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关于开展2026年度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中央驻皖有关单位,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6年度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6〕15号)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度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设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

(一)专业范围

本批次新设流动站申报专业范围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以下简称《学科专业目录》)中的14个学科门类的117个一级学科。

(二)设站条件

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申请新设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相应一级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需具有经教育部批准的博士学位授予权,含国(境)外博士学位授予权),并已有在读博士生。

2.具有一定数量的高水平博士生指导教师。

3.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承担省部级及以上重大研究项目。

4.具有必需的科研条件和充足的科研经费,博士后研究项目具有理论或技术创新性。

5.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在站期间薪酬水平不低于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C档标准。

支持符合条件的交叉学科、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申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位授权自主审核高校自主审核增设的交叉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博士研究生招生和培养领域需与学科专业目录中相近的一级学科相对应,并选择该一级学科进行申报。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有效期截止时间不得早于2031年3月。

二、试点开展新设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

(一)专业范围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中工学、农学学科门类中可授予博士专业学位的12个专业学位类别。

(二)设站条件

1.具有相应专业学位类别的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并已有在读博士生。

2.申报单位已设立至少一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并已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

3.具有一定数量的在工程技术领域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丰富工程实践经验和人才培养经验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同时应选聘一批企业高水平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建立校企双合作导师队伍。

4.在相关工程技术领域具备较强的技术攻关能力与工程实践研究基础,具有国家或省部级科研平台,近5年内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重大企业横向合作项目等。

5.与相关领域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重点企业已建立良好合作关系,能够联合招收培养工程博士后研究人员。

6.申报单位与联合培养企业具有必需的科研条件、良好的技术研发平台和充足的科研经费,博士后研究项目具有技术创新性和工程实践价值,并能够共同制定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侧重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攻关和工程实践成果的工程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考核评价方案。

7.能为工程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在站期间薪酬水平不低于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C档标准。

8.工程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须在联合培养企业开展不少于一年的研究工作。

9.每个设站单位限申报一个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新设流动站的单位(军队系统和申报材料涉密的单位除外),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表》或《新设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1、2),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各地所属单位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照属地原则经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统一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属单位申报材料经省直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央驻皖单位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报材料涉密的单位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9份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无需进行网上申报。

(二)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主管部门、中央驻皖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初审后,填写《2026年度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一览表》(见附件3)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纸质申报材料于2026年4月10日前统一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所报送材料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申报材料内容涉密的须在封面上注明,通过涉密文件交换渠道或直接报送。每份申请材料(含附件)原则上不得超过50页。

(三)获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推荐的申请新设流动站的单位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www.chinapostdoctor.org.cn)首页,进入“新设流动站申报”专项入口,按要求完成网上申报,申报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抓紧通知本地区、本部门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严格审核把关,精心组织做好新设流动站申报推荐工作。

(二)要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按照保证质量、稳步发展的要求,确保新设流动站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良好的科研条件。国家将定期对流动站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不合格的将被取消设站资格。

(三)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对设站条件和申报表中涉及到的博士学位授予权、博士生指导教师数量、学术水平能力和科研条件及经费等,须提交有关佐证材料,与申报表一并装订成册。网上申报材料须与经审核盖章后上报的纸质申报材料内容完全一致,如有不一致,将影响该申报材料上会评审资格。材料不合格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51-62614559

邮箱:zjcpostdoctor @163.com

附件:1.新设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表

2.新设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表

3.2026年度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一览表

附件1-3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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