分。
5.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占企业营收1%以上的得5分;0.5%-1%的得3分;0.5%(含0.5%)以下的得1分;相关材料不能证实有研发投入的不得分。

注:1项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相关职称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类文件;2项由企业提供有权认定部门批准文件、本企业基本架构图(加盖企业公章);3项由企业提供表彰文件、证书复印件或科技创新投入、成效证明材料;4项提供标准、工法编写单位及主要信息页复印件;5项由企业提供相关材料。

30分
企业建造能力方面 1.企业承建或参建的工程建设项目获鲁班奖、詹天佑奖、大禹奖、李春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得20分;获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钢结构金奖、全国AAA标准化工地、省级优质工程奖的得15分;获省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协会或市级优质工程奖项的得10分。
2.企业在建或已竣工并验收合格的装配式建造项目装配率超过30%的得5分;超过10%的得3分;未超过10%的得1分。

注:1项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周期为2年的提供认定前一年文件(但应证明确属认定当年评选)证书复印件;2项由企业提供相关承包合同及装配率的有关说明。

25分
企业文化建设方面 1.企业具有核心文化且契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得1分。
2.企业成立工会,定期开展工作且成效明显,按时足额缴纳工会经费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未开展工作的不得分。
3.企业承办市级及以上赛事或承接市级及以上试点示范或代表地市获得市级及以上赛事荣誉的得2分;积极参加行业赛事或积极参与试点示范创建、积极开展市级观摩工地的得1分;未开展工作的不得分。
4.企业高度重视党建、群团工作,定期开展党建、群团组织活动且成效明显的得5分;一般的得3分;不能体现不得分。

注:1、2、3、4项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

10分
6.其他工程总承包类(特级、一级)
项目 认定标准 分值
社会责任履行方面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乡村振兴、稳经济方面获政府部门表彰或认定的得5分;未有表彰或认定但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社会帮扶救助的得3分;未开展相关工作的不得分。
2.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产业工人培育方面积极作为,有自有劳务队伍且形成规模化培育产业基地、有计划地接纳高校毕业生就业10人(含)以上的得5分;有自有劳务队伍且定期开展产业技能培训、有计划地接纳高校毕业生就业5人(含)以上的得3分;没有自有劳务队伍但与专业劳务企业合作且注重用工培训质量的得1分。

注:1项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表彰或认定文件复印件。未有表彰或认定的可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官方或本企业网站截图;2项提供相关人员名单及入职证明、社保证明等。

10分
企业经营发展方面 1.落实国家信用体系建设,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获省级及以上行业协会认定的“优秀类企业”的得5分;获省级及以上行业协会评价的“AAA信用企业”的得3分;无法体现的不得分。其中,有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经查属实的(至认定时仍未解决),此项不得分。
2.企业注重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项目覆盖率达到100%的得5分;95-100%的得3分;90-95%的得1分;90%以下的不得分。
3.企业产值以5亿元1分进行折算,按四舍五入以0.5作为最小单位,为鼓励企业“走出去”提高外向度,外向度产值在折算中乘以2的系数,最高不超过15分。

注:1、2项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官方或本企业网站截图等;3项由企业填报境外、省外、市外项目(非国有控股企业)及产值填报系统截图以及合作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有关项目承包合同协议,该项认定采取“承诺制”,申报企业对所填数据真实性负责。

25分
企业管理创新方面 1.企业注重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正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的得5分;副高级工程师的得4分;中级工程师或相当职称等级的得2分;不能体现的不得分。
2.设立省级及以上技术研发中心的得5分;市级的得4分;设立企业研发中心的得3分;没有研发中心不得分。
3.获省(含外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及以上的得10分;获市(含外市)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及以上的得5分;不能体现不得分。
4.主编建筑行业类国家标准的得5分、参编的得3分;主编省级地方标准的得3分、参编的得1分;省(含外省)级工法的得1分;主编企业标准的得0.5分;主编标准图集的得0.5分。可重复累加,累计得分不超过5分。
5.企业研发投入占企业营收1%以上的得5分;0.5%-1%的得3分;0.5%(含0.5%)以下的得1分;相关材料不能证实有研发投入的不得分。

注:1项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相关职称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类文件;2项由企业提供有权认定部门批准文件、本企业基本架构图(加盖企业公章);3项由企业提供表彰文件、证书复印件;4项提供标准、工法编写单位及主要信息页复印件;5项由企业提供相关材料。

30分
企业建造能力方面 1.企业承建的工程建设项目获鲁班奖、詹天佑奖、大禹奖、李春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得20分;获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钢结构金奖、全国AAA标准化工地、省级优质工程奖的得15分;获省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协会或市级优质工程奖项的得10分。
2.企业在建或已竣工并验收合格的装配式建造项目装配率超过50%的得5分;超过30%的得3分;未超过30%的得1分。

注:1项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周期为2年的提供认定前一年文件(但应证明确属认定当年评选)证书复印件;2项由企业提供相关承包合同及装配率的有关说明。

25分
企业文化建设方面 1.企业具有核心文化且契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得1分。
2.企业成立工会,定期开展工作且成效明显,按时足额缴纳工会经费,并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未开展工作的不得分。
3.企业承办市级及以上赛事或承接市级及以上试点示范或代表地市获得市级及以上赛事荣誉的得2分;积极参加行业赛事或积极参与试点示范创建、积极开展市级观摩工地的得1分;未开展工作的不得分。
4.企业高度重视党建、群团工作,定期开展党建、群团组织活动且成效明显的得5分;一般的得3分;不能体现不得分。

注:1、2、3、4项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

10分
7.其他工程总承包类(二级、三级)
项目 认定标准 分值
社会责任履行方面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乡村振兴、稳经济方面获政府部门表彰或认定的得5分;未有表彰或认定但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社会帮扶救助的得3分;未开展相关工作的不得分。
2.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产业工人培育方面积极作为,有自有劳务队伍且形成规模化培育产业基地或有计划地接纳高校毕业生就业5人(含)以上的得5分;有自有劳务队伍且定期开展产业技能培训或有计划地接纳高校毕业生就业3人(含)以上的得3分;没有自有劳务队伍但与专业劳务企业合作且注重用工培训质量的得1分。

注:1项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表彰或认定文件复印件。未有表彰或认定的可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官方或本企业网站截图;2项提供相关人员名单及入职证明、社保证明等。

10分
企业经营发展方面 1.落实国家信用体系建设,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获省级及以上行业协会认定的“优秀类企业”的得5分;获省级及以上行业协会评价的“AAA信用企业”的得3分;无法体现的不得分。其中,有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经查属实的(至认定时仍未解决),此项不得分。
2.企业注重施工现场“ 实名制”管理,项目覆盖率达到100%的得5分;95-100%的得3分;90-95%的得1分;90%以下的不得分。
3.企业产值以1000万元得1分进行折算,按四舍五入以0.5作为最小单位,为鼓励企业“ 走出去”提高外向度,外向度产值在折算中乘以2的系数,最高不超过15分。

注:1、2项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 ,并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官方或本企业网站截图等;3项由企业填报境外、省外、市外项目(非国有控股企业)及产值填报系统截图以及合作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有关项目承包合同协议,该项认定采取“承诺制”,申报企业对所填数据真实性负责。

25分
企业管理创新方面 1.企业注重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的得5分;工程师或相当职称等级的得4分;助理工程师或相当职称等级的得2分;不能体现的不得分。
2.设立市级及以上技术研发中心的得5分;设立企业研发中心的得3分;没有研发中心的不得分。
3.获市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的得5分;科技创新方面有投入有成效的得3分;不能体现的不得分。
4.主编建筑行业类省级标准及以上的得5分;参编的得3分;主编省(含外省)级工法的得3分;主编企业标准的得2分;主编标准图集的得2分;可重复累加,累计得分不超过10分。
5.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占企业营收1%以上的得5分;0.5%-1%的得3分;0.5%(含0.5%)以下的得1分;相关材料不能证实有研发投入的不得分。

注:1项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相关职称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类文件;2项由企业提供有权认定部门批准文件、本企业基本架构图(加盖企业公章);3项由企业提供表彰文件、证书复印件或科技创新投入、成效证明材料;4项提供标准、工法编写单位及主要信息页复印件;5项由企业提供相关材料。

30分
企业建造能力方面 1.企业承建或参建的工程建设项目获鲁班奖、詹天佑奖、大禹奖、李春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得20分;获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钢结构金奖、全国AAA标准化工地、省级优质工程奖的得15分;获省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协会或市级优质工程奖项的得10分。
2.企业在建或已竣工并验收合格的装配式建造项目装配率超过30%的得5分;超过10%的得3分;未超过10%的得1分。

注:1项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周期为2年的提供认定前一年文件(但应证明确属认定当年评选)证书复印件;2项由企业提供相关承包合同及装配率的有关说明。

25分
企业文化建设方面 1.企业具有核心文化且契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得1分。
2.企业成立工会,定期开展工作且成效明显,按时足额缴纳工会经费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未开展工作的不得分。
3.企业承办市级及以上赛事或承接市级及以上试点示范或代表地市获得市级及以上赛事荣誉的得2分;积极参加行业赛事或积极参与试点示范创建、积极开展市级观摩工地的得1分;未开展工作的不得分。
4.企业高度重视党建、群团工作,定期开展党建、群团组织活动且成效明显的得5分;一般的得3分;不能体现不得分。
注:1、2、3、4项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
10分
8.公路、港口与航道总承包类(特级、一级)
项目 认定标准 分值
社会
责任
履行
方面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024年度在乡村振兴、稳经济等方面获政府部门表彰或认定的得3分;未有表彰或认定但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社会帮扶救助的得2分;未开展相关工作的不得分。
2.2024年度,获得安徽省“纳税信用绿卡”的得3分;未获得不得分。
3.2024年度,安徽省公路或水运工程施工信用评价等级AA级得4分;A级得3分;无法体现不得分(企业在多个市参加农村公路信用评价的,以最低评价等级认定)。
4.2024年度,全国、安徽省公路或水运工程施工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的,不予认定为“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在1个市农村公路施工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本项扣3分;2个市为D级,本项扣5分;3个市以上为D级,不予认定为“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
注: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表彰或认定文件复印件,未有表彰或认定的,可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官方或本企业网站截图等。
10分
企业
经营
发展
方面
1.落实国家信用体系建设,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获省级及以上行业协会认定的“工程建设诚信典型企业”的得5分;获省级及以上行业协会评价的“AAA信用企业”的得3分;无法体现的不得分。其中,有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经查属实的(至认定时仍未解决),此项不得分。
注: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 ,并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官方或本企业网站截图等。
2.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产业工人培育方面积极作为,有自有劳务队伍且形成规模化培育产业基地、有计划地接纳高校毕业生就业10人(含)以上的得5分;有自有劳务队伍且定期开展产业技能培训、有计划地接纳高校毕业生就业5人(含)以上的得3分;没有自有劳务队伍但与专业劳务企业合作且注重用工培训质量的得1分。
注: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人员花名册、入职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2024年度培训相关证明材料(培训学校(如有)、培训通知、培训计划或培训证书等)。
3.企业注重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项目覆盖率达到95%的得5分;90-95%的得4分;80-90%的得2分。
注: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2024年度,国有控股企业以产值每10亿元1分进行折算,按四舍五入以0.5作为最小单位,为鼓励企业“走出去”提高外向度,省外境外产值在折算中乘以2的系数,最高不超过10分。
2024年度,非国有控股企业以产值每2亿元1分进行折算,按四舍五入以0.5作为最小单位,为鼓励企业“走出去”提高外向度,省外境外产值在折算中乘以2的系数,最高不超过10分。
注:由企业填报境外、省外项目及产值填报系统截图以及合作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有关项目承包合同协议,该项认定采取“承诺制”,申报企业对所填数据真实性负责。
25分
企业
管理
创新
方面
1.企业注重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2024年度引进、培育正高级工程师得5分;副高级工程师的得4分;工程师或相当职称等级的得2分;不能体现的不得分。
注: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提供相关职称证书或相关证明类文件及社保材料。
2.截至2024年底,设立省级及以上科研平台(包括技术研发中心、重点试验室、创新平台、科学基地等)的得5分;市级的得4分;设立企业研发中心的得3分;没有研发中心不得分。
注:企业提供有权认定部门批准文件、本企业基本架构图(加盖企业公章)。
3.2024年度,获得省(含外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及以上的得5分;获市(含外市)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或省公路学会交通科技进步奖的得3分;不能体现不得分。
注:企业提供表彰文件、证书复印件。
4.2024年度,主编交通行业类国家标准的得5分;参编的得4分;主编交通行业地方标准的得4分;参编的得3分;省(含外省)级交通类工法每个得2分;主编企业标准的得1分;主编标准图集的得1分。可累加,累计得分不超过10分。
注:企业提供标准、工法编写单位页扫描件。
5.企业2024年度研发投入强度占企业营收1%以上的得5分;0.5%-1%的得3分;0.5%(含0.5%)以下的得1分;相关材料不能证实有研发投入的不得分。
注:企业提供相关材料。
30分
企业
建造
能力
方面
2024年度,企业承建的交通工程建设项目获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和交通优质工程奖的每项得25分;获省级(含外省)优质工程奖的每项得20分;获安徽交通优质工程奖的每项得15分;获市级优质工程奖项的每项得10分;可累加,累计得分不超过25分。
注: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获奖文件、证书扫描件,奖项应为2024年度评选或获得。
25分
企业
文化
建设
方面
1.企业具有核心文化且契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得1分。
2.企业成立工会,定期开展工作且成效明显,按时足额缴纳工会经费,并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的得4分;一般的得3分;未开展工作的不得分。
3.企业高度重视党建、群团工作,定期开展党建、群团活动且成效明显的得5分;一般的得3分;不能体现的不得分。
注:1、2、3项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
10分
9.公路、港口与航道总承包类(二级、三级)
项目 认定标准 分值
社会
责任
履行
方面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024年度在乡村振兴、稳经济等方面获政府部门表彰或认定的得3分;未有表彰或认定但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社会帮扶救助的得2分;未开展相关工作的不得分。
2.2024年度,获得安徽省“纳税信用绿卡”的得3分;未获得不得分。
3.2024年度,安徽省公路或水运工程施工信用评价等级AA级得4分;A级得3分;无法体现不得分。(企业在多个市参加农村公路信用评价的,以最低评价等级认定。)
4.2024年度,全国、安徽省公路或水运工程施工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的,不予认定为“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在1个市农村公路施工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本项扣3分;2个市为D级,本项扣5分;3个市以上为D级,不予认定为“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
注: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表彰或认定文件复印件,未有表彰或认定的,可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官方或本企业网站截图等。
10分
企业
经营
发展
方面
1.落实国家信用体系建设,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获省级及以上行业协会认定的“工程建设诚信典型企业”的得5分;获省级及以上行业协会评价的“AAA信用企业”的得3分;无法体现的不得分。其中,有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经查属实的(至认定时仍未解决),此项不得分。
注: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 ,并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官方或本企业网站截图等。
2.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产业工人培育方面积极作为,有自有劳务队伍且形成规模化培育产业基地或有计划地接纳高校毕业生就业5人(含)以上的得5分;有自有劳务队伍且定期开展产业技能培训或有计划地接纳高校毕业生就业3人(含)以上的得3分;没有自有劳务队伍但与专业劳务企业合作且注重用工培训质量的得1分。
注: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人员花名册、入职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2024年度培训相关证明材料(培训学校(如有)、培训通知、培训计划或培训证书等)。
3.企业注重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项目覆盖率达到95%的得5分;90-95%的得4分;80-90%的得2分。
注: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 ,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2024年度,企业产值以每2000万元1分进行折算,按四舍五入以0.5作为最小单位,为鼓励企业“走出去”提高外向度,省外境外产值在折算中乘以2的系数,最高不超过10分。
注:由企业填报境外、省外项目及产值填报系统截图以及合作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有关项目承包合同协议,该项认定采取“承诺制”,申报企业对所填数据真实性负责。
25分
企业
管理
创新
方面
1.企业注重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2024年度引进、培育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的得5分;工程师或相当职称等级的得4分;助理工程师或相当职称等级的得2分;不能体现的不得分。
注: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提供相关职称证书或相关证明类文件及社保材料。
2.截至2024年底,设立市级及以上科研平台(包括技术研发中心、重点试验室、创新平台、科学基地等)的得5分;设立企业研发中心的得3分;没有研发中心不得分。
注:企业提供有权认定部门批准文件、本企业基本架构图(加盖企业公章)。
3.2024年度,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或省公路学会交通科技进步奖的得5分;不能体现不得分。
注:企业提供表彰文件、证书复印件。
4.2024年度,主编交通行业类地方标准及以上的得5分;参编的得4分;省(含外省)级交通类工法每个得3分;主编企业标准的得2分;主编标准图集的得2分;可累加,累计得分不超过10分。
注:企业提供标准、工法等编写单位页扫描件。
5.企业2024年度研发投入强度占企业营收1%以上的得5分;0.5%-1%的得3分;0.5%(含0.5%)以下的得1分;相关材料不能证实有研发投入的不得分。
注:企业提供相关材料。
30分
企业
建造
能力
方面
2024年度,获省级(含外省)及以上优质工程奖的每项得25分;获安徽交通优质工程奖的每项得20分;获市级优质工程奖项的每项得15分;可累加,累计得分不超过25分。
注: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获奖文件、证书扫描件,奖项应为2024年度评选或获得。
25分
企业
文化
建设
方面
1.企业具有核心文化且契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得1分。
2.企业成立工会,定期开展工作且成效明显,按时足额缴纳工会经费,并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的得4分;一般的得3分;未开展工作的不得分。
3.企业高度重视党建、群团工作,定期开展党建、群团活动且成效明显的得5分;一般的得3分;不能体现的不得分。
注:1、2、3项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
10分

10.水利工程类

项目 认定标准 分值
社会责任履行方面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乡村振兴、稳经济方面获得政府部门表彰或认定的,省级及以上的得6分;市级的得5分;县级党委、政府表彰的得4分;未有表彰或认定,但企业积极参与上述工作的得3分。

2.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培育方面积极作为,2024年度接纳高校毕业生就业5人(含)以上的得4分;接纳高校毕业生就业3~4人的得2分;接纳高校毕业生就业1~2人的得1分;未接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不得分。

注:第1项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够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表彰或认定文件复印件,未有表彰或认定的可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官方或本企业网站截图。第2项企业提供相关人员名单及入职证明、社保证明、学历证明等。

10分
企业经营发展方面 1.企业建立了完善企业制度的得5分;未成立质量安全生产、信息化监管、科技研发部门或部门职责不清晰的每项扣1分;未形成企业基本架构的不得分。

2.重视产业工人培育。有自有劳务队伍并在2024年度开展职业培训的得4分;无自有劳务队伍但2024年度开展职业培训的得2分。

3.2024年度,签订的合同总额达4亿元及以上的得8分;2亿元(含)~4亿元之间的得6分;5千万元(含)~2亿元之间的得4分;5千万元以下的得2分。

4.2024年度,企业所缴增值税达1000万元及以上或水利工程类产值达1亿元及以上的得8分;所缴增值税达500万元~1000万元或水利工程类产值达5000万元~1亿元的按内插法计算,所缴增值税500万元及以下且水利工程类产值5000万元及以下的不得分。

注:第1项企业提供本企业基本架构图(加盖企业公章)、相关部门成立及制度文件。第2项企业提供人员花名册和社保缴纳证明、培训相关证明材料(培训学校(如有)、培训通知、培训计划或培训证书等)。第3项企业提供合同材料(不限于水利类合同),合同签订时间需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分包合同不予认定(以设计单位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的项目,与总承包单位直接签订合同的除外),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项目需另外提供联合体分工协议和双方占比证明材料。第4项企业提供相关财务或纳税证明。(其中:选择采用水利工程类产值申报的企业需提供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财务凭证,以当年企业水利工程类实际到账金额为准。)

25分
企业管理创新方面 1.截至2024年底,设立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包括技术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创新平台、科学基地等)的得3分,市级的得2分;编写水利业务领域相关的、水利行业内的编著、专著或培训教材等(正式出版),每项得3分;参加水利行业类国家标准编写的每项得3分;参加水利行业类地方标准编写的每项得2分;获得水利类专利、软件著作权的或将专利应用在水利工程上的每项得2分;编制省级水利工法的每项得2分;此项累计得分不超过15分。

2.2024年度,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超过企业营收0.5%以上的,得5分;企业研发投入强度0.1%~0.5%(含)的,得3分;企业研发投入强度0~0.1%(含)的,得1分;企业研发没有投入的不得分。

3.企业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4年底,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总人数超过80人(含)的得10分;70人(含)~80人的得8分;60人(含)~70人的得6分;低于60人的不得分。其他企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总人数超过40人(含)的得10分;30人(含)~40人的得8分;20人(含)~30人的得6分;低于20人的不得分。

注:第1项企业提供有权认定部门批准文件,著作版权页及编写单位(个人)页,水利行业类标准版权页及编写单位(人员)页,专利授权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含企业职工个人专利),工法编写认定证书的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第2项企业提供相关财务证明。第3项企业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及社保材料,其中同一人取得建造师证书和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不累计统计。

30分
企业建造能力方面 2020年~2024年,企业承建或参建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获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每项得20分;获大禹奖或省级优质工程奖的每项得15分;获省级水利行业优质工程的每项得10分;企业承建或参建国家重大水利项目或大中型水库、水闸、泵站项目,每个项目得5分;企业建造能力方面累计得分不超过25分。

注:企业提供2020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获奖文件、获奖证书、合同的复印件(认定时间以获奖文件或获奖证书印发为准,企业承、参项目的依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反映工程规模的初步设计文件或验收鉴定书等证明材料。国家重大水利项目指列入国家150项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国务院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的项目。除设计单位中标承担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由该设计单位与申报企业签订的施工分包合同予以认定外,其余分包合同不予认定。单个项目获奖计分按照最高等级奖项计入,不得重复计分。

25分
企业文化建设方面 1.企业具有核心文化且有文化建设规划,契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得3分;契合度较好的得2分;契合度一般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2.企业党建工作落实,党建业务双融合且党建进工地,做得好的得4分;较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不能体现的不得分。

3.企业成立工会、群团组织,定期开展工作且成效明显的得3分;较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未开展工作的不得分。

注:第1项企业提供反映企业文化的材料。第2项企业提供党建活动的相关文件和记录。第3项企业提供工会、共青团及妇联等成立,规章制度,开展工作等文件。

10分

 

11.通信工程类

项目 认定标准

分值

社会

责任

履行

方面

1.2024年以来,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乡村振兴、稳经济方面获政府部门表彰或认定的的得10分;未有表彰或认定但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社会帮扶救助的得8分;未开展相关工作的不得分。

注: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表彰或认定文件复印件;未有表彰或认定的可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官方或本企业网站截图等。

2.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产业工人培育方面积极作为,有自有劳务队伍且形成规模化培育产业基地或有计划地接纳高校毕业生就业5人(含)以上的得5分;有自有劳务队伍且定期开展产业技能培训或有计划地接纳高校毕业生就业3人(含)以上的得3分;没有自有劳务队伍但与专业劳务企业合作且注重用工培训质量的得1分。

注:企业提供培训相关证明材料(培训学校(如有)、培训通知、培训计划或培训证书等)、相关人员名单及入职证明、社保证明等。

15分
企业

经营

发展

方面

1.企业建立了完善企业制度的得5分;未成立质量安全生产、信息化监管、科技研发部门或部门职责不清晰的每项扣1分;未形成企业基本架构的不得分。

注:企业提供本企业基本架构图(加盖企业公章)及相关部门职责说明,并附公司证明类文件。

2.落实国家信用体系建设,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企业税务评价在2020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连续5年被评为A级的得5分;连续3年和4年被评为A级的得3分;被评为A级连续不满3年的,每个年度得0.5分;此项以最高分计,得分不累加。

注:企业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等相关证明类文件,企业2024年以来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上落实不到位,被行业主管或人社部门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等的,不予认定为“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

3.2024年度签订的合同总额达5千万元及以上的得5分;3千万元(含)-5千万元之间的得3分;1千万元(含)-3千万元之间的得2分;1千万元以下的得1分。

4.企业2024年度通信工程类产值达2000万元及以上或所缴增值税达100万元及以上的得5分;通信工程类产值达500万元-2000万元或所缴增值税达50万元—300万元的按内插法计算;通信工程类产值500万元及以下或所缴增值税50万元及以下的不得分。

注:3、4项企业提供合同材料、相关财务或纳税证明。为鼓励企业“走出去”提高外向度,省外境外合同或产值在折算中乘以2的系数。

20分
企业

管理

创新

方面

 

1.企业设立省级及以上技术研发中心的得2分;市级的得1分;提供有权认定部门批准文件,此项以最高分计,得分不累加。

2.企业注重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已引进、培育正高级工程师得2分,引进、培育高级工程师的得1分,此项可累加,最高得3分。

注:企业需提供人员花名册、相关人员证书和社保证明。

3.企业主编通信业务领域相关的正规出版著作(包括编著、专著、教材等),每项得2分;主编通信行业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和规范,每项得2分;参编通信行业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和规范,每项得1分;此项得分累计不超过6分。

4.企业获得通信类发明专利,每项得1分;通信类实用新型专利,每项得0.5分;此项得分累计不超过4分。

5.企业获得通信类软件著作权的,每项得0.5分,此项累计得分不超过5分。

注:3、4、5项提供2020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著作版权页及编写单位(个人)页,标准版权页及编写单位(人员)页,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6.企业2024年研发投入强度占企业营收2%以上的得5分;1%-2%的得3分;1%(含1%)以下的得1分,相关材料不能证实有研发投入的不得分。

注:企业提供相关财务证明。

25分
企业

建造

能力

方面

1. 企业承建的通信类项目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的,每一个3分;获得本行业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优质工程奖、优质施工奖的,每一个2分;此项得分累计不超过5分。

注:企业提供2020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获奖文件、证书复印件。

2.企业承建的通信类项目获得省级运营商表彰的,每一个5分;获得地市运营商表彰的,每一个3分;此项得分累计不超过10分。

3.2020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企业作为施工企业承建或参建了大型及以上数据中心(单体规模大于等于3000个标准机架(2.5kW/机架))项目的,每个项目得5分,此项得分累计不超过5分。

注:企业提供合同材料、竣工验收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4.企业注重建造能力综合提升,现有的注册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筑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通信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总人数超过50人(含)的得7分;20人(含)-50人的得5分;10人(含)-20人的得3分;5人(含)-10人的得1分;低于5人的不得分;以上持证人员占比(员工总数)超过50%的加3分;占比超过30%不到50%的加1分;此项累计得分不超过10分。

注:取得各类证书人员可累加,通信工程相关专业参见“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企业需提供人员花名册、相关人员证书和社保证明。

30分
企业

文化

建设

方面

1.企业具有核心文化且契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得1分;

2.企业成立工会,定期开展工作且成效明显的得4分,一般的得2分,未开展工作的不得分;

3.企业高度重视党建、群团工作,定期开展党建、群团活动且成效明显的得5分,一般的得3分,不能体现不得分。

注:1、2、3项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

10分
12.专业承包类(非装饰装修)
项目 认定标准 分值
社会责任履行方面 1.2024年度,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稳经济和综合效益、产业协同方面获政府部门表彰或认定的得3分;未有表彰或认定的得1分。
2.2024年度,在乡村振兴、社会帮扶救助和抢险救灾等方面获政府部门表彰或认定的得5分;未有表彰或认定的但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社会帮扶救助的得3分;未开展相关工作的不得分。
3.2024年度,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产业工人培育方面积极作为,有自有劳务队伍且形成规模化培育产业基地、有计划地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5人(含)以上的得2分;没有自有劳务队伍但与专业劳务企业合作且注重用工培训质量或吸纳高校毕业生1人以上的得1分。
注:1、2项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表彰。未有表彰或认定的可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官方或本企业网站截图等;3项提供相关人员名单及入职证明、社保或认定文件等。
10分
企业经营发展方面 1.企业注重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2024年度,项目覆盖率达到100%的得5分,95-100%的得3分,90-95%的得1分,90%以下的不得分。
2.截至2024年底,企业建立了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得5分;未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但职责清晰且单独设立质量、安全环保等管控机构的得2分;职责不清晰且未单独设立质量、安全环保等管控机构的不得分。
3.2024年度,企业产值以1000万元得1分进行折算,其中外向度产值在折算中乘以2的系数,按四舍五入以0.5作为最小单位,最高不超过15分。
注:1项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相关证明类资料等;2项由企业提供本企业基本架构图(加盖企业公章)及相关部门职责说明,并附公司证明类文件;3项由企业提供项目佐证资料及产值填报系统截图,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有关项目承包合同协议,企业对所报数据真实性负责。
25分
企业管理创新方面 1.企业注重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正高级工程师的得5分,副高级工程师的得4分;中级工程师或相当职称等级的得2分;初级工程师或相当职称等级的得1分;不能体现的不得分。
2.设立市级及以上技术研发中心的得5分;设立企业研发中心的得3分;没有研发中心的不得分。
3.获市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的得5分;科技创新方面有投入有成效的每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不能体现的不得分。
4.主编建筑行业类省级及以上标准的得5分;参编的得3分;主编省(含外省)级工法的得3分;主编企业标准的得2分;主编标准图集的得2分;可重复累加,累计得分不超过10分。
5.企业研发投入占企业营收1%以上的得5分;0.5%-1%的得3分;0.5%(含0.5%)以下的得1分;相关材料不能证实有研发投入的不得分。

注:1项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相关职称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类文件;2项由企业提供有权认定部门批准文件、本企业基本架构图(加盖企业公章);3项由企业提供表彰文件、证书复印件或科技创新投入、成效证明材料;4项提供标准、工法编写单位页复印件;5项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0分
企业建造能力方面 企业承建或参建的工程项目能体现其专业类别,达到国家级先进水平的得20分;省级先进水平的得15分;市级先进水平的得10分;可重复累加,累计得分不超过25分。

注:企业对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周期为2年的提供认定前一年文件(但应证明确属认定当年评选)证书复印件

25分
企业文化建设方面 1.企业具有核心文化且契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得1分。
2.企业成立工会,定期开展工作且成效明显,按时足额缴纳工会经费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未开展工作的不得分。
3.企业承办市级及以上赛事或承接市级及以上试点示范或代表地市获得市级及以上赛事荣誉的得2分;积极参加行业赛事或积极参与试点示范创建、积极开展市级观摩工地的得1分;未开展工作的不得分。
4.企业高度重视党建、群团工作,定期开展党建、群团组织活动且成效明显的得5分;一般的得3分;不能体现不得分。
注:1、2、3、4项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
10分
13.专业承包类(装饰装修)
项目 认定标准 分值
社会责任履行方面 1.2024年度,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稳经济和综合效益、产业协同方面获政府部门表彰或认定的得3分;未有表彰或认定的得1分。
2.2024年度,在乡村振兴、社会帮扶救助和抢险救灾等方面获政府部门表彰或认定的得5分;未有表彰或认定的但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社会帮扶救助的得3分;未开展相关工作的不得分。
3.2024年度,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产业工人培育方面积极作为,有自有劳务队伍且形成规模化培育产业基地、有计划地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5人(含)以上的得2分;没有自有劳务队伍但与专业劳务企业合作且注重用工培训质量或吸纳高校毕业生1人以上的得1分。
注:1、2项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表彰。未有表彰或认定的可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官方或本企业网站截图等;3项提供相关人员名单及入职证明、社保或认定文件等。
10分
企业经营发展方面 1.企业注重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2024年度,项目覆盖率达到100%的得5分,95-100%的得3分,90-95%的得1分,90%以下的不得分。
2.截至2024年底,企业建立了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得5分;未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但职责清晰且单独设立质量、安全环保等管控机构的得2分;职责不清晰且未单独设立质量、安全环保等管控机构的不得分。
3.2024年度,企业产值以1000万元得1分进行折算,其中外向度产值在折算中乘以2的系数,按四舍五入以0.5作为最小单位,最高不超过15分。
注:1项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相关证明类资料等;2项由企业提供本企业基本架构图(加盖企业公章)及相关部门职责说明,并附公司证明类文件;3项由企业提供项目佐证资料及产值填报系统截图,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有关项目承包合同协议,企业对所报数据真实性负责。
25分
企业管理创新方面 1.企业注重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2024年度,已引进、培育正高级工程师的得5分;副高级工程师的得4分;中级工程师或相当职称等级的得2分;初级工程师或相当职称等级的得1分;没引进、培育的不得分。
2.截至2024年底,设立市级及以上技术研发中心的得5分;设立企业研发中心的得3分;没有研发中心的不得分。
3.2024年度,获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工程奖的得5分;市级科技创新工程奖的得3分;不能体现的不得分。
4.2024年度,主编建筑行业类省级标准及以上的得10分;参编的得5分;主编省级工法的得5分;参编的得3分;可累加,但此项累计得分不超过10分。
5.2024年度,企业参加科研、技术创新项目,经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验收的得5分;经市级行业主管部门鉴定、验收的得3分;相关材料不能证实项目经行业主管部门签定、验收的不得分。
注:1项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相关职称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类文件;2项由企业提供本企业基本架构图(加盖企业公章);3项由企业提供有权认定部门批准文件;4项由企业提供获奖证书或标准、工法编写单位及主要信息页复印件;5项由企业提供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签定、验收资料。
30分
企业建造能力方面 1.企业注重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2024年度,已引进、培育正高级工程师的得5分;副高级工程师的得4分;中级工程师或相当职称等级的得2分;初级工程师或相当职称等级的得1分;没引进、培育的不得分。
2.截至2024年底,设立市级及以上技术研发中心的得5分;设立企业研发中心的得3分;没有研发中心的不得分。
3.2024年度,获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工程奖的得5分;市级科技创新工程奖的得3分;不能体现的不得分。
4.2024年度,主编建筑行业类省级标准及以上的得10分;参编的得5分;主编省级工法的得5分;参编的得3分;可累加,但此项累计得分不超过10分。
5.2024年度,企业参加科研、技术创新项目,经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验收的得5分;经市级行业主管部门鉴定、验收的得3分;相关材料不能证实项目经行业主管部门签定、验收的不得分。
注:1项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相关职称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类文件;2项由企业提供本企业基本架构图(加盖企业公章);3项由企业提供有权认定部门批准文件;4项由企业提供获奖证书或标准、工法编写单位及主要信息页复印件;5项由企业提供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签定、验收资料。
25分
企业文化建设方面 1.企业具有核心文化且契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得1分。
2.企业成立工会,定期开展工作且成效明显,按时足额缴纳工会经费, 并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未开展工作的不得分。
3.企业承办省级及以上赛事或承接省级及以上试点示范或代表安徽省获得省级及以上赛事荣誉的得2分;积极参加行业赛事或积极参与试点示范创建、积极开展省级观摩工地的得1分;未开展工作的不得分。
4.企业高度重视党建、群团工作,定期开展党建、群团组织活动且成 效明显的得5分;一般的得3分;不能体现不得分。
注:1、2、3、4项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
10分
14.装配式建筑类
项目 认定标准 分值
社会责任履行方面 1.在乡村振兴、稳经济方面获政府部门表彰或认定的得3分;未有表彰或认定的但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社会帮扶救助的得2分;未开展相关工作的不得分。
2.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产业工人培育方面积极作为,有自有劳务队伍且形成规模化培育产业基地、有计划地接纳高校毕业生就业10人(含)以上的得5分;有自有劳务队伍且定期开展产业技能培训、有计划地接纳高校毕业生就业5人(含)以上的得3分;没有自有劳务队伍但与专业劳务企业合作且注重用工培训质量的得1分。
3.近三年来承办省级装配式建筑职业技能竞赛、装配式建筑现场会等相关活动的得2分;承办市级装配式建筑相关活动的得1分;组织队伍参加装配式建筑职业技能竞赛的得0.5分。
注:1、3项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表彰或认定文件复印件。未有表彰或认定的可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官方或本企业网站截图等;2项提供相关人员名单及入职证明、社保证明。
10分
企业经营发展方面 1.企业具备装配式建筑研发、设计、生产、施工等能力的,一项得3分,可累加,累计不超过12分。
2.企业建立了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得5分,未成立质量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科技研发部门或部门职责不清晰的每项扣1分,未形成企业基本架构的不得分。
3.企业被列为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得8分;省级基地的得6分(此项不重复得分)。
注:1、2项由企业提供本企业基本架构图(加盖企业公章)及相关部门职责说明,并附相关资质证书、公司证明类文件;3项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或官方网站截图等。以上内容无体现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25分
企业管理创新方面 1.企业注重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引进院士或成立院士工作站的得4分;培育“长江学者”、“国家杰青”或在项目建立合作关系的得3分;成立博士后工作站的得2分;2022-2024年引进、培育正高级工程师得1分;引进、培育高级工程师的得0.5分。
2.设立国家级技术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的得5分;省级的得4分;市级的得3分。
3.主编建筑行业类国家标准的得5分、参编的得3分;主编地方标准或图集的得3分、参编的得1分;主编团体标准的得1分、参编的得0.5分;省(含外省)级工法的得1分;获得国家专利授权的得1分可累加,累计得分不超过5分。
4.主持城乡建设领域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得5分,参与的得4分;主持城乡建设领域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得3分,参与的得2分;可累加,累计得分不超过5分。
5.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的得8分;国家科技进步奖三等奖或省(含外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华夏建设科学技术二等奖及以上的得7分;省(含外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或市(含外市)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的得6分;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得4分。
6.积极开展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运用推广工作,并参与中国建造(安徽)互联网相关工作的得3分;开展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运用推广工作的得2分。
注:1、2、5项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表彰或认定文件复印件(引进或培育人才必须出示与本公司签订的相关合同复印件);3、4项提供标准、工法、专利、科技计划项目编写单位页复印件;6项由企业提供企业文件和项目合同等证明材料。以上内容无体现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30分
企业建造能力方面 1.企业承建的工程建设项目获鲁班奖、詹天佑奖、大禹奖、李春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得10分;获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钢结构金奖、全国AAA标准化工地、省级优质工程奖的得8分;获省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协会或市级优质工程奖项、省级建筑安全标准化工地的得5分。
2.企业承建的工程建设项目被列为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的得5分;被列为市级示范的得3分。
3.企业有在建或已竣工并验收合格的装配式建造项目,装配率超过50%的得5分;超过30%的得3分;未超过30%的得1分。
4.企业有采用智能建造的项目得5分。
注:1项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周期为2年的提供认定前一年文件(但应证明确属认定当年评选)、证书复印件;2项由企业提供相关认定文件复印件;3、4项由企业提供相关承包合同等证明材料及装配率的有关说明。以上内容无体现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25分
企业文化建设方面 1.企业具有核心文化且契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得1分。
2.企业成立工会,定期开展工作且成效明显,按时足额缴纳工会经费,并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未开展工作的不得分。
3.企业承办省级及以上赛事或承接省级及以上试点示范或代表安徽省获得省级及以上赛事荣誉的得2分;积极参加行业赛事或积极参与试点示范创建、积极开展或承担省级(含省级行业协会)装配式建筑现场观摩活动的得1分;未开展工作的不得分。
4.企业高度重视党建、群团工作,定期开展党建、群团组织活动且成效明显的得5分;一般的得3分;不能体现不得分。
注:1、2、3、4项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无体现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10分
15.建筑劳务类
项目 认定标准 分值
社会责任履行方面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抗洪、抢险、救灾等方面获政府部门表彰或认定的得5分;未有表彰或认定,但积极参与的得3分;无法体现的不得分。
2.在乡村振兴、稳就业和综合效益方面获政府部门表彰或认定的得5分;未有表彰或认定,但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稳就业、社会帮扶救助的得3分;无法体现的不得分。
注:1、2项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表彰或认定文件复印件;未有表彰或认定的可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官方或本企业网站截图等。
10分
企业经营发展方面 1.企业高度重视产业工人培育。定期开展产业技能培训的得5分;截至2024年底,施工现场技能人员占比超过15%的得8分、12-15%的得5分、10-12%的得3分、10%以下的不得分;技能人员工资与技能人员等级挂钩的得2分。此项可累加,最高得15分。
2.企业注重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项目覆盖率达到100%的得5分,95-100%的得3分,90-95%的得1分,90%以下的不得分。
3.企业建立了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得3分,职责清晰且单独设立质量安全管控机构的得2分,职责不清晰且未单独设立质量安全管控机构的不得分。此项可累加,最高得5分。
4.企业产值以1000万元1分进行折算,其中外向度产值在折算中乘以2的系数,按四舍五入以0.5作为最小单位,最高不超过15分。
注:1、2项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 并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官方或本企业网站截图等;3项由企业提供本企业基本架构图(加盖企业公章)及相关部门职责说明, 并附公司证明类文件;4项由企业填报产值填报系统截图以及合作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有关项目承包合同协议。
40分
企业管理创新方面 1.企业注重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截至2024年底,引进、培育技师的得5分;高级工的得4分;中级工的得3分;没有的不得分。
2.主编建筑行业类省级标准的得5分;参编的得3分;主编省(含外省)级工法的得2分;参编的得1分;可重复累加,但此项累计最高得5分。
3.企业研发投入占企业营收1%以上的得5分;0.5%-1%的得3分;0.5%(含0.5%)以下的得1分;相关材料不能证实有研发投入的不得分。
注:1项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相关职称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类文件;2项由企业提供标准、工法编写单位及主要信息页复印件;3项由企业提供相关财务资料。
15分
企业建造能力方面 1.企业承建或参建的工程建造项目,达到国家级先进水平的得20分;省级先进水平的得15分;市级先进水平的得10分;可重复累加,累计得分不超过20分。
2.企业在建或已竣工并验收合格的项目,能体现其申报专业类别,达到省级(驻地)先进水平的得5分;市级(驻地)先进水平的得3分;不能体现的不得分。
注:1项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周期为2年的提供2023-2024年度文件(但应证明确属2024年度评选)、证书复印件;2项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5分
企业文化建设方面 1.企业具有核心文化且契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得1分。
2.企业成立工会,定期开展工作且成效明显的得4分;一般的得2分;未开展工作的不得分。
3.企业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定期开展党建活动且成效明显的得5分; 一般的得3分;不能体现不得分。
注:1、2、3项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
10分
16.园林绿化类
项目 认定标准 分值
社会责任履行方面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在乡村振兴、稳经济、公益慈善方面获政府部门表彰或认定的得5分;未有表彰或认定但积极参与乡
村振兴、社会帮扶救助的得3分;未开展相关工作的不得分。
注: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表彰或认定文件复印件。未有表彰或认定的可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官方或本企业网站截图。
2.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产业工人培育方面积极作为,有自有劳务队伍且形成规模化培育产业基地或有计划地接纳高校毕业生就业3人(含)以上的得5分;有自有劳务队伍且定期开展产业技能培训或有计划地接纳高校毕业生就业2人(含)以上的得3分;没有自有劳务队伍但与专业劳务企业合作且注重用工培训质量的得1分。
注:提供相关人员名单及入职证明、社保证明等。
10
企业经营发展方面 1.落实国家信用体系建设,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企业自身获省级及以上行业学(协)会奖项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奖项的得5分,参与省级行业信用评价的得3分;无法体现的不得分。其中,有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经查属实的(至认定时仍未解决),此项不得分。
注: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 ,并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官方或本企业网站截图等。
2.企业重视内部人才培育。选派员工参加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举办的园林绿化行业技能培训的得3分;承(协)办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主办的园林绿化行业职业(工种)技能竞赛的得3分,员工在技能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得3分,获得二等奖的得2分,获得三等奖的得1分。
注:此项可累计加分,累计得分不超过5分;企业提供主办单位颁发的培训证书或参与竞赛证明材料或获奖证书。
3.企业纳税总额超过500万元以上的得10分,500万元至200万元的得8分,200万元至50万元得6分,50万元以下得3分。
注:此项以最高分计,得分不累加;企业提供年度相关财务或纳税证明。
4.企业承接园林绿化工程合同总额达4000万元以上得5分,4000万元至2000万元得3分,2000万以下得2分。
注:此项以最高分计,得分不累加;企业提供年度合同业绩证明材料。
25
企业管理创新方面 1.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园林绿化类发明专利证书一项得2分、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专利一项得1分;获得省、市级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的分别计3分、2分。
注:此项可累计加分,累计得分不超过8分;企业提供有权认定部门批准文件。
2.主编园林绿化行业类国家标准的得3分、参编的得2分;主编省级工法、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的得2分、参编的得1分;入选国家、省科学技术奖或科学计划项目的,分别得2分、1分。
注:此项可累计加分,累计得分不超过7分;企业提供获奖、专利证书或标准、工法编写单位页复印件。
3.企业注重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全年引进、培育“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青”或在科技项目建立合作关系或建立“博士后工作站”的得4分;引进、培育风景园林正高级工程师的得3分,高级工程师的得2分,风景园林中级工程师及职业技能等级高级工(3级)及以上人才的得1分。
注:此项可累计加分,累计得分不超过7分;企业提供2024年度相关人才起始注册记录、职称证书及社保证明或科技项目合作协议。
4.取得政府相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得3分;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的得2分。
注:此项可累计加分,累计得分不超过5分;企业提供认定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5.企业研发投入占企业营收1%以上的得3分,0.5%以上的得2分。

注:此项以最高分计,企业自主填报需附证明材料。

30
企业建造能力方面 1.企业承建的园林工程建设项目获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得15分,获国家部委行业协会奖项或省级优质工程奖的得13分,获省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奖项的得10分,无法体现的不得分。
注: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周期为2年的提供2023-2024年度文件(应证明确属2024年度评选)、证书复印件。
2.企业具备园林绿化项目设计、施工、养护综合服务能力得3分,配套引用数字化设备的得2分;企业承建并已竣工项目采用“四新技术”(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用的得5分。
注:企业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和承接综合项目证明材料以及配套相关设备应用证明材料。提供与项目相关“四新”成果证明类文件(发明专利、科技成果证书、工法证书,经信、科技、住建部门颁发的先进技术及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出具的应用证明文件)。
25
企业文化建设方面 1.企业具有核心文化且契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建章立制,品牌建设有明确的规划,促进企业发展,得3分。
2.企业成立工会,定期开展工作且成效明显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未开展工作的不得分。
注:1、2项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
3.企业高度重视党建、群团工作,企业成立党组织并定期开展党建、群团活动,年度获上级党组织或群团组织表彰的得5分;没有受到表彰党建成效一般的得3分;不能体现不得分。
注:提供上级组织部门红头文件或证书或开展相关活动的证明材料。
10
17.勘察设计类
项目 认定标准 分值
社会责任履行方面 1.2024年度,企业在经营发展、乡村振兴、应急救灾等方面获省部级及以上或省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表彰或认定的得5分,获市厅级及以上或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表彰或认定的得4分,获县处级及以上或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表彰或认定的得3分,未有表彰或认定但积极参与的得2分;
2.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年度内未受到行政处罚的,得5分。
注: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表彰或认定证书或文件的复印件;未有表彰或认定的,可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官方或本企业网站截图等。
10分
企业经营发展方面 1.2024年度,企业在经营发展、乡村振兴、应急救灾等方面获省部级及以上或省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表彰或认定的得5分,获市厅级及以上或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表彰或认定的得4分,获县处级及以上或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表彰或认定的得3分,未有表彰或认定但积极参与的得2分;
2.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年度内未受到行政处罚的,得5分。
注: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表彰或认定证书或文件的复印件;未有表彰或认定的,可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官方或本企业网站截图等。
25分
企业管理创新方面 1.企业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高质量发展荣誉的得5分,省级高新技术培育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高质量发展荣誉的得3分,此项最高得分不超过5分;
2.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一个得2分,此项最高得分不超过6分;
3.企业建立信息化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得4分,建立并开通企业外部网站得2分,此项最高得分不超过6分;
4.设立省级及以上技术中心、研发中心等机构的得4分,市级或单位自行设立的得2分,此项最高得分不超过4分;
5.企业获国家科技进步奖的每项得5分,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每项得3分,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或市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每项得2分。主编建设类国家标准、标准设计、导则等的每项得4分,参编的得2分,主编建设类省级地方标准、标准设计、导则等的每项得2分,参编的得1分,同一项目取最高分,不同项目可累计,但累计得分最多不超过5分;
6.2024年度企业新增授权发明专利每项得2分,实用新型专利每项得0.5分,软件著作权、外观专利每项得0.2分,此项最高得分不超过4分。
注:1项由企业提供本企业营业执照,高新技术、专精特新企业证书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证明材料复印件;2项提供经体系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认证证书复印件;3项提供企业信息系统简介及包含主要功能模块的截图等证明材料;4项由企业提供批准文件和有效运行证明文件(验收证明或最近年度的评价文件,建设期内的研发中心可不提供),企业需为研发平台的依托法人单位,企业作为参建单位的不得分;5项由企业提供获奖证书,标准、标准设计、导则等出版物的主要信息页复印件,以正式发布时间为准;6项由企业提供有关专利证书复印件,以授权公告日时间为准。
30分
企业建造能力方面 1.企业完成的勘察设计项目获全国优秀勘察设计奖金奖的每项得10分,银奖的得8分,获国家部委或全国行业协会学会一等奖的每项得5分,二等奖的得4分,三等奖的得3分,获省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一等奖的每项得4分,二等奖的得3分,三等奖的得2分。同一项目取最高分计,不同项目可累计,但累计得分最多不超过10分;
2.企业人均营业收入超过60万元及以上的得6分,40万元的得0.5分,40万元-60万元之间的内插算分;
3.企业设计二星级绿色建筑项目每项得0.5分,设计三星级绿色建筑项目每项得1分,累计得分最多不超过3分;
4.企业设计项目列入安徽省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的,每项得1分,设计装配式建筑的,每个项目得0.5分,累计得分最多不超过3分;
5.企业设计项目应用BIM技术,每项得0.5分,累计得分最多不超过3分。
注:1项由企业提供项目获奖证书等证明文件;2项由企业提供营业收入和人均营业收入,提供数据应与企业填报的统计报表数据一致;3项由企业提供审图合格证等证明文件;4项由企业提供政府公告、合同、审图合格证等证明文件;5项由企业提供合同、审图合格证等证明文件。
25分
企业文化建设方面 1.企业重视党建工作,组织机构完备,制度完善,党建活动成效显著,企业年度党建工作获得上级表彰或考核等级优秀的得5分,党建活动丰富,企业年度党建工作上级考核等级良好的得3分,党建活动成效明显的得1分;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文明单位称号的得2分,获得市(厅)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得1.5分,获得县(区)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得1分;
3.建立完整的企业文化体系,企业文化建设成果丰富,运行良好的得3分,制定了企业文化建设方案,积极开展企业文化活动的得2分,积极开展了企业文化活动的得1分。
注: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党建工作报告、表彰文件、文明单位证书、文化建设成果、文化活动宣传报道等证明材料。
10分
18.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类
项目 认定标准 分值
社会责任履行方面 1.2024年度,企业在经营发展、乡村振兴、稳经济等方面获政府部门表彰或认定的得5分,未有表彰或认定的但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社会帮扶救助等的得3分;
2.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守法经营,年度内无行政处罚的,得5分。
注: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表彰或认定证书或文件(扫描件、下同);未有表彰或认定的,可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官方或本企业网站截图等。
10分
企业经营发展方面 1.企业建立了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内设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部门得3分,未成立质量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全过程咨询部门或部门职责不清晰的每项扣1分;
2.2024年度,企业发展状况与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要求契合,全面体现的得4分,部分体现的得2分,未能有效体现的得1分,不能体现的不得分;
3.企业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空间,获得省外全过程咨询项目1个得2分,省内全过程咨询项目1个得1分,可累计得分最多7分;
4.注重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省政府特殊津贴人才”或“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或同等级人才1名得2分,“安徽省学科带头人”或“安徽省创新领军人才”或同等级人才1名得1分,可累计得分最多3分;
5.企业人才结构与全过程咨询业务相匹配,有一级注册建筑(结构)师、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咨询工程师的,每有一类得1分,累计得分最多4分;
6.企业纳税额(含代扣代缴)人均超过4万的得4分,1万的得0.5分,4万-1万之间的内插算分,1万以下的不得分。
注:1项由企业提供本企业基本架构图(加盖企业公章)及相关部门职责说明,并附公司证明类文件;2项由企业提供2024年度发展总结;3项由企业提供全过程咨询有关项目的合同或协议的关键页;4、5、6项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官方或本企业网站截图等。
25分
企业管理创新方面 1.企业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高质量发展荣誉的得5分,省级高新技术培育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高质量发展荣誉的得3分,或非高新技术类企业,但企业2024年度研发投入强度占企业营收1%以上的得4分,0.5%-1%的得3分,0.5%(含0.5%)以下的得1分,相关材料不能证实研发投入的不得分,此项最高得分不超过5分;
2.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一个得2分,此项最高得分不超过6分;
3.企业建立信息化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得4分,建立并开通企业外部网站得2分,此项最高得分不超过6分;
4.设立省级及以上技术中心、研发中心等机构的得4分,市级或单位自行设立的得1分;此项最高得分不超过4分;
5.企业获国家科技进步奖的每项得5分,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每项得3分,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或市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每项得2分,主编建设类国家标准、标准设计、导则等的每项得4分,参编的得2分,主编建设类省级地方标准、标准设计、导则等的每项得2分,参编的得1分,同一项目取最高分,不同项目可累计,但累计得分最多不超过5分;
6.2024年度企业新增授权发明专利每项得2分,实用新型专利每项得1分,软件著作权、外观专利每项得0.5分,此项最高得分不超过4分。
注:1项由企业提供本企业营业执照,高新技术、专精特新企业证书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研发投入的证明材料;2项提供经体系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3项提供企业信息系统简介及包含主要功能模块的截图等证明材料;4项由企业提供批准文件和有效运行证明文件(验收证明或最近年度的评价文件,建设期内的研发中心可不提供),企业需为研发平台的依托法人单位,企业作为参建单位的不得分;5项由企业提供获奖证书,标准、标准设计、导则等出版物的主要信息页,以正式发布时间为准;6项由企业提供有关专利证书,以授权公告日时间为准。
30分
企业建造能力方面 1.企业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高质量发展荣誉的得5分,省级高新技术培育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高质量发展荣誉的得3分,或非高新技术类企业,但企业2024年度研发投入强度占企业营收1%以上的得4分,0.5%-1%的得3分,0.5%(含0.5%)以下的得1分,相关材料不能证实研发投入的不得分,此项最高得分不超过5分;
2.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一个得2分,此项最高得分不超过6分;
3.企业建立信息化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得4分,建立并开通企业外部网站得2分,此项最高得分不超过6分;
4.设立省级及以上技术中心、研发中心等机构的得4分,市级或单位自行设立的得1分;此项最高得分不超过4分;
5.企业获国家科技进步奖的每项得5分,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每项得3分,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或市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每项得2分,主编建设类国家标准、标准设计、导则等的每项得4分,参编的得2分,主编建设类省级地方标准、标准设计、导则等的每项得2分,参编的得1分,同一项目取最高分,不同项目可累计,但累计得分最多不超过5分;
6.2024年度企业新增授权发明专利每项得2分,实用新型专利每项得1分,软件著作权、外观专利每项得0.5分,此项最高得分不超过4分。
注:1项由企业提供本企业营业执照,高新技术、专精特新企业证书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研发投入的证明材料;2项提供经体系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3项提供企业信息系统简介及包含主要功能模块的截图等证明材料;4项由企业提供批准文件和有效运行证明文件(验收证明或最近年度的评价文件,建设期内的研发中心可不提供),企业需为研发平台的依托法人单位,企业作为参建单位的不得分;5项由企业提供获奖证书,标准、标准设计、导则等出版物的主要信息页,以正式发布时间为准;6项由企业提供有关专利证书,以授权公告日时间为准。
25分
企业文化建设方面 1.企业重视党建工作,组织机构完备,制度完善,党建活动成效显著,企业年度党建工作获得上级表彰或考核等级优秀的得5分,党建活动丰富,企业年度党建工作上级考核等级良好的得3分,党建活动成效明显的得1分;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文明单位称号的得2分,获得市(厅)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得1.5分,获得县(区)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得1分;
3.建立完整的企业文化体系,企业文化建设成果丰富,运行良好的得3分,制定了企业文化建设方案,积极开展企业文化活动的得2分,积极开展了企业文化活动的得1分。
注: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党建工作报告、表彰文件、文明单位证书、文化建设成果、文化活动宣传报道等证明材料。
10分
19.工程监理类
项目 认定标准 分值
社会责任履行方面 1.2024年度,在乡村振兴、抢险救灾,服务国家战略、承担国家和省级任务、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促进就业等方面获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通信等行业主管部门或红十字会、慈善总会表彰或认定的得7分,未有表彰或认定,但企业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抢险救灾,服务国家战略、承担国家和省级任务、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促进就业等工作的得5分;
2.2024年度,积极参与推动我省住建行业高质量发展活动,做出突出贡献的,得1-3分。
注: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需提供表彰或认定文件;未有表彰或认定的,可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官方或本企业网站截图等。
10分
企业经营发展方面 1.企业注重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每具备一名正高级工程师的得1分,满分2分;
2.企业每具备1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得0.5分,满分15分;
3.企业2024年度营业收入超过6000万元及以上得6分,5000-6000万元的得5分,4000-5000万元的得4分,3000-4000万元的得3分,2000-3000万元的得2分,1000-2000万元的得1分,1000万元以下的不得分;
4.企业践行“走出去”战略,在省外、境外承揽业务的得2分。
注:1项需提供相关人员的职称证及近六个月的连续社保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2项需提供相关人员的注册证书及近六个月的连续社保证明;3项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4项需提供相关省外境外合同或其他证明。
25分
企业管理创新方面 1.企业同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5分;只建立管理制度的得3分;
2.2024年度企业获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得2分,获得实用新型证书的得1分,本项不累计;
3.2024年度企业参与国家标准或国家级课题的得3分,参与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或省(部)级课题的得2分,已制订企业标准的得1分,不累计,满分3分;
4.企业运用信息化管理软件进行管理的得5分,仅使用软件做资料和考勤管理的得2分,本项满分5分;
5.2024年度,企业研发费用占企业营业收入超过2.5%及以上的得5分,1%-2.5%的得3分,1%(含1%)以下的得1分;
6.企业开展工程监理服务过程中利用BIM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得5分;
7.企业被授予高新技术企业的,得5分。
注:1项需提供经过体系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管理制度证明材料(须加盖企业公章);2项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证书;3项需提供参与标准或课题编制的证明材料;4项需提供信息化系统相关截图,截图应包含系统首页、协同办公、经营管理、业务管理、档案管理、基础数据统计分析等功能模块;5项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6项需提供合同或业主证明;7项需提供科技、财务、税务主管部门同时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30分
企业建造能力方面 1.企业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获鲁班奖、詹天佑奖、大禹奖、李春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等国家部委行业协会奖项的,每有一项得10分,获省级优质工程奖(如“黄山杯”)的,每有一项得8分,获得省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通信等行业主管部门协会奖项的,每有一项得5分,本项满分15分;
2.2024年度,企业参加行业主管部门举办的监理技能竞赛类活动并获得奖项的,得3分,获得工程监理行业优秀成果奖项的,得2分;
3.企业被省级及以上行业协会评为“优秀监理企业”或同等奖项的得5分,被市级行业协会评为“优秀监理企业”或同等奖项的得3分;
注:1、3项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获奖证书;2项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获奖证书。
25分
企业文化建设方面 1.企业重视党组织建设和群团组织建设,党组织健全并定期开展党建活动且成效明显的得4分,一般的得2分;
2.成立工会,定期开展工作且成效明显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
3.企业重视文化建设,自办刊物(杂志)或网站(公众号)的得3分。
注:1、2项需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或批复文件;3项需提供刊物原件或网站(公众号)地址和截图。
10分
20.全过程工程咨询(监理)类
项目 认定标准 分值
社会责任履行方面 1.2024年度,在乡村振兴、抢险救灾,服务国家战略、承担国家和省级任务、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促进就业等方面获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通信等行业主管部门或红十字会、慈善总会表彰或认定的得7分,未有表彰或认定,但企业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抢险救灾,服务国家战略、承担国家和省级任务、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促进就业等工作的得5分;
2.2024年度,积极参与我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推广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得1-3分。
注: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需提供表彰或认定文件,未有表彰或认定的,可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官方或本企业网站截图等。
10分
企业经营发展方面 1.企业资质资信:仅具备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安徽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等级3A的,其中一项的得3分,上述三项资质(资信)中,除具备一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安徽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等级3A)外,另外两项资质(资信)为乙级及以上资质(安徽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等级2A及以上)的,得4分,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安徽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等级3A的得6分;
2.企业注重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每具备一名正高级工程师的得1分,满分2分;
3.企业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每有一类得1.5分,满分9分;
4.2024年度,企业营业收入超过6000万元及以上得6分,5000至6000万元的得5分,4000至5000万元的得4分,3000至4000万元的得3分,2000至3000万元的得2分,1000至2000万元的得1分,1000万元以下的不得分;
5.企业践行“走出去”战略,在省外、境外承揽业务的得2分。
注:1项需提供资质证书及资信等级证书;2、3项需提供相关人员的职称证或注册证书及近六个月的连续社保证明;3项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4项需提供相关省外境外合同或其他证明。
25分
企业管理创新方面 1.企业同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5分,只建立管理制度的得3分;
2.企业被授予高新技术企业的,得5分;
3.2024年度,企业获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得5分,获得实用新型证书的得2分,不累计;
4.2024年度,企业参与国家标准或国家级课题的得5分,参与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或省(部)级课题的得3分,已制订企业标准的得1分,不累计,本项满分5分;
5.企业参与中国建造(安徽)互联网平台建设,并运用信息化管理软件进行管理的得5分;
6.2024年度,企业研发费用占企业营业收入2.5%及以上的得5分,1%-2.5%的得3分,1%(含1%)以下的得1分。
注:1项需提供经过体系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管理制度证明材料(须加盖企业公章);2项需提供科技、财务、税务主管部门同时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3项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证书;4项需提供参与标准编制的证明材料;5项需提供信息化系统相关截图,截图应包含系统首页、协同办公、经营管理、业务管理、档案管理、基础数据统计分析等功能模块;6项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
30分
企业建造能力方面 1.企业积极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包含项目管理、勘察、设计、招标代理、监理、造价等三项及以上服务内容且项目名称明确为“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得5分;
2.企业被省级及以上行业协会评为“优秀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或同等奖项的,得5分,被市级行业协会评为“优秀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或同等奖项的,得3分;
3.企业承接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应用BIM技术的,得5分;
4.企业承接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包含装配式建筑的,得3分,企业承接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为绿色建筑项目的得2分;
5.企业承接的项目被省级及以上行业协会评选为“全过程工程咨询优秀项目”或“全过程工程咨询优秀成果”的得5分。
注:1项需提供相关合同或中标通知书;2项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获奖证书;3-4项需提供合同或业主证明;5项需提供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25分
企业文化建设方面 1.企业重视党组织建设和群团组织建设,党组织健全并定期开展党建活动且成效明显的得4分,一般的得2分;
2.成立工会,定期开展工作且成效明显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
3.企业重视文化建设,自办刊物(杂志)或网站(公众号)的得3分。
注:1、2项需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或批复文件;3项需提供刊物原件或网站(公众号)地址和截图。
10分
21.工程招标代理类
项目 认定标准 分值
社会责任履行方面 1.评选年度,在支持乡村振兴、扶危助困、抢险救灾、服务国家战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稳经济促发展等社会责任方面,获政府部门表彰、认定、评价的得10分,未获表彰或认定但表现突出的得8分。
注: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表彰或认定文件;未有表彰、认定、评价的可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官方或本企业网站截图等。
10分
企业经营发展方面 1.企业注重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每具备1名正高级工程师的得1分,每具备1名高级工程师的得0.5分。累计不超过2分。
2.企业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注册资格(包括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等)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不少于20人,得3分;每具备1名注册资格人员的加1分,同类注册人员上限2分,上限5分。累计不超过7分。
3.评选年度,企业招标代理收入每满200万元得1分;企业招标代理收入较上一年度有增长,增长率每提高3%得0.5分,上限2分。累计不超过10分。
4.企业经营年限5年-10年,得1分;11年-15年,得2分;16年及以上,得3分。累计不超过3分。
5.评选年度,企业代理的建设工程项目,单个项目中标金额为5亿元及以上,每项得2分,上限4分;单个项目中标金额为1-5亿元(不含5亿元),每项得1分,上限4分;单个项目中标金额为0.5-1亿元(不含1亿元),每项得0.5分,上限4分。累计不超过8分。
注:1项需提供相关人员的职称证及近六个月的连续社保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2项需提供相关人员的注册证书及近六个月的连续社保证明;3项需提供评选年度的招标代理机构年度财务报表(需注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收入)。招标代理收入不足200万的按内插法四舍五入计分,保留一位小数。4项需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5项需提供中标公告官方网站地址及网站截图、中标通知书。
30分
企业管理创新方面 1.企业同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5分;仅建立管理制度的得3分。
2.企业拥有(包括自建或下属单位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交易平台且通过三星级认证或与省内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通的得5分;企业自建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交易平台的得3分,企业合作并使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交易平台得2分。累计不超过5分。
3.企业注重信息化建设,企业使用信息化系统实现办公、经营、业务、档案管理和数据统计分析等功能的,自主研发或定制开发企业信息化平台的得5分,合作使用第三方平台的得3分。
4.企业具有独立的办公场所、会议场所、档案管理场所、开标场所、评标场所,每项1分,上限5分。
5.企业获得1项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或专精特新企业等高质量发展荣誉的得3分;企业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的,每拥有一类得1分,上限2分;评选年度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占企业营收1%以上的得5分,0.5%-1%的得3分。累计不超过5分。
注:1项需提供经过体系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相关制度证明材料(必须加盖公章);2项需提供网站链接及系统截图、三星级认证证书、省内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通的证明材料;3项需提供信息化系统相关截图,截图应包含系统首页、协同办公、经营管理、业务管理、档案管理、基础数据统计分析等功能模块,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4项需提供场所产权证书或租用合同及场所照片;5项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证书、专利或软著证书等;研发投入需提供企业相关财务证明。
25分
企业建造能力方面 1.评选年度,企业参加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主管部门举办的技能竞赛类活动并获得奖项的,省级及以上的得5分,市级的得3分。
2.评选年度,企业成果文件获得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主管部门或所属招标行业协会奖项的,省级及以上的得3分,市级的得1分。
3.评选年度,获得行业协会“双满意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企业,得3分。
4.评选年度,企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编制工作的,每项得2分;参与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发布的行业示范文本编制的,每项2分;参与团体标准编制工作的,每项得1分。累计不超过4分。
5.评选年度,企业参加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协会培训(包括从业人员培训及其他业务培训),每参加5人次得1分。累计不超过5分。
6.评选年度,企业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行业发展或管理作出积极贡献,配合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协会研究制定从业机构和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参与课题研究编制、规范性文件意见反馈,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管部门进行检查、处理投诉等工作每项得1分。累计不超过5分。
注:1、2、3项需提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主管部门或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协会颁发的相关获奖证书。4项需提供参与标准编制的证明材料;5项需提供培训名单、结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6项需提供参与相关工作的证明材料。
25分
企业文化建设方面 1.企业重视党组织建设和群团组织建设,党组织健全并定期开展党建活动且成效明显的得3分,一般的得2分。
2.企业成立工会,定期开展工作且成效明显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
3.企业重视文化建设,自办刊物(杂志)、网站、公众号的得2分。
4.企业积极参与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协会活动,在优秀论文征集等团体活动获得奖项的、向协会刊物投稿、参与协会培训、调研等工作、签署行业自律公约,每项得0.5分。累计不超过3分。
注:1、2项需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或批复文件;3项需提供刊物(杂志)封面、目录、部分正文(不超过3页),网站地址和截图,公众号名称和截图;4项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0分
22.施工图审查类
项目 认定标准 分值
社会责任履行方面 1.企业在诚实守信、应急救援、乡村振兴等方面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通报表彰或认定的得5分,未有表彰或认定,但企业积极参与应急救援、乡村振兴等活动的得3分;
2.企业积极参加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布置的调研、检查、鉴定、技术支持等活动,每次得1分,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5分;
3.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年度内未受到行政处罚的得5分。
注:1项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表彰或认定文件复印件,未有表彰或认定的,可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官方或本企业网站截图等。2、3项材料由企业自主报送,并提供证明材料供核查。
15分
企业经营发展方面 1.企业已制定年度发展计划,其中目标清晰,符合施工图审查行业发展特点,契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得5分,良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未制定的不得分;
2.企业重视专业人才的培育和引进,注册人员数量满足资质要求,每超出1名得1分,最高得5分,正高职称审查人员占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总数超过20%的得5分、10%的得3分、5%的得1分。两项累计得分最多不超过10分;
3.年度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数量达1000份的得5分,每超出500份得2分,累计得分最多不超过10分;
4.年度企业纳税额(含代扣代缴)人均超过5万的得5分,3万的得1分,5万—3万之间的内插算分。
注:1项由企业提供你年度发展计划文本(加盖企业公章);2、3、4项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清单供核查。
30分
企业管理创新方面 1.企业建立了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得5分,未成立质量安全管理、信息化管理部门的每项扣2分,未形成企业基本架构的不得分;
2.企业积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培训活动,提高专业技术水平。注册人员按规定参加执业注册继续教育,企业审查人员除执业注册继续教育外,培训时间达到基本学时200学时的得2分,每超过100学时得1分,累计得分最多不超过5分;
3.企业主编省、市级地方标准、导则、规定、办法、工作指南的每项得3分,参编的每项得1分,可累计得分最多不超过7分;
4.企业定期召开施工图审查内部技术交流会,统一审查标准和尺度,提高审查技术水平。每提供一份内部技术交流总结报告或纪要的得1分,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3分;
5.积极对各级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规定(征求意见稿)及时响应并提出合理意见、建议的,每次得1分,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5分;
6.企业建立了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并有效应用的得3分,档案管理规范,有明确的档案管理规章制度,信息化管理系统有清晰的档案管理记录得2分,没有建立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档案管理不规范的不得分。
注:1项由企业提供本企业营业执照和基本架构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项由企业提供学时证明文件复印件;3项由企业提供标准、标准设计、导则等出版物的主要信息页复印件,以正式发布时间为准;4、5、6项材料由企业自主报送,并提供证明资料。
30分
企业建造能力方面 1.具备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房屋建筑或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审查一类的得2分,房屋建筑或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审查二类的得1分;
2.对审图项目的设计建造进行指导,负责图审的项目获设计、施工类国家级奖(如鲁班奖、全国优秀勘察设计奖等)的每项得4分,获省级奖(如黄山杯、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等)的每项得2分,可累计得分最多不超过8分;
3.企业积极参与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综合管廊、BIM技术设计等项目审查,每参与10项得1分,累计得分最多不超过5分。
注:1项企业提供资质证书;2项由企业提供项目获奖证书及图审合格证等证明文件;3项由企业提供图审合格证等证明文件。
15分
企业文化建设方面 1.企业注重文化建设,建立完整的企业文化体系,企业文化建设成果丰富,运行良好的得5分,制定了企业文化建设方案,积极开展企业文化活动的得3分,积极开展了企业文化活动的得2分;
2.企业重视党建工作,党建活动丰富的得5分,党建活动成效明显的得3分。
注: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党建工作报告、表彰文件、文化建设成果、文化活动宣传报道等证明材料。
10分
23.工程质量检测类
项目 认定标准 分值
社会责任履行方面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企业信誉好,在合同履约、业务开展方面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5分)
说明:获得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报表彰、表扬、记良好行为或获得市级质量方面评优的,国家级协会诚信评价为3A以上的,每项1分,最高得5分,同一事项不重复计分。
2.积极参加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各项工作活动。(5分)
说明:积极参加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调研、检查、评比、展示、乡村振兴、救灾、公益检测等活动,每项加1分,最高得5分。
10分
企业经营发展方面 1.企业已制定发展规划,目标清晰,契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律;(5分)
说明:根据企业状况编制发展规划(加盖公章),最高得5分。
2.注意高层次人才培养及引进,具有正高职称检测人员的,每人得2分;副高职称(注册岩土工程师及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每人1分,中级职称的每人0.5分,最高得5分;
说明:职称应与所从事专业相匹配。
3.(1)2024年度人均营业收入40万以上的得10分,30-40万的得6分,30万元以下的得4分。企业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社保证明及花名册等证明材料。
(2)年营业收入同比2023年增幅达20%及以上的得10分,增幅达15%的得8分,增幅达10%的得6分,增幅达5%的得4分。企业提供2022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
(3)2024年度企业人均纳税5万元及以上的得10分,4-5万元的得8分,3-4万元的得6分,3万元以下的得4分。企业提供2024年度纳税证明、社保证明及花名册等证明材料。
说明:仅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本项最高10分,(1)(2)(3)可以任选一项。
4.吸纳本地劳动力就业每10人得1分,最高得5分。
说明:企业提供社保证明及花名册等证明材料。
25分
企业管理创新方面 1.企业有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检测行为规范,无负面社会影响(7分);
说明: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社会影响事件的得2分;检测行为规范,未被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处罚的得2分。
2.档案管理规范,检测数据采用信息化管理,可以实时上传(4分);
说明:检测档案齐全的得1分,原始记录完整的得1分,检测过程留置影像资料的得1分,检测数据实时上传的得1分。
3.按规定建立不合格台账,并及时报送相关主管部门(5分);
说明:企业提供全年的不合格台账,台账应完整、报送及时、收发有记录,数量无异常,最高得5分。
4.参与国家或行业标准制定、主编省(市)地方标准或课题研究,每项加2分;参编省(市)地方标准或课题研究,每项加1分;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项加1分;最高得5分;
说明:参与编制并发布的标准、规范、图集和已经结题的课题研究。
5.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或国家实验室认可的得4分;
说明:企业提供高新技术企业等相关证书。
6.本单位检测人员在工程类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的,每篇1分,最高得5分;
说明: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维普网等三大平台上可检索验证的著作可记分,在电子期刊、副刊、增刊、年刊上发表的或单位和人员不一致的情况均不予认可;提供材料:企业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0分
企业建造能力方面 1.具备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测专项资质的得4分,其他专项检测资质,每项得2分,最高得10分;
说明:按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检测大类资质情况,最高得10分。
2.注重检测专业人员培训,按年度建立培训学习记录;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技术人员具备相应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知识和专业能力,并经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职业能力考核合格 ,最高得5分。
说明:未建立学习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分;有1人未经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职业能力考核合格,扣1分,最高扣5分。
3.固定的办公检测场所建筑面积超过500平方米,得2分,每超过300平方米得1分,最高5分;
说明: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检测仪器设备均为自有且管理完善,满足正常检测工作需求得5分,未进行检定/校准或已过有效期、性能不满足要求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说明:根据企业提供资料进行核查,最高得5分。
25分
企业文化建设方面 1.注重企业文化建设,企业文化契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分);说明:根据企业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进行核查,最高得3分。
2.重视党建工作,定期开展党建活动(4分);
说明:根据企业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进行核查,最高得4分。
3.关心职工健康发展,正确引导员工进行职业规划,严守职业道德(3分)。
说明:根据企业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进行核查,最高得3分。
10分
24.工程造价咨询类
项目 认定标准 分值
社会责任履行方面 2024年度,在乡村振兴、抢险救灾,服务国家战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方面获政府部门表彰或认定的得10分,未有表彰或认定的但积极参与的得8分。
注: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表彰或认定文件;未有表彰或认定的可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官方或本企业网站截图等。
10分
企业经营发展方面 1.企业具备安徽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3A信用综合评价等级的得10分,2A的得7分;
2.2024年度,企业工程造价咨询收入每满300万得1分,企业工程造价咨询收入较2023年有增长,增长率每提高5%得0.5分,上限3分。本项满分15分。
注:相关信息由认定部门通过安徽省工程造价咨询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核实;2024年工程造价咨询收入少于300万、2023年未填报年度业绩信用信息、2023年工程造价咨询收入为0元的企业,增长率加分为0分。
25分
企业管理创新方面 1.企业注重引进、培育专业人才的,每1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得0.5分,每1名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得0.2分,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得分上限6分。本项满分20分;
2.企业使用信息化系统实现办公、经营、业务、档案管理和数据统计分析等功能的得5分;
3.2024年度,企业为造价咨询行业发展或管理作出积极贡献的,如参与造价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课题研究、计价依据、行业标准或规范性文件的编制、造价工程师考试命题阅卷等工作的得5分,如参与造价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工程造价纠纷调解、价格信息采集等工作并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支持的得3分。
注:第1项造价工程师由认定部门通过安徽省工程造价咨询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核实,1名造价工程师同时具有相同专业一级、二级注册证书的,按1人计;第2项需提供信息化系统相关截图,截图应包含系统首页、协同办公、经营管理、业务管理、档案管理、基础数据统计分析等功能模块;第3项不累计计分,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造价行业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30分
企业建造能力方面 1.2024年度,企业参加造价行业主管部门举办的技能竞赛类活动并获得奖项的,省级个人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得10、8、6、4分,企业奖得6分。市级个人一等奖得6分、其余按名次依次递减2分,企业奖得2分;
2.2024年度,企业成果文件获得造价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省级的得5分,市级的得4分;企业成果文件获得省造价协会认定的得4分;
3.2024年度,企业被造价行业主管部门认定为优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省级的得5分,市级的得4分;企业被省造价协会认定为优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得4分;
4.2024年度,企业积极运用新技术新方法(如BIM、GIS、无人机等),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获得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学会)奖项的得5分;仅运用新技术新方法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得3分。
注:第1、2、3项不累计计分,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获奖或认定文件;第4项不累计计分,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获奖文件或业主证明材料。
25分
企业文化建设方面 1.2024年度,企业积极开展党建、工会、群团组织活动的得3分,重视党组织建设,有独立党支部或联合党支部的得3分,获得优秀党支部称号的得1分;
2.企业重视文化建设,自办刊物(杂志)、网站、公众号的得2分;
3.企业注重加强员工技术技能培训,组织专业技术培训的得1分。
注:第1项需提供党建、工会、群团组织活动宣传报道截图,党支部批复文件,优秀党支部表扬文件等证明材料;第2项需提供刊物(杂志)封面、目录、部分正文(不超过3页),网站地址和截图,公众号名称和截图;第3项需提供宣传报道网站地址和截图。
10分
25.全过程工程咨询(造价)类
项目 认定标准 分值
社会责任履行方面 2024年度,在乡村振兴、抢险救灾,服务国家战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方面获政府部门表彰或认定的得10分,未有表彰或认定的但积极参与活动的得8分。
注: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表彰或认定文件;未有表彰或认定的可提供相关证明类文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官方或本企业网站截图等。
10分
企业经营发展方面 1.企业产业布局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具有安徽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3A信用综合评价等级、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每一类得5分,具有安徽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2A信用综合评价等级、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的,每一类得3分;
2.2024年度,企业咨询类营业收入每满800万元得1分,本项满分10分。
注:第1项资质需提供证书,信用等级由认定部门通过安徽省工程造价咨询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核实;第2项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
25分
企业管理创新方面 1.企业注重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具有正高级工程师的得3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每有一类得1.5分;
2.企业被授予高新技术企业的,省级得5分,市级得3分;
3.2024年度,企业为造价咨询行业发展或管理作出积极贡献的,如参与造价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课题研究、计价依据、行业标准或规范性文件的编制、造价工程师考试命题阅卷等工作的得5分,如参与造价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工程造价纠纷调解、价格信息采集等工作并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支持的得3分;
4.企业运用信息化管理软件进行管理的得5分。
注:第1项需提供相关人员的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第2项需提供科技、财务、税务主管部门同时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第3项不累计计分,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造价行业主管部门证明材料;第4项需提供信息化系统相关截图,截图应包含系统首页、协同办公、经营管理、业务管理、档案管理、基础数据统计分析等功能模块。
30分
企业建造能力方面 1.2024年度,企业积极开展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包含造价、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项目管理三项及以上服务内容且项目名称明确为“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得5分;
2.2024年度,企业被造价行业主管部门认定为“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优秀企业”“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全过程咨询优秀企业”的,省级的得5分,市级的得4分;企业被省造价协会认定为“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优秀企业”“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全过程咨询优秀企业”的得4分;
3.2024年度,企业积极开展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项目名称明确为“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的得5分;
4.2024年度,企业承接的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获得造价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省级的得5分,市级的得4分;企业承接的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获得省造价协会认定的得4分;
5.2024年度,企业积极运用新技术新方法(如BIM、GIS、无人机等),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获得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学会)奖项的得5分;仅运用新技术新方法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得3分。
注:第1项需提供相关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第2项不累计计分,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认定文件;第3项需提供相关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第4项不累计计分,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认定文件;第5项不累计计分,由企业对照标准选取本企业能达到的最高分值进行填报,并提供获奖文件或业主证明材料。
25分
企业文化建设方面 1.2024年度,企业积极开展党建、工会、群团组织活动的得3分,重视党组织建设,有独立党支部或联合党支部的得3分,获得优秀党支部称号的得1分;
2.企业重视文化建设,自办刊物(杂志)、网站、公众号的得2分;
3.企业注重加强员工技术技能培训,组织专业技术培训的得1分。
注:第1项需提供党建、工会、群团组织活动宣传报道截图,党支部批复文件,优秀党支部表扬文件等证明材料;第2项需提供刊物(杂志)封面、目录、部分正文(不超过3页),网站地址和截图,公众号名称和截图;第3项需提供宣传报道网站地址和截图。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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