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宣城市以新型技术改造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安徽省以新型技术改造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行动方案》(皖政办〔2025〕8号)精神,鼓励企业实施智改数转网联、新型技术改造,推动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构建“2+3+4”现代产业体系。我单位积极开展政策研究,起草了《宣城市以新型技术改造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根据工作要求,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为推动各项政策措施尽快惠及企业,本次意见征集时间少于30天,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1月22日-2月4日(10个工作日),相关意见建议请发送至电子邮箱ahxcjxw@ 163.com,并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敏慧,0563-3010521。

附件:宣城市以新型技术改造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宣城市工信局

2026年1月22日

附件

宣城市以新型技术改造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若干政策

(征求意见稿)

为落实《安徽省以新型技术改造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行动方案》(皖政办〔2025〕8号)精神,鼓励企业实施智改数转网联、新型技术改造,推动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构建“2+3+4”现代产业体系,制定如下政策:

一、引导企业做大做强

对市域范围内合法生产经营的工业企业,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50亿元、20亿元、10亿元的,给予全市通报表扬。其中,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50亿元的,领导上门宣读。营业收入首次突破20亿元、10亿元的,领导上门宣读。(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二、支持企业新型技改

鼓励企业打造新型技术改造典型项目,对生产设备(含软件)投资1000万元(含)-2000万元(不含)的,给予50万元奖补;对生产设备(含软件)投资2000万元(含)-3000万元(不含)的,给予80万元奖补;对生产设备(含软件)投资30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100万元奖补;受益财政根据属地技改项目设备(软件)购置补贴政策标准给予叠加奖补,鼓励财力允许的地方给予更高奖补。鼓励企业绿色化、融合化改造,对新获评省级绿色工厂、省级服务型制造标杆企业的,分别给予最高5、10万元一次性奖补。积极培育优质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改造服务商,对服务成效明显的,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奖补。支持企业争取省设备更新、产业基础再造、产业链协同创新等新型技改政策,市财政安排30万元项目培育、评估经费。(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三、鼓励企业高端发展

培育企业建设智能工厂,对新评定的先进级、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分别给予创新团队最高10、20、3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首次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补,鼓励受益财政配套奖励。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20万元一次性奖补,受益财政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奖补。对新获评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和首版次软件认定的企业,给予创新团队最高5万元一次性奖补。(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四、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分批组织青年企业家开展高级管理创新培训等活动,拓展创新思维,市财政每年给予70万元专项经费。支持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开展创新,对新获评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创新团队最高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获评的省企业技术中心、省工业设计中心,给予创新团队最高5万元一次性奖补。支持产品提升,对新获评省工业精品的企业,给予创新团队最高5万元一次性奖补。实施制造业中试能力提升行动,对运营成效明显的制造业中试平台,给予创新团队最高5万元一次性奖补。(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五、推动企业数智赋能

全面开展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行动,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质量控制、运营管理等重点环节培育应用场景,对新获评省级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示范项目的企业,给予企业管理团队最高20万元一次性奖补。深入推进5G与工业互联网融合创新发展,对新获评的国家级5G工厂、省级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最高10万元一次性奖补。(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六、培育未来产业项目

对新招引的量子信息、人形机器人、生物制造、未来显示、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未来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项目的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在省级按年度实际产生利息的30%给予贴息(单个项目最高2000万元)基础上,市财政再按照省贴息标准给予最高5%的奖补;对该产业领域设备融资租赁项目,在省级按实际支付融资租赁租息的40%给予贴息(单个项目最高300万元)基础上,再按照省贴息标准给予最高8%的奖补。对新招引的省级标杆应用场景和商业化应用解决方案,在省级给予100万元奖补的基础上,再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奖补。(责任单位:市投促局)

七、强化政策组织实施

市制造强市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实施全市新型技术改造工作,建立监测评价机制,推动重点任务和政策落实。本政策除明确受益财政兑现的,其他由市财政承担。对已享受国家、省级奖补的项目,本政策可叠加支持。鼓励县市区、市直园区结合实际修订政策,叠加奖补国家、省、市支持项目。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对照国家关于规范招商引资相关要求做好存量政策和存量项目的清理和处置工作。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按年度执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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