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信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关于征集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修订建议的函》(工原函〔2026〕137号),为做好《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修订建议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范围
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工业母机与智能机器人、高端仪器仪表与智能检测装备、航空航天、海洋工程装备与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绿色能源装备与新型电池、农机装备、安全应急装备、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生物制造等重点应用领域所需关键材料,以及前沿新材料。
二、有关要求
聚焦重点领域,以《目录(2024年版)》(附件1)为基础,综合考虑技术先进性、战略重要性和应用风险,研究提出修订建议。
(一)新增。对通过攻关取得重大创新突破,且具备批量生产能力和稳定生产工艺,尚未形成规模化应用和竞争优势的产品,提出增补建议。
(二)删除。对产业化比较成熟,应用风险显著降低或不存在应用风险的产品,提出删除建议。
请各市工信局广泛组织动员有关企业研提修订建议,并认真组织初审推荐。于6月10日前将修订建议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反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材料工业处)。
联系人:魏荣,联系电话:0551-62871875,电子邮箱:weirong@ ahjxw.gov.cn。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