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决策部署,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征选中小微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软件服务包运营管理工业互联网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担运营管理的主要工作
按照《安徽省中小微制造业企业软件服务包管理办法》《安徽省中小微制造业企业软件服务包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及相关修订条款的要求,平台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一)提供软件云化部署环境,通过虚拟化技术将计算、存储、网络等资源池化,征集适合中小微制造业企业使用的数字化软件,完成软件云化部署。支持用户数据存储、管理,采用加密等手段保护用户数据安全。
(二)对接摸排企业数字化应用情况和需求,按照年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组织企业推广应用软件服务包,会同相关软件服务供应商做好应用培训、售后服务等,确保平台和软件功能正常,完成年度推广任务。
(三)加强工作全流程管理,制定软件服务包推广应用工作管理办法,加强对软件征集、推广应用、验收申请、数据安全防护等全流程管理。加强审核把关,包括但不限于对推广企业信息核实,软件服务供应商、市场化合作的本地服务商监督管理,订单数据核验等。
(四)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开发数据分析功能,对省市主管部门开放使用情况数据,按要求向主管部门申请验收,确保相关数据真实有效。
(五)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申报条件和材料
(一)申报条件
1.具备良好的运营服务能力。平台已基本建成并运营,具有大规模市场服务的业绩。申请单位为平台实际运营单位,或其子公司、分支机构等,具备平台功能开发、数据采集分析、运营维护等运营服务能力。
2.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能力。平台具备边缘层、IaaS(基础设施即服务)层、SaaS(软件即服务)层、PaaS(平台即服务)层服务。申请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融合能力,能够根据需要开发软件接入、控制和管理、数据采集和存储分析等,征集更多适合企业的优质软件,提供精准高效数字化服务。
3.具备较强的风险管控能力。平台具备可靠性和安全防护能力,对软件、代码、数据、接入设备等拥有较好的安全防护手段。申请单位能够承担企业数据保密和安全工作管理;及时识别和阻止用户企业、软件服务供应商、本地服务商相关人员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资金等不法行为发生;积极回应用户诉求,及时修复平台和软件功能异常等。
4.具备较强的服务保障能力。平台覆盖面广,能够服务海量企业。申请单位在安徽省具备专业的运营队伍和服务团队,具备面向全省制造业企业公共服务属性和能力。
5.具备较强的宣传推广能力。平台市场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具备良好的品牌效应和用户基础。申请单位能够利用自有渠道开展企业对接、需求摸排、推广服务等,确保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及时、便捷地领取和使用软件。
6.具备专业的数据支持能力。平台应具备推广应用数据实时监测、定期统计和分析评估功能。申请单位具备数据核验能力,能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详尽、准确的监测分析数据。
7.2023年1月1日以来,申请单位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
(二)申报材料
1.申报书(附件1);
2.推广应用工作方案(附件2);
3.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如平台运营单位的子公司、分支机构等申报征选,须提供运营单位的授权书;
4.申报单位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2024年财务报告未能出具,可提交2023年审计报告及2024年财务报表);
5.相关资质证书;
6.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以纸质方式提供,一式三份。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条件和材料要求,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申报,于2025年5月14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征选的平台,供各市选用,承担2025年软件服务包运营管理工作。
联系人:殷华栋、陈五彪,联系电话:0551-62871843、62878852。
附件:1、中小微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软件服务包运营管理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书
2.推广应用工作方案(模板)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4月21日
附件2
软件服务包推广应用工作方案
(模板)
一、加强运营服务能力建设
围绕推广应用工作,提出平台运营服务的团队架构、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等。
二、加强技术保障能力建设
提出平台技术资源保障、功能开发、拟征集软件计划,包括:提供的平台资源,如平台软硬件资源、开发工具、数据存储、开发人员等资源;功能开发计划,如软件云化部署、企业需求对接、企业注册、订单推广和使用情况等全流程服务管理、信息查询功能(可配文字描述和功能设计图表等);拟征集软件,含拟申请备案软件(平台已部署的软件名称、类别信息)、拟对接征集的软件(大致类别即可)。
三、加强风险管控能力建设
提出企业数据保密和安全工作管理机制,保护企业隐私和数据安全;提出用户企业信息核对、服务商监督管理、订单审核等措施,加强过程监管;加强应急处置,提出平台和软件功能异常、企业投诉、数据泄漏等突发情况处理措施。
四、加强服务保障能力建设
提出在所在服务地市服务团队(含人员配备)、管理培训、用户诉求响应等机制建设和管理考核安排,明确企业需求响应、售后服务的时效标准,如7×24小时服务保障、服务响应率100%等。
五、加强宣传推广能力建设
提出开展企业对接、需求摸排、推广服务等工作具体措施、“线上”“线下”宣传对接活动安排,创新举措等,不得利用AI机器人、人工等方式频繁电话骚扰企业。
六、加强数据支持能力建设
提出推广应用数据实时监测、定期统计和分析评估机制,如满意度评价、企业对接和推广、订单使用情况的数据。提出对订单使用等数据的核验机制和举措,防范虚假、错误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