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林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现将《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林业部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 合肥市财政局
2023年3月31日

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林业部分)

为贯彻落实《合肥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合政办〔2023〕7号)文件精神,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文件要求,本着“简洁、透明、高效、规范”的原则,奖补资金实行总量控制、资金统筹、择优奖补。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报主体

在本市区域内注册、生产的企业、组织、个人等,符合项目扶持条件、质量标准和有关规定,均可申请专项资金支持,每个申请项目必须是单一主体申报,且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实施。

二、申报、审核程序

1.2023年8月底前,申报主体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https://hfcyzc.hfceloan.com/frontPage)进行申报,各县(市)区、开发区林业主管部门组织项目进行初验,对于初验合格的项目,须经项目所在行政村,乡镇,县(市)区、开发区三级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县级初验意见盖章报送至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申请市级核查。

2.2023年4季度前,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根据县(市)区、开发区初验情况组织开展市级核查,对于符合奖补条件的项目,在“中国·合肥”门户网站、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报经市政府审批,合肥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批示意见,于次年1季度前,将奖补资金及时下达至县(市)区、开发区。

3.各县(市)、区、开发区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及时开展绩效自评,整理保存项目档案。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会同合肥市财政局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三、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

(一)申报条件

1.经济林和精品苗木基地建设

新增连片经济林或精品苗木基地达到100亩,苗木品种、栽植密度、苗木规格、造林质量等符合相关技术规定和要求,造林成活率85%以上,抚育管理措施到位,一次性奖补20万元。超过100亩部分按每亩2000元根据面积大小择优奖补。

(联系单位:市林园局造林处,电话:63538488)

2.花卉生产基地建设

新增花卉生产基地达到30亩,花卉品种、种植密度、市场前景等符合相关技术规定和要求的,主要包括鲜切花生产基地、优质名贵花卉工厂化生产基地、特色花境植物培育基地、标准化生产盆栽花卉及时令花草繁育生产基地,不包括观赏性花园、花圃、花海,花卉基地满植率大于80%,一次性奖补20万元。超过30亩部分按每亩6600元根据面积大小择优奖补。

(联系单位:市林园局造林处,电话:63538488)

3.林下经济(种植)基地建设

新增相对集中连片种植面积达到200亩,一次性奖补8万元,超过200亩部分按照每增加100亩奖补不高于4万元的标准择优奖补,同一项目最高给予100万元奖补。林下经济(种植)基地需是符合相关造林技术导则的有林地,林下种植依林地的状况合理布局,兼顾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并根据市场需求情况,确定种植的物种、模式、规模和技术措施等。项目申报林地需保持在1年以上,成活率在90%以上。需符合林粮模式、林油模式、林菜模式、林药模式、林果模式、林菌模式等模式(除林药、林果模式以外,其他种植模式需保持两季)。

(联系单位:市林园局造林处,电话:63538488)

4.林业产业示范基地创建

对上年度以来新获得国家级或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森林康养基地”、“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林场”、“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地理农产品标志产品”、“森林生态标志产品”等,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同一实施主体获得多个称号的只享受一次奖补(不含国家级、省级财政已给予奖励的林业产业示范基地)。

兑现方式:免申即享(申报主体根据收到的部门通知,在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上确认企业银行账户、联系人、可享受的政策资金等信息,无需提供申报材料)。

(联系单位:市林园局造林处,电话:63538488)

5.林业科技推广示范基地建设

推广符合相关规定的林业先进技术,新建示范基地30亩以上的,一次性择优奖补20万元;新建具有一定规模、能够按系列标准组织生产和管理,并辐射带动周边地区标准化生产的林业标准化示范基地100亩以上的,一次性择优奖补20万元;按照《育苗技术规程》有关要求,培育麻栎、黄连木、皂荚等合肥市十大优良乡土树种和薄壳山核桃等木本油料苗木,新增面积达30亩以上,一次性择优奖补20万元。

(联系单位: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电话:65569531)

(二)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1.经济林、精品苗木基地建设

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②2023年合肥市经济林基地、精品苗木基地验收汇总表(附件2);③2023年市级林业奖补项目建设申请表(附件3);④土地流转及造林合同;⑤自查验收地形图;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申报企业/个人信用报告(或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

2.花卉生产基地建设

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②2023年合肥市花卉生产基地验收汇总表(附件4);③2023年市级林业奖补项目建设申请表(附件3);④土地流转合同;⑤自查验收地形图;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申报企业/个人信用报告(或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

3.林下经济(种植)基地建设

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②2023年合肥市林下经济(种植)基地验收汇总表(附件5);③2023年市级林下经济奖补项目建设申请表(附件6);④土地流转合同;⑤自查验收地形图;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申报企业/个人信用报告(或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

4.林业科技推广示范基地建设

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②2023年林业科技推广示范基地验收汇总表(附件7);③2023年市级林业奖补项目建设申请表(附件3);④土地流转合同;⑤自查验收地形图;⑥林业科技推广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附件8);⑦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申报企业/个人信用报告(或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

四、附则

1.申报主体不得是失信企业、个人等,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并纳入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黑名单库,3年内不得申报产业政策;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2.各县(市)区、开发区林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查阅申报主体相关材料原件,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按照有关项目管理要求,组织项目实施,完善管理程序,接受纪检、审计等部门监督。

3.已享受过奖补的项目(小班)不得重复申报同一类型奖补,且同一项目不得重复享受不同部门政策奖补。项目必须严格认真贯彻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严禁违规占用耕地。

4.本细则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由市林园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

2.2023年合肥市经济林、精品苗木基地验收汇总表

3.2023年市级林业奖补项目建设申请表

4.2023年合肥市花卉生产基地验收汇总表

5.2023年合肥市林下种植基地验收汇总表

6.2023年市级林下经济奖补项目建设申请表

7.2023年林业科技推广示范基地验收汇总表

8.林业科技推广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附件1

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

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

本公司/本人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郑重承诺:申报2023年度产业政策项目资金所报送的所有信息及材料均真实、准确、合规,申报项目符合政策要求。本公司/本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的,本公司/本人3年内不得申报任何财政扶持资金。申报材料如有不实之处或违反相关规定,本公司/本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并接受合肥市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等相关规定的处理。如申报成功,保证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本公司/本人同意相关政府部门查询验证本单位纳税、社会保险缴纳、银行贷款和法定代表人信息等相关内容。

特此承诺。

公司名称(公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个人身份证号:

法人代表签字/申请个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关于印发《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的通知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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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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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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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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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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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

林业科技推广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参考题纲)

总 论

项 目 名 称:

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法人代表:

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期限:

技术依托单位:

 

一、基本情况

二、实施方案编制的指导思想、原则与依据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四、育苗技术实施方案

五、投资估算与使用计划

六、建设进程

七、效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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