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市科技政策“免申即享”项目(第一批)兑现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园区科技管理部门:

根据《中共马鞍山市委办公室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以制造业为主体促进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1+N+X”政策体系的通知》(党办〔2022〕5号)等规定,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度市科技政策“免申即享”项目(第一批)兑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兑现政策类别

(一)引导全社会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1、省科技重大专项补助;

2、省“揭榜挂帅”项目补助。

(二)加强创新主体培育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4、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奖励;

5、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奖励;

6、新取得军工三证奖励。

(三)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7、国家、省科学技术奖奖励;

8、全国、省创新创业大赛奖励。

(四)加强创新平台建设

9、国家、省创新平台新认定和绩效获优奖励;

10、国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奖励。

二、兑现流程及要求

(一)项目申报

实行“免申即享”,符合条件的单位无须申报。

(二)项目审核

1、各县区、开发园区科技管理部门依据认定文件等对政策项目进行审核,并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审查政策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信用情况。审核通过后上报推荐文件、汇总表至市科技局。

2、市科技局各业务科室依据认定文件和县区、开发园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意见等对政策项目进行复核,并完成信用审查、涉企比对等工作。

3、市科技局履行完成复核程序并经公示后,报市财政局兑现拨付政策奖补资金。

(三)有关要求

1、提高政策审核质效。各县区、开发园区科技管理部门要于5月16日17:30前完成项目审核和信用审查等工作,5月22日下班前将推荐文件、汇总表(可编辑word版和盖章pdf版)通过电子政务平台报送至市科技局。

2、注重信用审查修复。各县区、开发园区科技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查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信用情况。存在失信情形的,要督促失信主体完成信用修复,未完成信用修复的,不予推荐上报。信用修复期限为2024年12月底,即2024年12月底前仍未完成信用修复的,取消当年政策奖补资格,不予兑现奖补资金。

3、强化部门联合惩戒。对虚假申报,骗取财政资金的企业、单位、个人,依法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申报享受政府各类产业扶持政策。

三、业务咨询

(一)各项政策补助咨询联系电话:

1、省科技重大专项补助:资配科2408565、2400581;

2、省“揭榜挂帅”项目补助,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奖励:农社科2408522、2408523;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奖励:高新科2400686、2408557;

4、新取得军工三证奖励,国家、省科学技术奖奖励:规划科2408520、2408570;

5、全国、省创新创业大赛奖励,国家、省创新平台新认定和绩效获优奖励,国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奖励:区域科2408536、2400232。

(二)惠企通平台技术问题联系人:

吕依然,联系电话:8352231,QQ:340353914。

附件:2023年度市科技政策“免申即享”项目(第一批)兑现汇总表

马鞍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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