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高新区人工智能产业和量子科技产业创新应用场景清单的通知

区内相关单位:

为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提升园区产业创新活力,根据《合肥高新区创新应用场景建设管理办法》(合高办〔2025〕17号)文件要求,现聚焦人工智能产业和量子科技产业开展高新区第四批创新应用场景机会和场景能力征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创新应用场景机会清单:面向管委会各部门、区属国企、产业企业等单位开展征集;创新应用场景能力清单:面向高新区科技型企业、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等单位开展征集。

二、征集重点方向

(一)场景机会征集范围

围绕人工智能和量子科技在政务、医疗、气象、金融、能源、工业等领域应用,鼓励相关单位释放场景机会,打造创新应用场景资源池。

(二)场景能力征集范围

聚焦人工智能产业和量子科技产业,征集技术创新性强、示范带动性广、价值引领性高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

三、申报要求

(一)材料填报

创新应用场景机会:填写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附件。

创新应用场景能力:填写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附件。

(二)材料报送

请各申报企业于2025年11月14日17:30前报送材料。

电子版材料为可编辑Word,以填报单位-填报事项(场景机会/场景能力)命名,发送至邮箱1300193389@qq.com;

纸质版材料请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三份报送至高新区管委会1001办公室。

四、相关工作

下一步,科技局会同相关部门,邀请相关专家,重点从示范带动性、落地可行性等维度,对场景机会清单进行评审;从技术创新、市场前景等方面,对场景能力清单进行会商遴选,择优开展推介宣传。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新区科技局郑呈凤0551-65869312

高新场景公司朱毅然0551-65323283

微信服务群二维码

二维码

附件1:高新区创新应用场景机会申报表

附件2:高新区创新应用场景能力申报表

附件3:合肥高新区创新应用场景建设管理办法.docx

高新区科技局

高新场景公司

2025年11月7日

附件3

合肥高新区创新应用场景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实现企业培育由“政策赋能”向“场景赋能”转变,提升高新区产业创新活力和场景招商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应用场景是指通过市场化模式组织创新资源,在真实环境中开展技术验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速技术转化应用和新兴产业培育,是催生新质生产力、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

第三条按照“谋划一批、成熟一批、建设一批”的思路,统筹推动全区创新应用场景建设。

科技局负责创新应用场景的统筹管理,组织场景征集、政策兑现等工作。

合肥高新场景应用促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场景公司”)负责应用场景申报材料初审、组织专家评审、宣传推广等工作。

财政局负责保障场景建设资金,并对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场景建设单位负责自建场景的归口管理,对场景实施、建设质量、安全维护等负责。

第四条高新区每年安排不少于3000万元专项预算,用于创新应用场景建设;区属国企每年利用自有资金保障场景建设落地。

第二章组织实施

第五条场景征集。科技局定期发布场景机会清单申报通知,各单位(局办、社区中心、区属国企)提供场景机会不少于1项。鼓励全区科技企业开放场景机会,积极申报。

科技局常态化征集场景能力清单,持续挖掘全区技术创新性强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模式。

第六条组织评审。场景公司会同科技局,邀请相关专家,重点从示范带动性、落地可行性等维度,对场景机会清单进行评审,经管委会同意后启动实施。

对征集的场景能力清单,重点从技术创新、市场前景等方面进行会商遴选,择优对外发布。

第七条场景发布。场景公司以线上、线下形式,定期发布场景机会清单和能力清单,畅通场景建设信息渠道;组织场景供需对接会,采用场景路演、揭榜挂帅等形式,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对接合作。

第八条资金分配。对于管委会牵头建设的场景,未明确实施部门的,资金预算统一安排至科技局。已明确实施部门及项目预算的,根据管委会审批意见,由财政局将相关项目预算分解至各实施部门。区属国企自行安排建设资金。

第九条建设实施。各场景建设单位根据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相关规定,组织开展采购。科技局会同场景公司,适时组织场景建设调度会,协调解决场景建设的堵点、难点问题。

第十条宣传推广。场景公司牵头,打造创新应用场景系列宣传,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支持并参与创新场景建设。

第三章政策兑现

第十一条发布通知。对于园区企业开放和建设的场景,由科技局定期发布政策兑现通知,组织开展政策兑现。

第十二条材料审核。企业根据通知要求,提供场景建设相关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方案、验收报告、专项审计报告等,由场景公司对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政策兑现意见。

第十三条政策支持。根据场景建设实际投资额,给予场景开放企业30%的政策支持,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科技局将拟兑现名单及金额在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示。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探索场景创新和先行先试,允许相关人员在“试错”中寻找“试对”,营造支持场景、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环境。

第十五条如在场景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变故,场景建设单位应及时报告,并依规终止场景建设项目。

第十六条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场景建设单位,将追回财政资金,涉嫌违法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高新区科技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附件:1.合肥高新区创新应用场景机会清单评价指标

2.合肥高新区创新应用场景能力清单评价指标

附件1

合肥高新区创新应用场景机会清单评价指标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建设基础 具备所需的场地、资金、设施等条件,并有意愿面向社会各类主体开放。 20
落地可行 明确合作方式、预期完成时限、产权归属、利益分配等,具有可靠性、安全性。 20
复制推广 场景具备示范性、带动性,场景实施所形成的成果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和可复制性,有较大的应用潜力或市场空间。 30
衍生价值 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方向,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30
综合评价 总分

 

附件2

合肥高新区创新应用场景能力清单评价指标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合法合规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符合环保、节能、安全等有关规定。 20
知识产权 拥有核心知识产权,属于申报企业自主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无知识产权纠纷。 20
技术创新 具备首创性或可替代进口,相关技术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0
产业方向 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方向,可以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赋能。 20
场景应用 能够应用在实际场景中,解决实际痛点问题和需求,可以在多场景中推广应用。 20
综合评价 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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