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资委、合肥市委金融办,人民银行各市分行、巢湖分行,各金融监管分局,各有关金融机构、投资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科技大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加强对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形成“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创新生态体系。省科技厅、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人行安徽省分行、安徽金融监管局、安徽证监局联合制定了《金融赋能科技创新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抓好落实。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安徽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2025年7月3日
金融赋能科技创新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
发展科技金融是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必由之路,金融资本是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力量。为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金融工作决策部署,结合安徽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科技大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围绕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直接融资拓展、科技信贷增量、科技产业融合、创新风险分担、财政金融协同、科创生态优化六大行动,实现“4个比重”全面提升(科技贷款占各项贷款的比重、直接融资占科技融资的比重、天使投资占股权投资的比重、全社会科技研发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形成具有安徽特色的“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创新生态体系。(简称“2641行动方案”)
二、实施直接融资拓展行动
1.完善天使投资体系。建立省级天使基金出资“绿色通道”,在确保总体撬动比例的前提下,实施差异化出资政策。持续扩大天使基金规模,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天使投资。探索设立未来产业概念验证公益基金,深化“先导验证+股权投资”协同模式,推动创新链与资金链早期融合。加强与“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合作,探索建立央地联动机制,争取更多国家级资本支持安徽科技创新发展。发挥省级天使基金引导作用,重点支持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等产出的前沿科技成果在安徽落地转化。
2.推动创业投资升级。主动对接国家社保基金、保险资金等长期资本,以及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引导加大对安徽投资布局。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机构发债融资,推进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改革试点在安徽落地实施,拓宽创业投资资金渠道。探索建立覆盖创业投资机构和被投企业的科创投资信用评价体系,增强创投市场的透明度与信任度。适度延长基金运营周期,落实“反向挂钩”政策,引导资本长期陪伴企业成长。探索设立未来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国有资本打造专注于未来产业培育的耐心资本。
3.畅通基金退出渠道。稳步推进区域性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份额转让试点工作,着力构建运作规范、流转高效、公信力强的份额转让市场。开展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实物分配股票试点,允许非交易过户分配股票,丰富基金退出和投资人收益分配方式。积极发展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推动科技部牵头设立的S基金落地安徽。
4.发挥债券融资作用。建立省级科技企业债券融资项目动态储备库,用好债券市场“科技板”,建立激励机制,重点支持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或主导建设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的领军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知识产权ABS和知识产权ABN。发挥AAA级融资担保机构引领作用,灵活运用信用衍生品,为科技企业、创业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等发债提供增信服务。支持合肥、芜湖等地发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盘活人工智能、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和科技创新产业园区存量资产。
5.加大上市挂牌力度。深入推进“迎客松行动”和“科创100”工作,利用好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推动更多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专班推进奇瑞汽车、长鑫存储、国仪量子等重点企业上市。优化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服务流程,提升核查效率和服务便利。探索建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与上市融资并联机制,用好“绿色通道”政策,支持优质未盈利科技企业上市。深化省区域性股权市场与新三板对接,每年推荐符合条件企业转板挂牌。以金融功能性服务创新促进科技创新(“以创促创”),推进“科学家陪伴计划”“鹰羚加速成长计划”等专项服务,为科技企业提供全方位上市培育服务。
6.支持企业并购重组。深入开展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鼓励银行制定并购重组专项考核指标,在贷款规模、利率定价、期限结构等方面予以倾斜。鼓励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或链主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支持科技型上市公司发行股票或可转债开展产业链上下游优质资产并购整合。支持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母基金设立并购重组子基金,依托省天使母基金设立科创专项并购基金。积极推动“A股上市公司并购H股上市公司”(A并H)、“A股上市公司合并其他A股上市公司”(A吸A)、“并购拥有硬核技术但尚未盈利的科技型资产”等标志性案例落地。
7.加强境外资金招引。推动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更大范围落地,鼓励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机构依法在皖发起设立或参与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依法合规跨境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并购重组等。积极招引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鼓励金融机构和省新型研发机构基金等为外资研发中心提供多元化金融支持,提升区域创新策源能力。积极招引中东地区主权财富基金、全球资产管理公司等,参与安徽科技与产业创新投资。
三、实施科技信贷增量行动
8.构建金融产品矩阵。依托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安徽)创设科技金融创新实验室,引导金融机构研发科技金融特色数据模型。引导金融机构前瞻性研判企业成长价值,开发基于企业“信息流”“技术流”“人才流”等多维度评价的信用贷款产品。探索灵活的利率定价和利息偿付方式,有效平衡风险与收益。深入推进“共同成长计划”,为企业提供低成本、长期限、高额度资金支持。在全省推广“贷投批量联动”试点经验,推动银行与创业投资机构开展“银行贷款+外部直投”业务。大力开展“初创信用贷”“成长接力贷”等,完善全生命周期接力式金融服务。
9.加大科技信贷投放。引导金融机构在“硬科技”“卡脖子”等领域,在资源配置和绩效考评中给予政策倾斜,降低信贷准入门槛,优化审批流程。推动金融机构立足自身专业优势,在全省开展“一行一特色”“一市一天使”等融资对接活动。结合科技部开展“一行一策”总对总专项合作,推动省内银行落实制定针对安徽省人工智能、合成生物学等领域的专项信贷支持政策。组织开展金融支持大科学装置建设、科技场景应用等专项活动,提供专项融资保障。
四、实施科技产业融合行动
10.赋能滨湖科学城实体化改革。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在滨湖科学城设立专营机构,提高区域内金融机构专业化服务能力。支持建立科学城风险分担机制,探索“政银保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机制,丰富信用贷款、纯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产品,扩大信用贷款覆盖面。创新多元化投融资模式,加强对国家实验室、科技领军企业等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金融服务。探索设立科学城发展母基金,争取国家大基金、省级基金落地科学城。
11.创新发展产业金融。聚焦智能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安徽优势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量子科技、空天信息等“7+N”未来产业,创新构建“投、贷、担、保、补”等金融组团服务模式,提升金融服务产业的协同效能。依托安徽省项目融资对接服务平台,以线上方式开展信息共享、融资撮合和监测评估,提高产业融资对接效率与精准度。严格落实“管行业管融资”工作机制,梳理产业链重点企业融资需求清单,通过省项目融资对接服务平台精准推送金融机构。
五、实施创新风险分担行动
12.建立科技保险体系。引导保险机构聚焦科技创新关键环节,围绕“研发攻关、成果转化、市场应用、科创出海、科技人才”五大核心方向,构建“全链条、多层次、可持续”科技保险产品体系。探索以共保体方式开展重点领域科技保险风险保障,开展重大技术攻关、中试、网络安全等风险分散试点。以量子信息、聚变能源、深空探测、商业航天等领域为重点,支持保险机构开发定制化的保险解决方案。鼓励保险机构建立理赔“绿色通道”,提升科技保险服务质效。
13.健全科技担保体系。健全全省科技融资担保体系,支持省科技融资担保公司向创新资源密集区域倾斜,扩大科技担保规模和覆盖面。完善财政支持科技融资担保机构可持续发展的政策,落实代偿损失核销、尽职免责措施,提高担保业务风险容忍度。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体系引领作用,探索实施央地联动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依托省天使母基金设立“投担联动”基金,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出资收益部分转增省科技融资担保公司资本金。
六、实施财政金融协同行动
14.推广创新积分评价。大力推广应用创新积分制度,建立科技企业“创新积分制”评价体系,探索以“信用+科创”数据融合推动创新积分评价迭代升级,持续做好科技企业精准画像。鼓励金融机构研发基于创新积分的多维度、多空间应用场景,打造积分融资全链条全周期产品体系。优化创新积分企业入库标准,扩大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覆盖面。
15.健全政策协同机制。积极落实国家科技金融政策,完善安徽科技、财政、金融政策协同支持体系。用好用足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发挥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引导作用。发挥省级财政资金撬动作用,推动投入结构优化与方式转变。推行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科研项目遴选模式,建立科研项目投融资共享机制,探索“拨投贷债”一体化支持模式。推动政策性金融机构为科技创新重点设施、重大研发项目、量子信息等前沿领域企业提供中长期低息融资。
七、实施科创生态优化行动
16.强化科技服务保障。规范科技企业认定标准,提高八类认定标准内名单数量,增加行业领域、研发攻关、知识产权认定标准,将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企业(研发投入占比大于3%)、承担国家及省市科研攻关项目的企业、拥有与主营业务相关核心知识产权的企业纳入科技企业。引导科技企业开展股份制改造,健全财务和信用体系,培育合格融资主体。加快建设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和专业团队,引进具有“创投思维”的信贷和风控人员。引入专业评估机构,建立科学的科技金融资产定价模型。持续培育“五懂”(懂科技、金融、产业、市场、管理)复合型人才,推行“科技金融专员”计划,提升科技金融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完善国有投资机构团队跟投和股权薪酬激励机制,培育壮大对未来技术认知度高的优秀团队。
17.开展科技金融试点。以合肥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为载体,深入开展“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直接股权投资”试点,积极争取“开展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国家实验室科技金融支持”“认股权登记+贷款融资模式”“认股权收益跨市场互换模式”等试点,支持认股权收益可入账可兑现。扎实推进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支持政策”试点工作。加快科技金融工作站建设,支持工作站开展科技金融服务模式探索。创新发展“小科金融”,加强对“原始创新—场景应用—中小微企业”金融支持。总结聚变能源商业应用(BEST)投入经验,探索形成多元化支持重大科学装置建设新模式。
18.健全容错免责机制。支持金融机构建立尽职免责机制,在授信审批、激励考核、风险容忍等方面实行差异化管理。将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额度和数量、科技成果转化数量等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将战略价值、技术突破等纳入省天使基金核心考核指标,摒弃单项目短期收益考评。健全适应未来产业投资特点的国有资本出资、考核、容错和退出的政策机制,激发国有资本参与前沿科技投资的积极性。落实《关于在国有资本投资科创企业审计中建立容错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天使基金运营未触及容错率和违法违规问题,可不作负面评价的宽容机制。
19.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省科技厅、省委金融办、人行安徽省分行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安徽金融监管局、安徽证监局等单位建立科技金融统筹推进机制,加强科技金融工作的部门协调、政策联动和信息共享,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推进工作。支持金融和科技管理部门组建专项工作组,研究制定科技金融重要政策,探索开展先行先试的模式创新,确保科技金融行动方案高效执行。金融和科技管理部门要建立督导检查机制,将行动方案落实情况纳入重点督导事项。
附表:金融赋能科技创新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预期目标
附表
金融赋能科技创新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预期目标
序号 | 主要指标 | 2024年 | 2027年 | |
1 | 四个比重 | 科技贷款占各项贷款的比重 | 8.78% | 10%左右 |
2 | 直接融资占科技企业融资的比重 | 16.37% | 20%左右 | |
3 | 天使投资占股权投资的比重 | 2.35% | 5%左右 | |
4 | 全社会科技研发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 | 2.69% | 2.8%左右 | |
5 | 企业培育 | 科技领军企业 | 22家 | ≥30家 |
6 | 高新技术企业 | 22951家 | ≥30000家 | |
7 | 科技型中小企业 | 35054家 | ≥50000家 | |
8 | 科技贷款余额 | 7551亿元 | ≥10000亿元 | |
9 | 科技担保体系 | 1528.81亿元、21260户(次) | ≥2000亿元、26000户(次) | |
10 | 科技保险保障 | 1.17万亿元 | 1.5万亿元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