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合肥市平安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平安企业创建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合肥市平安企业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合经信民营〔2023〕9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合肥市平安企业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合肥市市域内注册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创建标准及名额

申报企业应符合《平安企业创建标准》(附件1)且无《合肥市平安企业创建负面清单》(附件2)所列情形,全市拟评定50家2023年度合肥市平安企业。

三、申报程序

2023年度合肥市平安企业申报实行线下申报,程序如下:

(一)企业按照自愿原则进行申报,申报企业对照《平安企业创建标准》,提交佐证材料(参考附件3),佐证材料按序装订成册。

(二)县区经信部门依据创建标准,会商政法、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信访等部门,对企业申报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经实地核查(填报实地核查表,见附件4)后,将初审通过的企业行文推荐上报。

四、有关要求

1.县区经信部门要严格把关,认真开展初审工作,初审推荐的企业创建得分不得低于70分,各县(市)区、开发区推荐企业数不超过10家;

2.请县区经信部门于12月21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行文、实地核查表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市经信局民营经济发展处,逾期不再补报。

联系人:唐荣,电话:63537876。

附件:1.平安企业创建标准

2.合肥市平安企业创建负面清单

3.佐证材料清单

4.平安企业实地核查表

附件1-4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5日

附件1

平安企业创建标准(适用企业)

序号 创建指标 指标内容 分值 评分细则 评分单位
1 组织领导
(10分)
平安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工作人员情况 4 成立或调整平安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组织架构、工作人员的,得4分 市委政法委
2 3 领导小组每年至少研究一次平安企业创建工作,得3分 市委政法委
3 3 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并积极参与企业矛盾纠纷调解的,得3分 市公安局
4 制度建立及
执行
(10分)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2 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将涉稳情报信息、治安突发事件等报告主管部门,得2分 市公安局
5 2 建立值班巡查制度,得2分 市公安局
6 2 建立企业信访管理制度,得2分 市信访局
7 2 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得2分 市应急管理局
8 2 建立环境保护制度,得2分 市生态环境局
9 日常管理
(20分)
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和通报情况 6 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隐患排查工作,每1次得2分,最高6分 市经信局
市生态环境局
10 2 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且对发现问题进行通报的,得2分
11 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2 建立一支专业保安员队伍,从事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防范工作,得2分 市公安局
12 2 落实重点部位防入侵、紧急报警、电子巡更等智能防护体系,得2分 市公安局
13 3 落实安全防护器材“八大件”,企业监控建设覆盖率100%,得3分 市公安局
14 3 有安全管理资金投入(含专业保安员工资、培训活动经费、技防物资采购费等),每10万元得1分,最高3分 市经信局
15 制定应急预案 2 建立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得2分 市应急管理局
16 培训活动
(60分)
开展培训学习、应急演练等创建活动 10 组织安全知识培训,每1次得2.5分,最高10分 市委政法委
17 10 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每1次得2.5分,最高10分 市公安局
18 30 按照市、县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平安企业创建活动(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安排),最高30分 根据职能分工负责
19 及时提供相关材料 10 根据平安建设部门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得10分 根据职能分工负责
总计 100

附件2

合肥市平安企业创建负面清单

1.发生生产安全亡人责任事故;

2.受到安全生产类行政处罚;

3.发生治安刑事案件;

4.发生企业员工非正常死亡事件;

5.企业员工参与黄赌毒、邪教、涉黑涉恶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6.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7.发生较大环境污染事件;

8.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或网络舆情等,造成不良影响的;

9.发生进京访、到省重复访、集体访或上级及市信联办通报的重要、敏感或异常访情;

10.企业存在信用处罚记录未修复;

11.发生影响社会安全稳定重大事件;

12.企业银行账户被用于电信诈骗,企业法人、董监高、财务人员被电信诈骗,企业员工多次被电信诈骗或者被骗金额超过100万元;

13.违法排污或倾倒固废危废等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

14.发生被属地(县区)以上平安建设部门挂牌的重大隐患问题。

附件3

佐证材料清单

一、申报企业信息

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组织领导方面

2.成立或调整平安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文件(盖章复印件);

3.领导小组研究平安企业创建工作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记录;

4.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并发挥作用的证明材料(文件及调解记录、信息报道、案例材料等);

三、制度建立及执行方面

5.建立5项制度的文件(含制度具体内容);

四、日常管理方面

6.开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隐患排查的通知文件、信息报道、照片等;

7.风险隐患排查通报文件材料;

8.专业保安员花名册及日常值守照片(照片应体现出所在企业);

9.智能防护器件、防护器材“八大件”、监控设备配备照片(照片应体现出所在企业);

10.安全管理资金投入材料(含专业保安员工资清单、培训活动经费发票、技防物资采购费发票等);

1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文件及定期演练计划;

五、培训活动方面

12.安全知识培训通知、签到、照片、信息报道等;

13.应急演练通知、签到、照片、信息报道等;

14.平安企业创建活动月“五个一”活动或其他形式创建活动落实材料(含方案、通知、签到、照片、信息报道等);

15.企业参与“平安合肥建设我参与”主题演讲比赛,征文评选、微视频活动,报送“平安企业建设”群防群治工作素材、“平安建设人人参与 平安合肥你我共享”主题宣传短视频情况(罗列出参与活动、报送记录即可)。

备注:1.佐证材料需提供2023年相关材料;

2.以上材料请按序装订成册;

3.申报材料封面加盖企业公章,目录加注页码。

附件4

平安企业实地核查表

企业名称: 所属县区
核查时间: 地    址:
核查情况:

(1)企业是否正常经营:是£         否□

该公司主营业务为                                

(2)核查情况:

 

 

(3)存在问题:

 

 

 

现场核查人(签字):

 

企业接待人员(签字、盖章):

 

备注:对照平安企业创建标准,核查企业各项创建指标落实情况,重点对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等落实情况开展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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