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经开区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

为加强我市环保装备制造业管理,根据工信部和省工信厅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企业推荐工作,同时做好已公告规范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要求企业推荐要求:

1.企业符合所申报领域《环保装备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大气治理、污水治理、环境监测仪器、固废处理)。

2.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发展规划。

3.近三年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安全事故、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在国务院、省、市级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未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等情况:

请符合条件的意向企业,对照大气治理、污水治理、环境监测仪器、固废处理等环保装备制造行业规范条件: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miit.gov.cn)线上提交规范条件企业申请书等相关材料。

另外,为做好企业储备,加大培育力度,请各县区认真摸排辖区内正常生产经营的环保装备制造业企业,汇总报送环保装备制造业企业清单(附件2)

二、已公告规范企业自查工作要求

请辖区内已公告规范企业的动态管理,组织已公告规范企业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事中事后监管-环保装备规范条件企业)如实填报年度信息采集表,并提出审核意见。

请各县区于4月10日前将企业申请材料、已公告规范企业年度信息采集表等电子版材料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环保装备制造业企业清单(附件2)电子版报送至我处。报送邮箱535634110@ qq.com

附件:

1.合肥市已公告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企业名单

附件2.环保装备制造业企业清单

(联系人及电话:韩忆航,63886103)

附件1

合肥市已公告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类别 公布年度 文号 批次
1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污水治理 2019 2019年第27号公告 污水第一批
2 安徽普朗膜技术有限公司 污水治理 2019 2019年第27号公告 污水第一批
3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监测仪器 2019 2019年第27号公告 环境监测仪器第一批
4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气治理 2020 2020年第41号公告 大气第四批
5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污水治理 2020 2020年第41号公告 污水第二批
6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固废处理 2020 2020年第41号公告 固废第一批
7 合肥合意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大气治理 2021 2021年第24 大气第五批
8 合肥福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监测仪器 2021 2021年第24 环境监测仪器第三批
9 合肥丰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气治理 2022 2022年第28 大气治理第六批
10 安徽九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污水治理 2022 2022年第28 污水第四批
11 安徽新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污水治理 2022 2022年第28 污水第四批
12 安徽中源锦天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污水治理 2022 2022年第28 污水第四批
13 中水三立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监测仪器 2022 2022年第28 环境监测仪器第四批
14 安徽中科华仪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监测仪器 2022 2022年第28 环境监测仪器第三批
15 安徽科创中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监测仪器 2022 2022年第28 环境监测仪器第三批
16 合肥中科光博量子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监测仪器 2022 2022年第28 环境监测仪器第三批
17 合肥中亚建材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固废处理装备 2023 202318 固废第二批
18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污水治理 2023 202318 污水第五批
19 安徽新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监测仪器 2023 202318 环境监测仪器第四批
20 安徽庆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监测仪器 2023 202318 环境监测仪器第四批
21 安徽省碧水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环境监测仪器 2023 202318 环境监测仪器第四批
22 安徽富通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污水治理 2023 202318 污水第五批

附件3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加强我市环保装备制造业管理,根据工信部和省工信厅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企业推荐工作,同时做好已公告规范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要求

企业推荐要求:1.企业符合所申报领域《环保装备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大气治理、污水治理、环境监测仪器、固废处理)。2.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发展规划。3.近三年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安全事故、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在国务院、省、市级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未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等情况。

请各县区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意向企业,对照大气治理、污水治理、环境监测仪器、固废处理等环保装备制造行业规范条件,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线上提交规范条件企业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并严格对照《环保装备制造行业规范条件》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提出审核推荐意见。

另外,为做好企业储备,加大培育力度,请各县区认真摸排辖区内正常生产经营的环保装备制造业企业,汇总报送环保装备制造业企业清单(附件2)。

二、已公告规范企业自查工作要求

请各县区加强辖区内已公告规范企业的动态管理,组织已公告规范企业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事中事后监管-环保装备规范条件企业)如实填报年度信息采集表,并提出审核意见。

请各县区于4月12日前将推荐文件、审核意见、企业申请材料、已公告规范企业年度信息采集表等电子版材料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报送至市经信局节能处。环保装备制造业企业清单(附件2)电子版单独报送我局。

附件:1.合肥市已公告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企业名单

2.环保装备制造业企业清单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森,63538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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