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进一步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行动方案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服务业大会部署,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服务型制造,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5〕4号),我厅起草了《进一步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听取公平竞争影响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填写《征求意见反馈信息表》,并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
1.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wangfang@ahjxw.gov.cn。
2.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合肥市包河区306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政策处,并在信封上注明“进一步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行动方案征求意见”。
根据文件制定的时限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5日。
附件:1. 进一步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进一步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的说明
3. 征求意见反馈信息表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8月6日

相关附件:

附件1:进一步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关于《进一步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的说明.docx

附件3:征求意见反馈信息表.doc

附件1

进一步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行动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5〕4号),进一步推动我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简称“两业融合”)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服务型制造。力争到2027年,生产性服务业提质扩量,规模以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营收与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营收比值超50%,制造业服务化率稳步增长。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制造+”服务发展

  1. 发展“制造+科技”服务。组织开展省级科创平台体系重塑、清理规范和统筹管理工作,打造制造业创新中心、省(特色)产业创新研究院等高能级研发服务平台。布局建设10家左右顶尖孵化器,50个左右概念验证中心。培育一批省级制造业中试平台,争创一批国家级制造业中试平台。实施科技服务商“培优”计划,选树一批标杆科技服务商。制定省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支持企业购买科技服务。(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发展“制造+工业设计”服务。优化工业设计中心梯度培育体系,每年新认定省级工业设计中心50家左右,争创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发挥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和专业设计机构作用,开展“工业设计江淮行”活动,组织设计师入企问诊服务,举办设计成果对接会、推介会等,促进设计成果转化,探索打造区域工业设计特色品牌。加强工业设计软件的研发应用,推动“AI+工业设计”发展。办好安徽省工业设计大赛。(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
  3. 发展“制造+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分级分类打造工业互联网平台,累计培育省级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120家以上。实施工业互联网与重点产业链“链网协同”行动,打造一批赋能产业链的解决方案和典型案例。深化工业互联网与AI融合,打造一批“平台+工业智能体”。支持企业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展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服务。立足产业实际发展需求,布局建设一批共享制造平台和共享工厂。(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4. 发展“制造+质量品牌”服务。实施“质量三强一基”行动,引进培育优质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商,新建、提升和优化一批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质检中心,推进国家产业计量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建设。落实《服务型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引导企业制定服务型制造相关标准。推进“皖美品牌”建设,培育一批中国消费名品和工信部“数字三品”典型案例。支持企业争创工信部服务型制造领军品牌。(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发展“制造+现代物流”服务。支持服务业企业打造人工智能驱动的数智供应链平台,强化信息系统互联和资源共享,为经营主体量身定做供应链管理库存、线边物流、供应链一体化服务等解决方案。聚焦智慧物流枢纽、低空物流、智慧联运、无人物流、智慧仓储、绿色物流等领域,征集遴选一批具有首创性、示范性、引领性的智慧物流创新应用场景。(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发展“制造+节能降碳”服务。发挥安徽省碳计量中心功能,完善碳计量量值传递溯源体系,提升碳计量服务能力和水平。优化安徽省“双碳”管理一体化平台。培育绿色低碳专业服务机构,组织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开展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探索开展零碳工厂、零碳工业园区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 发展“制造+电子商务”服务。培育工业品电商平台,鼓励平台开发识图寻源、供应链智能匹配、在线图纸协作、交付管理等功能,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支持制造业企业拓展线上营销渠道,开展工厂直销、C2M个性化定制,推广“工厂直播间”模式。大力发展跨境电商,加快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8. 发展“制造+人力资源”服务。突出融合导向,编制安徽省先进制造业人才发展报告,发布紧缺岗位目录。推动建设20个省级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完善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职称评定机制。新建一批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培育一批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提升人力资源服务能力。推动合肥市、芜湖市全国人力资源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城市建设。(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9. 发展“制造+现代金融”服务。发挥“信用+金融”可信数据空间作用,打造“信用+金融+制造”高质量数据集,高效办成“融资”一件事,创新构建“投、贷、担、保、补”等金融组团服务模式。推动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共同成长计划”和“贷投批量联动”提质扩面,实施“十行千亿万企”融资专项行动0版,加快推动产业基金集群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展基于存货、订单、仓单、知识产权等的动产和权利质押融资。有序推动供应链金融、融资租赁等发展。(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安徽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产业融合化转型

  1. 培育两业融合主体。统筹开展两业“双招双引”和市场主体培育。引导制造业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和组织模式,实施新型技术改造,发展个性化定制、总集成总承包、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服务,向产品服务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鼓励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向制造业延伸,支持专注研发、设计和品牌营销等环节的“无工厂制造商”发展。每年遴选行业影响力大、服务能力强、示范作用显著的服务型制造标杆企业20家以上,争创全国服务型制造龙头企业。(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打造两业融合链群。动态编制生产性服务业重点产业图谱,系统推动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深入实施推动重点产业集群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行动,支持各市聚焦全省重大新兴产业集群生产服务需求,布局建设一批生产性服务业集群。加快集群公共服务平台和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一批工业设计中心、检验检测中心、中试验证基地和共性技术平台。完善集群内外贸流通配套体系,强化制造、电商、物流资源联动整合,探索“产业集群+跨境电商”“产业集群+物流枢纽”等协同发展模式。(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建设省级服务型制造集聚区。以县(市、区)和省级及以上开发区为建设主体,加强服务型制造应用创新、政策创新、机制创新,每年遴选省级服务型制造集聚区5个左右。推进合肥、芜湖等市国家两业融合试点城市建设,构建合肥都市圈“服务圈”。引导省内其他地市加强与沪苏浙和合肥都市圈联动,梳理主导产业共性需求,补齐区域制造服务短板,打造具有产业特色、模式特色的集聚区。支持各集聚区争创国家级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高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构建全方位融合生态

  1. 培育融合化转型服务商。培育引进一批优质融合化转型服务商,建设服务商资源池。支持融合化转型服务商为制造业企业提供工业设计、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共享制造、检验检测认证、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等领域技术和服务支持,支撑制造业企业向服务型制造转型。(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配合)
  2. 组织培训诊断。开展推动两业融合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题培训、举办“服务型制造进园区”等活动,强化政策解读、案例剖析、经验分享,营造融合发展氛围。完善服务型制造自诊断平台,推动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开展服务型制造自诊断。支持市、县(市、区)和开发区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后补助等方式,引导专业机构面向制造业企业开展服务型制造精细化诊断,推动企业融合化转型。(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 开展技术攻关。引导企业围绕融合需求感知、集成研发设计、动态资源匹配、协同交付部署、智能运营监测管理等领域,开展服务型制造产业链协同创新和关键技术攻关,破解制造业融合化发展技术瓶颈,构建原创性、前瞻性、突破性产品服务系统。符合条件的纳入科技攻关计划。(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4. 打造应用场景。面向生产需求、消费需求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打造一批融合制造和服务、产品和服务的应用场景。每年遴选制造服务一体化应用场景30个以上,组织场景集中发布。推动在重大项目和重要活动中部署一批典型应用场景,加快场景复制推广。(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5. 推动供需对接。聚焦重点领域,摸排制造业企业服务供给能力和需求,组织服务型制造供需对接活动,促成一批“制造+服务”“产品+服务”合作项目。支持有条件的省级服务型制造集聚区搭建公共服务平台,精准发掘、跟踪、匹配企业需求。(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6. 加强国际合作。实施“徽动全球”出海行动,探索在主要出口国设立产业服务中心或安徽服务总部,建立出海项目信息共享机制,推动“产品+服务”协同出海。支持我省检验检测机构与境外机构达成互认,培育国际化检验检测认证、碳足迹核查等服务机构。推进合肥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城市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保障

发挥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定期开展两业融合工作调度,以工业专报等形式向省政府报送工作进展和成效。统筹省制造强省建设资金支持两业融合发展。发挥产业基金引导作用,培育两业融合新业态。推动两业融合相关学科建设和产学研合作。探索开展两业融合量化评估。(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省数据资源局、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安徽金融监管局)

 

附件2

关于《进一步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的说明

一、背景依据和起草过程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坚持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发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2026年4月,全国服务业大会召开,再次强调“推动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我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简称“两业融合”),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5〕4号,简称《实施意见》),在广泛开展专题调研和座谈交流,听取有关单位、企业和专家意见基础上,编制形成了《进一步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二、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组织保障三个部分。

总体要求明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提出力争到2027年,生产性服务业提质扩量,规模以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营收与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营收比值超50%,制造业服务化率稳步增长。

主要任务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推进“制造+”服务发展。包括发展“制造+科技”“制造+工业设计”“制造+工业互联网平台”“制造+质量品牌”“制造+现代物流”“制造+节能降碳”“制造+电子商务”“制造+人力资源”“制造+现代金融”服务等。二是推动产业融合化转型。包括培育两业融合主体、打造两业融合链群、建设省级服务型制造集聚区。三是构建全方位融合生态。包括培育融合化转型服务商、组织培训诊断、开展技术攻关、打造应用场景、推动供需对接、加强国际合作等。

组织保障强调发挥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定期开展两业融合工作调度,以工业专报等形式向省政府报送工作进展和成效。统筹省制造强省建设资金支持两业融合发展。发挥产业基金引导作用,培育两业融合新业态。推动两业融合相关学科建设和产学研合作。探索开展两业融合量化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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