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
为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产出质量,不断强化创新主体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有力支撑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根据《安徽省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工作指引(试行)》,现在全省开展2026年省级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方向
面向我省“1188”现代化产业体系,围绕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技术、产业前瞻性技术、前沿颠覆性技术,布局实施安徽省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项目(以下简称“培育项目”)和安徽省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中心(以下简称“培育中心”)。具体见《安徽省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申报指南》(见附件)
二、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安徽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可单独申报,也可作为项目牵头单位,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联合申报。
三、培育方式
培育项目实施期不超过2年,培育中心实施期不超过3年。培育项目和培育中心应完成培育任务,并通过省市场监管局验收,验收通过按规定予以补助。
四、申报要求
(一)请各市局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严格审核把关,确保项目质量过硬、申报材料真实合规。
(二)全面推行无纸化申报,申报单位可登录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平台(https://ip.ah-amr.cn:10082/),在首页依次点击“一窗口统办” > “申报业务集成办”,从业务列表中选择“安徽省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申报”事项,即可进入办理页面。同时,将项目申报材料按顺序导出PDF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申报起止时间(系统开放时间)为2026年8月14日至9月3日,市局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
业务联络人及咨询电话: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李星 0551-63356095
网络技术联络人及咨询电话:王海淋 15856935600
邮箱:ahzscq@126.com
附件:安徽省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申报指南.docx
2026年8月7日
附件
安徽省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申报指南
一、培育类型
安徽省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包括安徽省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项目(以下简称“培育项目”)和安徽省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中心(以下简称“培育中心”)。
培育项目围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科技攻关等创新研发活动,以实施高价值专利布局、高价值专利转化运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为目标。
培育中心依托国家或省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研究院、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等省级以上科创平台,以构建常态化高价值专利培育机制,持续推动高价值发明专利产出、提升专利转化效能为目标。
二、申报主体和条件
申报主体为安徽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信誉良好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鼓励前述主体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产学研合作单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联合申报。
(一)培育项目申报条件
1.正在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科技攻关等创新研发活动。研发经费投入充足、持续稳定。有一定的专利实力、国内外专利布局能力;
2.具有专利产业化实践经验;申报主体是高校、科研机构的,已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并取得一定成果;
3.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健全,有明确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人员岗位;
4.无严重失信行为。
(二)培育中心申报条件
1.承建国家或省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研究院、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等省级以上科创平台,在所申报的技术领域研发水平处于领先地位;
2.近年有持续稳定的发明专利产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居于同行业(或技术领域)领先地位;
3.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健全,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或已建立专利申请前评估、专利分级分类管理等规章制度;
4.积极开展高价值发明专利转化运用工作,有专利产业化、许可转让等实践案例;申报主体是高校、科研机构的,已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科研人员收益分配制度;
5.无严重失信行为。
三、培育任务
(一) 培育项目主要任务:
1.建立完善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机制。贯彻《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指南(DB34T 5149-2025)》地方标准,建立健全产学研服深度合作、专利导航、专利申请前评估、专利分级分类管理等制度;
2.开展高价值发明专利布局。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开展专利挖掘,高质量撰写专利申请文件,合理确定保护范围,形成一批权利稳定、布局合理、保护有力、效益明显的专利布局,未出现非正常专利申请。
3.提升专利转化效能。通过自行实施、转让、许可(开放许可)等形式推动专利技术的转化运用,专利产品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登记备案;
4.强化知识产权维权保护。积极开展专利预警分析、专利导航等工作,指引创新研发方向,加强风险研判和防控,积极应对专利纠纷,提升维权能力。
5.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将知识产权融入企业文化建设,设置知识产权专员,建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机制。
(二)培育中心主要任务:
1.建立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长效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强人、财、物等要素保障,将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中心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战略和年度重点工作一体推进。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系列国家标准、《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中心管理规范(DB34T 5148-2025)》地方标准。
2.开展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制定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规划,构建产学研服协同创新机制,建立高质量且持续更新的专利专题数据库。综合运用专利导航等工具,开展专利态势分析,明确研发方向与策略路径,有效发明专利或高价值发明专利数量持续增长。
3.提升高价值专利转化效能。积极开展专利转让、许可(开放许可)、作价入股、专利标准化、质押融资等推动专利运营,落实专利产品备案、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有关要求,积极参评国家科技进步奖、中国专利奖等奖项。
4.建立专利侵权风险研判和防控机制,开展侵权风险预警、风险防控与纠纷应对,提升维权能力。积极开展专利海外布局,加强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和海外维权。
5.联合产业上下游企业构建知识产权联盟或创新联合体,组建专利池,共同提升产业关键技术的专利控制力。
6.培养和引进一批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常态化开展知识产权业务培训,建立专业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四、组织方式
(一)培育对象制定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工作方案,填写申报材料,按属地原则逐级上报。各市市场监管局组织项目初审工作,严格把关、择优推荐。
(二)省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评审,研究确定2026年度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入选项目,并向社会公示。
(三)入选的培育对象应根据培育任务制定绩效目标,并在培育期内完成培育任务。
(四)培育项目实施期不超过2年,培育中心实施期不超过3年。省市场监管局每年对已完成培育任务的培育项目和培育中心开展验收,验收通过的培育项目和培育中心按规定予以补助。
五、申报要求
(一)请各申报主体对照申报条件和培育任务,明确申报类型,同一主体只能选择“培育项目”或“培育中心”中的一项,不可同时申报。正在承担市县级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的单位,原则上不得申报同一类型培育项目。
(二)申报主体对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对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项目入库资格,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三)全面推行无纸化申报,申报单位可登录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平台(https://ip.ah-amr.cn:10082/),在首页依次点击“一窗口统办” > “申报业务集成办”,从业务列表中选择“安徽省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申报”事项,即可进入办理页面。同时,将项目申报材料按顺序导出PDF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诚信承诺书经签字、盖章后扫描,以附件形式上传;其他相关附件材料应传尽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