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创新主体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的通知

各申请人:

为进一步规范专利申请行为,持续推动我省知识产权高质量保护,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的“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创新主体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的通知”要求,现组织相关申请人开展第二批申报,具体要求见申报通知中申报条件,申报遵循自愿原则。

一、申报条件

(一)在经开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实际经营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二)自愿申请并承诺遵守规范专利申请的相关规定。

(三)具备完备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发明创造能力强,具有相应的研发能力、生产能力。

(四)属于国家或省、市、经开区重点发展产业、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鼓励的产业龙头企业,或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或具有较强研发能力或生产能力,且拥有有效发明专利5件以上的企业,或荣获中国专利奖、省专利奖的有关单位,或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各维权援助中心(站)承建单位,各高校、科研院所等。

(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近3年无重大专利违法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若有涉及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已全部主动撤回并按要求整改到位,或已申诉成功。

二、材料要求

请各申请人于5月18日前提交以下电子和纸质材料:

(一) 电子版:

1. 申请表(Word版及PDF盖章版)。

2. 汇总表Word版。

3. 其他证明符合申报条件材料的扫描件(营业执照、知识产权情况、近三年企业总营业收入、纳税额、研发投入经费、研发投入经费占企业总营业收入比例等情况说明,盖上公司章和财务章)。

所有电子版请发至1135418987@qq.com邮箱,邮件标题请标明企业名称+第二批创新主体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申报。

(二) 纸质版:

申请表、研发创新情况说明和汇总表(盖章版,一式二份)。

纸质版材料报送至芜湖市华山路39号经开区管委会7楼717室市监局市监科。咨询电话:0553-5845772

附件: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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